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myourfather (father)》之銘言:
: ※ 引述《wenchenggc (1234 5678)》之銘言:
: : 原文連結: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629/955522.htm
: : 原文內容:
: : 一名貨車司機不滿國道警察「目測」胎紋不足1.6毫米就要開罰,拿10元硬幣出來實際測
: : 量仍沒有用,氣得將影片PO上臉書「爆料公社」。不過,大部分的網友看完影片都站在警
: : 察這一方,「輪胎壁都有裂痕了。」、「肉眼看得出磨到指示線(又稱安全線)就該換了
: : ,不管胎紋有沒有1.6毫米或是警察有沒有用儀器。」
: : 「爆料公社」臉書粉絲專頁28日公布一段影片,一名大貨車司機不滿國道警察用「目測」
: : 取締他的車胎紋不足,當場拿出10元硬幣測量胎紋,並和警員發生爭執,「我的(胎紋)
: : 深度就是有超過1.6毫米,你不要一直說我磨平嘛!你不能只用目測來說!」
: : 不過,大部分的網友看完影片都是站在警察這一邊,影片中,警員也頻頻提及大貨車司機
: : 的輪胎已經磨到指示線。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你的輪胎壁都有裂痕了。」、「我看就
: : 沒有胎紋啊,這樣很容易打滑。」、「肉眼看得出磨到指示線就該換了,不管胎紋有沒有
: : 1.6毫米或是警察有沒有用儀器。」也有網友善意提醒,遇到類似的情況想錄影捍衛自己
: : 的權益可以,但不能拍到警察的臉。
: : 事實上,除了正規的胎紋檢測儀器之外,一般民眾自行檢測時最常使用的就是「10元硬幣
: : 檢測法」,就是以硬幣上的人物頭像領口為基準,低於領口就是胎紋不足1.6毫米,可能
: : 會因此面臨3千至6千元不等的罰鍰,若是磨到指示線就必須立即更換,否則遇水時容易出
: : 現水漂現象也可能在行駛中爆胎。
: : 國道警察先前也在臉書PO文分享,梅雨季及即將到來的颱風季都容易造成車輛發生事故,
: : 用路人上路前一定要檢查輪胎確保胎紋夠深,否則國道上車速都很快,一旦打滑很可能會
: : 有生命危險,萬一真的在積水區遇到水漂現象,謹記第一輕放油門滑行、第二緊握並不要
: : 轉動方向盤、第三不要緊張急踩煞車,尤其第三點最為重要,大部分的失控主因都是因為
: : 駕駛打滑一緊張就急煞所致。
: : 心得/說明:
: : 警察專業知識不足也就罷了
: : 至少台灣還是個法治社會
: : 依法行政很難嗎,應有測量數據與以佐證
: : 不然光憑目測,能當標準嗎,這是人治
: : 法治觀念極差
: 先說明開罰依據: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17款:
: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 十七、輪胎胎紋深度不符規定。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33
: 那什麼是"不符規定"呢?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1項3款:
: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下
: 列情形:
: 三、輪胎胎紋深度:
: (一)四輪以上汽車:輪胎胎面磨損至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431 汽車
: 用外胎(輪胎)標準或 CNS 4959 卡客車用翻修輪胎標準所訂之任
: 一胎面磨耗指示點。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9&FLNO=14
: CNS輪胎標準確實是1.6mm沒錯,但開罰標準則是磨損至磨耗指示點就能開單
: 所以不管警方開單也好,驗車也好,沒人在量的
: 你可以主張或申訴你那個輪胎品牌設置的磨耗指示點不符CNS規定
: 但你就要舉證了
唉~~唉~~
一堆人搞不清楚重點就算了...
還說我帶風向,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先說說看這是殺人胎嗎https://f1.u-car.com.tw/f1-newsdetail.asp?newsid=2490
這個新胎外圍就是平面,剛換新胎就要立刻換?
中間3肩橫向溝槽只有一半厚度,我不相信大多數的車都是開一半就換的....ZZ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407088977351
你們一堆專家說違規的,倒是說說看
哪一個指示點磨平
哪一個指示點磨平
哪一個指示點磨平
你影片有看到指示點磨平?
誰沒開車阿,不知道指示點在哪,就不用出來亂酸一通
我還以為我跑錯位置來到八卦版哩
我必須承認,影片中的輪胎確實磨耗嚴重
但是,法治與人治不同,也不要認為多數暴力想翻轉事實
沒錯,胎肉到達指示點,也就是距離0,是違規
那距離0.1呢?0.2呢?抱歉,他合乎規定
你今天法令執行不嚴謹,只憑執法者的個人觀點判定,那跟古代縣太老爺判案有何區別
標準忽高忽低,叫人如何依循
今天,法令不夠嚴格請修法
在修法前請按現行標準舉發,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