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調解對方獅子大開口索賠50萬

作者: iooiekme (心靈頻率的穩定)   2016-09-20 12:45:17
※ 引述《Lamu (拉姆)》之銘言:
: 跟大家報告一下
: 最後我們這個case以三十萬和解了
: 據保險公司的人說,阿姨也可以接受
: 重點是前兩次調解會陪她來壯聲勢的人第三次調解會都沒來
: 所以就很順利的和解了
: 謝謝大家當初給的建議跟安慰
( 首先要說,我不是做保險的喔!)
關於開車真的要保險,
尤其是責任險的財損和第三人超額責任險…
為什麼呢?
就在前陣子,剛好在我家門口發生了一件車禍
機車和貨車有擦撞,導致機車騎士摔車受傷…
在當下我就調閱了監視器來還原當時的狀況!
很明顯是機車從機車道橫移經過了外車道去擦撞內車道的貨車
騎士當下就被送往附近的醫院治療…
就在交通警察來做事故鑑定時,就收到警消人員通知消息
這個騎士是個慣犯,沒錢時就來搞這招
騎機車去擦撞汽車或貨車
反正擦撞發生了,你開車的人又不會受傷
而他倒地時受傷時,就有一個問題產生了
「過失傷害」屬於刑事責任
雖然你好好開車,慢慢開車…非常非常小心
但他是故意來擦撞你,你就莫名其妙吃上了官司
(這也是我們台灣一個畸型的法律)
即使你是無責狀態,但是他要告你過失傷害
你是逃不了的…
這時候有保險的,就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就好
沒保險的呢?…你就等著告官司,賠錢吧…
最後的處理呢?…
他在醫院做筆錄時就說他願意「有條件」的和解
就是「拿錢出來給老子花吧」…
所以,多保一點責任險的財損是怕路上愈來愈多高級進口車
一不小心A到了,有時一年的年薪還不夠賠呢…
而多保一點第三人傷害超額責任保險就是在防這種
以擦撞別人車為生的…
結論:在台灣開車真是辛苦,
左閃右閃還得閃這種吸錢鬼!!!
作者: Howard1984 (跟鄉民認真,你就真的輸了)   2016-09-20 12:46:00
車體險是保自己的車子,責任險的財損才是保別人的車子
作者: iooiekme (心靈頻率的穩定)   2016-09-20 12:47:00
感謝一樓的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0 12:59:00
超額 沒有所謂 和解,要被告且判決,才會支付吧但,會告民事,就會把刑事一起告一告,省訴訟費用
作者: wasiwatery (你今天1985了沒)   2016-09-20 13:24:00
不只開車 機車也要保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9-20 13:47:00
既然是慣犯 那不就涉及假車禍詐欺?
作者: v19791119 (阿育)   2016-09-20 16:44:00
QQ
作者: konny (冷月如刀)   2016-09-20 22:42:00
你要能證明他是假車禍啊 受傷是事實相當難舉證
作者: endless0121 (囚鳥不要開招 開招時機?2)   2016-09-20 23:09:00
他就不要哪天遇到壞人 不是受傷能解決的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6-09-20 23:26:00
他可以告,但告的成告不成是另一回事。基本上0肇責的話,是沒有過失傷害的問題的告 =\= 一定會判車主輸,但是上法院是一定要的別誤導別人,沒有所謂告就一定等著賠錢的事情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6-09-21 01:02:00
就不要有一天遇到真三寶……
作者: yyyyssss (透明杯水)   2016-09-21 09:05:00
0責任沒有過失的問題
作者: vInzMing (GG5:0)   2016-09-21 12:23:00
觀念錯誤還不噓你 有人直接撞我屁股腿斷我不會理他 看不懂過失的意思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21 13:07:00
刑民若不同法官,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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