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自家車位被它人停車。

作者: yijoull (yijou)   2016-12-10 04:02:54
※ 引述《warreng (華倫G)》之銘言:
: 大家好,各位晚安。
: 本以為我家不會遇上這種情況,沒想到今天真的被我遇上了。
: 一直以來我家正前方的空地(土地權狀屬我方私人土地持有)都是我家固定車位在停車,

: 早上班把車開走,中午返家拿物品時發現一台休旅車大喇喇的直接停進我家的車位,造

: 我必須違停在路邊,用最快的速度回家拿東西。
: 當時心想家門口借人臨停一下也不是第一次,心裡也沒多想。
: 結果剛剛1830分左右我到家,家門口那台休旅車依然文風不動的停著... 這時我也是先

: 停在路邊,然後下車看臨停在我家那台休旅車居然完全沒有留聯絡方式,我就撥110請

: 方幫我查一下車主,並聯絡對方移車。
: 幾分鐘過後警察到了,對方也出現了,一位年約近40的婦人,一整個心不甘情不願的臭

: ,拿著鑰匙來移車。
: 我當著警方的面跟對方說
: :「歡迎暫停,但請留聯絡方式,大家互相。」
: 結果對方聽完這句話後直接爆氣! 也當著警察的面大聲嗆說
: :「停一下是會怎樣? 你是三小? 來輸贏啊!」
: 之後警察就去阻擋那位臭臉婦人,然後臭臉婦人還一直爆氣,大吼大叫的罵了一堆我聽

: 懂的話,還打電話給律師,大喊說要叫律師來處理。
: 一邊爆氣、一邊大喊著:「我就是要停,你明天車開走我還是繼續停! 要輸贏都來!

: 我家對於暫停這件事基本上不會有太大的意見,正常下班時間前把車移走,大家都是鄰

: 、都好說話,即使是外地來的要暫停,只要有留電話,在不影響我們自家停車的情況下

: 是可以通融的。
: 但今天遇到「無理取鬧的臭臉婦人」,我心中著實無奈,我也不介意她明天再把車開來

: 家門口停放,但希望在我晚上下班回家前能移走。
: 求助:
: 請教各位,假設明天臭臉婦人依舊依然故我的停在我家門前,我能有哪些「不具法律責

: 」的小動作呢?
: 補充說明一下我家門前的空地空間配置。
: 我家屬老社區,就是連棟透天那種房子,所以家家戶戶門前都會有一塊空地可以停車。
: 文中的臭臉婦人家位置位於我家隔壁第四棟,她家門前也有空地,但沒停車,而今天停

: 我家門前的這台休旅車我先前沒見過。所以我不曉得是這戶鄰居家的車,是報警後等車

: 出現移車我才知道這台休旅車的所有人是誰,又因為是鄰居的關係,所以我才會好意再

: 醒一次臨停的話不是問題,但請留聯絡方式。
: 結果卻換來一段爆氣的移車衝突,事發中後段時我脾氣也上來了,我回嘴說:「你家門

: 有位置不停卻開到我家門前停,也沒留電話,誰會曉得這台車是誰的? 那我也只是好
心?
: 醒下次要臨停的話請留聯絡方式。」
: 結果對方還反嗆:「我就是要停,不然輸贏啊! 看你想要怎樣都可以啦,不爽都來!

: 結果對方不領情,不但嗆我還嗆前來協助的員警,警方勸告她還被她作勢揮拳毆打,還

: 言要找律師告前來協助的員警,所幸我全程錄音錄影,也讓警方留下我的聯絡方式與個

: 資料,假設對方真的去投訴員警,我一定拿出影片並作證,以捍衛員警的清白!
:
作者: berryc (so)   2016-12-10 04:05:00
專業推。不過繼續性地佔有大概要多久才成立?
作者: jowinvan (練練)   2016-12-10 04:09:00
我也想請問問題!馬上來發文!
作者: s99770045 (影子)   2016-12-10 04:18:00
專業推
作者: yzak00416   2016-12-10 06:50:00
請問你有不法所有意圖嗎? 還是只有得利的意圖實務上竊佔罪是即成犯,不要求要占有一段期間,只要要件一符合即告成立,記得有個判例可以參照。你所謂的“繼續“我認為只是不法所有意圖的判斷,而主觀意圖真的很難判定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6-12-10 08:13:00
推樓上 構成要件不在"持續多久"而是意圖為何 只要是想停車這個動作 僅管停幾天 主觀上難構成不法所有之意圖就如本文自己說的支配關係 若今天對方是故意將土地圍起來自己停車用 那就才有建立支配關係 否則你要說服法官很難
作者: deer5577 (5+0)   2016-12-10 08:44:00
專業推!吉她!
作者: berryc (so)   2016-12-10 09:04:00
如果有立告示牌(明顯處)表明是私人土地, 這樣還停構不構成所謂" 意圖" ?
作者: xhouston (長島冰茶)   2016-12-10 09:32:00
不構成,構成要件是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插牌子只能方便你知道這是別人土地,如此而已方便證明我知道這是別人的,跟我要把別人的變成自己的,概念差很多
作者: stewartqq (涼a)   2016-12-10 09:42:00
酷喔!
作者: justin0729 (hungry)   2016-12-10 10:58:00
看卡板長知識推
作者: jjwei ( <囧> )   2016-12-10 11:17:00
樓上走錯板了 XD 專業推
作者: horb (猴柏)   2016-12-10 12:52:00
專業推
作者: yzak00416   2016-12-10 13:24:00
如果你單純只看法條文義寫的是“利益“沒錯,可是竊佔竊盜是保護“持有法益“ 而非整體財產法益,所以行為人真的有不法“所有意圖“? 難謂非無疑義...簡言之,我認為 1.保護法益都是一樣的 2. 既然是即成犯,繼續占有與否乃是主觀不法意圖的判斷依據,我是質疑那個三寶只是得利的意圖(有點像使用竊盜) 3.贊成你第三點意見
作者: wu7477   2016-12-10 13:34:00
停個車可以成立竊占罪 天啊
作者: CkMichael ( )   2016-12-10 13:57:00
讚!
作者: wu7477   2016-12-10 14:05:00
竊占不是公訴罪嗎 停車如果會成立法院不忙死
作者: hakk (hakk)   2016-12-10 15:28:00
專業,推!
作者: YJM1106 (YM)   2016-12-10 17:12:00
有成立的可能性就可以吉了呀,一堆人推文搞不清楚狀況,目的是要弄她,讓她覺得很麻煩
作者: ian790815 (頹廢冠B)   2016-12-10 22:11:00
推 吉死川寶
作者: ajan007 (阿正)   2016-12-11 09:30:00
作者: warreng (華倫G)   2016-12-11 18:53:00
感謝這位幫忙分析,我也很想尋求法律途徑爭取自身權益,但無奈我自身時間也不多,目前已有備案,如對方再侵犯我家的權益,我就會吉她了,感謝您的用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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