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DTMK (PEACE)》之銘言:
: ※ 引述《op840906 (我愛XXXX)》之銘言:
: : 車板的大家好
: : 今日出了車禍
: : 當時時速約40
: : 對方的車直接切出來
: : https://youtu.be/u0u56VjhQbo
: : 詢問一下大家這樣責任該怎麼分
: : 還有由於是第一次這樣車禍
: : 想問一下 我該如何處理呢
: 老實說你可能很年輕,
: 恭喜你活著用生命捍衛機車路權,
: 等你過幾年還是你常開車後,
: 你會慢慢體會為何有些車慢慢動,騎機車會防禦駕駛,
: 你這影片應該會被收錄教材
: 其實有錢人她根本不怕 出險賠你就好,
: 但重點也要有命可以上法院,
: 沒錯 我是在檢討你騎車方式,
: 命是自己的 ,不要在用肉體捍衛路權,三寶你永遠捍衛不完的
說真的
以A7切出來的角度來說
後照鏡是不可能看得到摩托車的
一堆推文說A7沒減速
事實應該是 後照鏡根本看不到摩托車 所以當然沒減速
摩托車有路權、汽車100%肇責都沒錯
但是肉體吃虧的就是摩托車騎士啊...
我自己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的擦撞
當天傍晚 我開車要右轉 方向燈打了15秒要慢慢轉過去
結果遇到屁孩騎車加速要從我右側直行
我轉到一半照後鏡根本看不到 那台摩托車還是消光黑
就這樣撞下去
結果警察說我應注意而未注意 100%肇責
說真的 有看到的話我一定會讓的
但當時機車消光黑不明顯 車速快就算了 看我要轉彎還加速想要跟我比速度
唉 拚得過頂多快三秒 拚不過可能連命都沒了
何必呢?
所謂路權 是人還活著的時候才能伸張的東西
我學生時代騎車多年 機車里程十幾萬公里
後來自己騎車發生車禍之後才驚覺
台灣的機車騎士天天在拼命 經常太過高估汽車駕駛的視線
覺得別人應該都要看到自己 應該都要禮讓自己 覺得自己有路權
為的卻只是快那一兩秒...
我現在基本上盡量不騎車
只要能搭大眾運輸 我就一定不開車不騎車
錢再賺就有 早點出門時間也還算夠用 但命只有一條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