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lytoks (雲淡風輕)
2017-03-12 10:16:37去年與一台橫跨車道的機車(A車)發生車禍
機車騎士有受傷
現在走法院過失傷害的程序
前幾天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的報告出來
說: A車未依遵行方向(逆向)行駛,為肇事主因。
(我)B車超速且橫跨分向限制線行駛,為肇事次因。
鑑定會是依據我的行車紀錄器上面的GPS紀錄顯示63KM/H,評定我超速
該路段是沒有標示速限的一般道路所以速限是50KM/H
想請問我是否可以主張行車紀錄器上的速度顯示不能當作依據?
而聲請覆議?
謝謝大家。
別做無用功,你認為能說服法官才試,何況跨越分向限制線一樣有過失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17-03-12 10:33:00不要白作功 這只会讓法官肚爛你 因為你把他當白爛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3-12 10:38:00哎呀~~~怎之前一堆人喊說 GPS 很準很準怎現在對自己不利,就喊 GPS 不準 GPS 不準 ????你可以主張 "超速非肇事原因"但你還是一條 [橫跨分項限制線行駛]的肇事因素存在總之,[逃不掉] ,就這樣子.....你要做白功,沒意見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7-03-12 10:43:00你可以主張,但法官鳥不鳥你管不了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7-03-12 11:14:00
gps在高速公路上不會不準,但是裁罰超速以警察的設備為主。但在官司上,影片跨線速度或輔助證據法官會參考來討論責任比重,凹太過份有可能有反效果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7-03-12 11:15:00有測速功能的都有吧,應該也可以關掉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7-03-12 11:15:00GPS 63,用其他方式去計算,結果也會是超速又不是53
作者: airmike (airmike) 2017-03-12 11:16:00
如果是在山路,你說gps速度可能會不準,法官稍微懂一點的可能會認同
作者:
seamask (sea)
2017-03-12 11:42:00大家不都愛說gps很準?怎麼自己出事就要改說不準,看來都轉彎技術也不差阿。
2017-03-12 11:46:00
這種科學事實就不需要做爭論了吧? 越凹對你越不利
作者: RMCC (員林劉德華) 2017-03-12 12:03:00
Gps63 表速應該快70
作者: E63 2017-03-12 12:20:00
所以不要買有gps的行車記錄器
作者:
panex0845 (胖克æ€)
2017-03-12 12:26:00你知道光影片就可以換算出時速了嗎 當法官白癡
作者:
F5 2017-03-12 12:39:00超速就是超速呀市區表速快七十用地面白線也能算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7-03-12 13:01:00再衝啊
作者:
atrix (班班)
2017-03-12 13:11:00在山路的話gps還會顯示的比實際慢
我覺得主張gps不準是件滿丟臉的事 如果真的有超速就應該用肩膀扛起責任吧 把腦筋動到這裏真的有點怪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7-03-12 13:56:00如前面眾多網友所言,GPS63表速通常更高,白線也能鑑定時速你的63超過速限50太多,表速超過更多,要說GPS不能當依據,反而可能讓更不利自己的時速資料(表速)出現
一般GPS採樣頻率很低,尤其彎道時截彎取直很嚴重不過也只會低於實際速度而已...
作者:
flytoks (雲淡風輕)
2017-03-12 14:14:00謝謝各位,我了解了,並不是想卸責,謝謝。
作者: edwinn (剪了個夏天的長度) 2017-03-12 14:22:00
不是一律不採或絕對不採 ,你可以要求自費送鑑定證明那台gps的準確性,會不會增加贏面或是允許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cimone (cimone)
2017-03-12 14:41:00你要舉證證明你沒超速才有用
作者:
F5 2017-03-12 17:29:00法官:不認GPS的話,我只好用表速判了 我一定判你有罪
作者:
MUMUKON (XD)
2017-03-12 17:56:00可是行車記錄器畫面時間配實際距離好像可以佐證車速
作者:
swjlsc (右手贏了)
2017-03-12 20:08:00不想卸責為什麼想主張gps不準?
作者:
berryc (so)
2017-03-13 01:23:00GPS 53超速3km你主張不準確還說的過去..63你還想凹會不會太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