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情報] 車禍法律諮詢

作者: justsunshine (justsunshine)   2017-07-10 01:40:10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POcNEya ]
作者: justsunshine (justsunshine) 看板: LAW
標題: [情報] 車禍法律諮詢
時間: Mon Jul 10 01:20:10 2017
大家好,小妹初次發言,如有需要修正的地方,請給予指教。
去年這個時候,我發生了一場車禍,打了一年多的官司,做了許多法律諮詢的服務,
想把自己諮詢過的地方做個訊息整理,
希望可以給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卻不知所措的人,一些幫助。
[現場諮詢〕
1.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
地址:台北市政府東側入口處(從松智路那邊進去就會看到)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早上九點~中午十二點 下午兩點到下午五點
電話:(02)27256168
網址連結:http://sec.gov.taipei/public/Data/75510143871.pdf
▲可以事先預約,也可以現場排隊(每個時段約10個名額)
▲律師:律師公會的律師(律師人都很幫忙)
2.台北地方法院法律諮詢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從小南門站出去過一個馬路)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下午兩點~下午五點
電話:
網址連結: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9348&ctNode=61
▲現場排隊(每個時段20個名額,但人多所以大概十二點多去排比較保險,也較省時)
▲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
▲法院門口右側有【聯合服務中心】有書記官諮詢程序問題及拿狀紙
服務時間:上午08:30-12:30、下午01:30-05:30
3.法律扶助基金會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2號6樓
(捷運古亭站5號出口東門站3號出口是星展銀行、布朗奇咖啡店那側的才是喔)
服務時間:每月第一個及第三個 週六上午9:30~12:00
電話:(02)2322-5151
網址連結:http://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location&Sn=462
▲可以申請法扶律師出庭服務
需要個人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家人財產清單
(可至旁邊的國稅局申請)
4.各地方區公所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30分~11時30分
網址連結:https://goo.gl/YtQSqz
5.台大法律服務社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30號
台大校總區法律學院霖澤館(位於辛亥路、復興南路交叉路口)
服務時間:每週六中午十二點四十五分至兩點半
電話:(02)33668918
網址連結:http://ntulegalservice.weebly.com/
▲線上預約時間:週一早上十點至週五晚上十點
▲請上樓到霖澤館1402教室掛號
▲請注意期中期末考寒暑假有些時段可能會沒有服務
[電話諮詢〕適合很忙沒時間到現場的人
【法扶會全國專線】412-8518(市話請直撥,手機加02)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點~12點30分、下午1點30分~5點
服務內容:提供有關勞資糾紛、債務清理、原住民相關法律問題諮詢。
■諮詢前可以先準備好相關資料文件、圖片,還有可以先自己用文字描述經過,
可以方便律師知道能夠怎麼幫忙。
〔狀紙〕與法院告知事項需要用書狀陳述
司法院書狀範例下載: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p
▲也可以到地方法院門口拿取狀紙、陳報狀書寫告知法官、檢察官
[判決查詢〕司法院網站-資料查詢-裁判主文公告
網站連結:http://csdi.judicial.gov.tw/abbs/wkw/WHD1A00.jsp
[補充〕
▲個人經過的流程
警察局筆錄→調解委員會→交通大隊申請初判表及申請鑑定→提告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
其中調解委員會的次數不一定
▲車禍發生時,請記得要記下明確的發生時間及地點以便調閱監視器
▲現場圖要清楚確認無誤後才可簽名
▲可以人請拍下照片,現場照片、現場相關物件的照片
▲發票收據請妥善保存
▲最基本的強制險可以賠償在醫院的花費及到醫院看病時的交通費用,
所以會需要醫院開[診斷證明書〕
▲七日後可以上網申請車禍現場圖,三十天可申請車禍初判表,六個月內可以到交通大隊
申請車禍鑑定
申請初判表
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https://tm2.npa.gov.tw/NM105-505Client/
申請車禍鑑定
交通大隊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小南門站出口)
網址連結:http://www.judge.gov.taipei/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https://goo.gl/R1KdFx
大致上這樣,希望能夠幫助到需要的人!
作者: lqr84060 ( )   2017-07-10 02:05:00
推熱心整理
作者: yanli2 ( Yan™)   2017-07-10 02:31:00
推熱心!
作者: qiryimvjp (C.KerKer)   2017-07-10 03:11:00
推!
作者: lolicat (貓雨果)   2017-07-10 04:21:00
感謝分享細節
作者: remix999 (Wayne)   2017-07-10 06:11:00
推整理
作者: iuexeyz (路牧雅)   2017-07-10 07:49:00
推熱心
作者: johnsonb (噓~這是秘密!)   2017-07-10 08:54:00
初判表不是要30天後申請嗎? 7天後是申報事故圖與照片
作者: KenZ   2017-07-10 09:05:00
推!
作者: INnnOUT   2017-07-10 10:50:00
作者: godplayboy (那個那個)   2017-07-10 14:16:00
初判要30天
作者: kenneth0424 (還有夢想等著我)   2017-07-10 15:42:00
作者: memory790987 (羅密歐)   2017-07-10 18:50:00
作者: justsunshine (justsunshine)   2017-07-10 21:14:00
樓上說的才對因為我兩個都有申請QQ立馬修改去
作者: uni1 (A Clean Slate)   2017-07-11 01:35:00
推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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