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機車騎士疑搶快 遭休旅車輾斃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6-08-06 22:54:54
※ 引述《arthurwang (莫言)》之銘言:
: ※ 引述《chewie (北極熊)》之銘言:
: : 機車騎士疑搶快 遭休旅車輾斃
: : 2016-08-03 13:34 聯合報 記者張裕珍╱即時報導
: : http://udn.com/news/story/2/1870494
: 記者標題下不好,這起事故可以追究責任大小的,應該有三個
: 汽車駕駛、機車騎士、貨櫃屋主
: 車禍經過可以看新聞連結的影片
: http://imgur.com/a/v39HL
: 休旅車到這邊,因為是閃紅燈,就該在停止線前,先停下確認有無來車
: 不過,這張照片還有一個重點,就是路口的視線,
: 大家可以看到左邊因為沒有遮蔽,所以比較可以清楚看到左邊有無人車
: 但是右邊,因為有貨櫃屋遮蔽,所以在這個位置,是完全看不到的
: http://imgur.com/a/k0dHh 休旅車已經開始通過路口
: http://imgur.com/a/ufzYs 機車騎士開始進入路口
: 在這邊又出現一個問題,機車騎士在接近閃黃燈路口時,有無減速檢視來車?
: 以時間上來看,休旅車比較早進入路口,這時候究竟雙方有無出現在視線內?
: 不過即使休旅車先進入路口,只要發現有機車,還是應該讓機車先行
: 並不存在先到路口就有優先路權的狀況
: 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642&p=7&f=6
: 但是會檢討機車有無減速,一來是交通安全上有這樣要求,
: 這也會影響鑑定時的責任判定跟保險理賠
: 根據這份資料:https://www.cathayholdings.com/insurance/page3/3-0-M-5c.htm
: 「1.支道車未讓幹道車先行,支道車應負100%的肇責,
: 倘幹道車未減速時應負30%肇責。(互賠)」
: 也就是原則上,支道車至少是主要原因,但是如果幹道車未減速,
: 判定上可能也會認定幹道車也有疏忽
: 所以機車有無減速,其實在這個事故中,即使是在幹道上,還是有影響
: http://imgur.com/a/WDhzL
: 這邊可以看到,即使休旅車停在停止線前,也看不到右邊有無人車
: http://imgur.com/a/G9TvD
: 在沒把車開進路口的狀況下,加上有貨櫃屋擋著,最多也只能看到這麼多吧
: 由於視線被嚴重遮蔽,所以應該也要追究貨櫃屋主責任,
: 不過這部分就不是由交通法規部分處理了
: 至於休旅車,遇到這種視線被嚴重遮蔽的狀況,還是一樣,
: 只能一點一點慢慢往前滑來增加視線範圍了,
: 因為即使有視線遮蔽,還是應該慢慢往前確認,而不是直接過去
: 更不用說沒停就過去了
: 由這邊也可以看到,如果車子在路口轉彎處違停,有多討厭,
: 當然能不要違停是最好,如果真的要違停,
: 真的拜託不要停在路口或轉彎處這種嚴重影響視線的地方啊
: 路口也別放置那些會影響視線的東西才對
這一篇有一些BUG
1.兩邊都是閃紅燈
我剛剛去確認過了,機車那個方向看過去也是閃紅燈(但是對向就是黃燈)
我不確定是不是後來才改閃紅燈 或晚上才閃紅燈
2.如果兩邊燈號一樣,都非主幹 從東向西的SUV應該禮讓右邊從北向南的機車騎士
但是機車騎士如果超速就失去路權了
3.SUV通過路口的速度來說 ,絕非肇事主因
肇事主因是機車超速(因為雙方都未停等) 故失去路權的超速車是重點肇事主因
不過同樣的SUV因為沒停,所以不可能無肇責
4.比較好奇的就是貨櫃屋到底有無責任,找了交通法條都沒看到在路口設置障礙物
因為貨櫃屋完整的在道路外
而且轉角是房子的道路也一堆
作者: Inar (Inar)   2016-08-06 22:56:00
十字路口兩邊都是閃紅燈是三小規劃....=_=a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6-08-06 22:59:00
竹南很多學校都是這樣閃的 往學校去的都閃紅 出去都閃黃其實這樣比較安全...以台灣人閃紅減速 閃黃當參考的個性
作者: Inar (Inar)   2016-08-06 23:00:00
如果路權相同,應該是左方車要讓右方車~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6-08-06 23:01:00
貨櫃屋會有責任才有鬼...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6-08-06 23:01:00
左讓右阿 北往南 在東往西的右邊 應該沒錯吧qq
作者: Inar (Inar)   2016-08-06 23:01:00
一般都是先看路權,再看其他部分的~
作者: azlbf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   2016-08-06 23:02:00
所以SUV應該要讓機車
作者: Inar (Inar)   2016-08-06 23:02:00
這樣不會比較安全~ 大部分台灣人都不懂閃黃燈和閃紅燈的差異如果真的懂,兩個就都會停下來了 (攤手)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6-08-06 23:05:00
看到閃黃燈 OS:紅綠燈又壞了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6-08-06 23:22:00
兩邊都寶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6-08-07 00:11:00
休旅車都快通過路口了
作者: wintxa   2016-08-07 00:22:00
一堆臨停路轉角的 拜託一下好不好
作者: tabrisPTT   2016-08-07 01:05:00
很明顯就是超速的錯,可惜SUV還是要扛責...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16-08-07 06:36:00
看成疑槍決 嚇死我了
作者: xup6fm06 (無尾熊)   2016-08-07 08:55:00
休旅車都在那位置了,機車才來,請問怎麼禮讓機車?倒車嗎?
作者: NinJa (fine~)   2016-08-07 09:55:00
煞車都不會的是在講啥路權啊而且摩托車是撞人的 不是被撞的吧
作者: limulus (哈庫那馬他他)   2016-08-07 12:20:00
若同時到路口,左手邊車子要讓右手邊先走,不管是直行或轉彎皆一樣
作者: playqq (爸爸)   2016-08-07 19:49:00
貨櫃屋如果是非法佔用路口的話是有責任的貨櫃屋的地方感覺很像是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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