Re: [討論] 前車真的一點責任都沒嗎?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7-08-03 18:00:06
※ 引述《wisdom ()》之銘言:
: 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 ※ 引述《abc9155001 (Jovi)》之銘言:
: : 我是事主,早上上班被撞。
: : 其實我沒差,已報案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是我覺得我後車雖然錯比較多,但真正白目的
: : 其實是前車吧,照警察說法前車0肇責?
: : https://youtu.be/zghnfsq9oyU
: : 影片有髒話請多包涵
所謂的安全距離,其實是一個動態的距離。
速度不同,需要保持的安全距離就不同。
以這篇來說,
0:12 這時候,事主的車已經煞停沒動了
http://i.imgur.com/lV4k1MY.png
0:13 表達了對前車駕駛母親的仰慕之情(單純聲音,無截圖必要)
0:14 就被撞了,影片中還有碰撞聲音
http://i.imgur.com/ThJsr0h.png
不過就2秒時間而已。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230
根據國道高速公路局的建議:
跟隨前車通過某一定點(如標誌、燈桿)的間隔時間,小型車應至少有2秒鐘之時距
對照這起事故,果然距離不夠2秒左右就撞到了
所以建議大家,路上行車,喜歡開快或開慢都好,
但是至少要跟前車有2秒以上的時間距離。
自己經驗,保持2.5~3秒左右,比較沒有壓迫,超過3秒又覺得有點遠,
只有2秒會覺得有點太近。
所以如果遇到一些地方有視線阻礙,最好也放慢速度到自己至少有2秒可以反應煞停
另一個延伸的,就是變換車道時
最好也保持跟要換過去的那個車道的後車有2秒以上的時間距離
免得對方減速或煞停太慢,撞到自己。
綠燈(圓形)左轉也是一樣,要確保對向車道的直行車距離路口,
以他的行駛速度至少有2秒以上的時間距離,才比較安全。
最後祝大家行車平安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7-08-03 18:59:00
推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08-03 19:02:00
三秒真的有點遠 看起來根本龜車QQ
作者: MunezSu (Munez)   2017-08-03 19:07:00
樓上,加州就是3秒定律
作者: hn13309482 (QMO)   2017-08-03 20:06:00
這時候就會被鄉民叫你龜車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7-08-03 20:16:00
時速20公里 三秒規則 要離16.7公尺 參考看看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7-08-03 21:37:00
台灣的問題是 兩秒到三秒的距離 會被原po這種人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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