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請版主群討論好再公告

作者: arthurwang (莫言)   2016-07-29 13:31:11
其實,我對醫生到底該不該桶是沒什麼意見,有些言論是否踩線,是看版主執法寬鬆
但是這過程,也太有問題了吧
昨晚九點多先是發公告桶他,然後不到一小時就說桶錯了,不該桶,
這也無可厚非,版主也是人,總會犯錯,不用苛責
之後另一篇公告中的推文,出現不同的意見,想必2位版主都知道,
照理也該做出討論,決定該不該桶?
然後今天早上就看到了,桶醫生的公告,這總該是討論過後的結果吧?
結果不是,中午又發一篇說不該桶!!
從昨晚9點多到今天中午,還不到24小時,
醫生同樣的內容,就從「該桶」變成「不該桶」,又變成「該桶」,然後「不該桶」
不就是個「桶」嗎?有這麼難決定?
既然已經桶過又解桶,又出現爭議?
若還要重新桶,不是應該討論過,然後取得共識,再做出決定嗎?
還是你們把桶人當兒戲?高興桶就桶?或是看風向決定桶還是解桶?
說好聽叫「從善如流」、「知錯能改」,
說不好聽叫「毫無主見」、「對錯不分」
建議你們,桶得快,不如桶得心安,遇到有爭議的就討論好再桶,
車板不會因為水桶太慢,就亂到不可收拾
處罰改1次,無可厚非;
改到2次,還可以當作有爭議,重新慎重決定;
改到第3次,不如你們別決定,開投票大家表决該不該桶算了,連責任都不用你們背
請2位版主該加油的地方好好加油。
作者: chyboxer (大頭)   2016-07-29 13:35:00
幫你附上原文連結: http://goo.gl/k5j7ZE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6-07-29 13:38:00
可以桶兩次解兩次也蠻奇葩的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7-29 13:45:00
這2位版主自己水桶請罪吧
作者: r1t1r (r1t1r)   2016-07-29 13:48:00
後來google才發現昨晚還有桶一次 @@ 真是神奇的一天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7-29 13:49:00
本次水桶判決之數次變更為板主之間未能即時溝通產生之失誤 我與K板主會尋求改善有關爭議判決溝通之共識感謝板友的建議
作者: monok (堅強)   2016-07-29 13:53:00
http://i.imgur.com/lzi9kmX.jpg板主們,又讓他失望了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6-07-29 14:00:00
所以所謂的主決者是藍豚大嗎?K大的判決還要經過你同意是嗎?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7-29 14:02:00
上任版主敢做敢當,版主請有肩膀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7-29 14:02:00
不是喔 此次為我認為判決有問題主動向K板主提出異議經數次站內信溝通後達成的共識感謝您的建議,有關這次兩次變更判決的確為我與k版主之間溝通尚有不足我會與k版主再加強溝通有關共識部分,目前為互相尊重判斷,若有異議會以站內信討論
作者: alskdj (一起跳舞)   2016-07-29 14:17:00
最近車版真的每一篇都在互嗆,真的挺有趣的。天氣熱,不僅大家在路上開車易暴怒。連鍵盤開車都怒了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7-29 14:17:00
一般來說,板主可以直接執行責罰不需要另外通知別的板主,除非對判決有疑義的時候才會需要與其他板主溝通,這次的水桶第一次是我看完之後覺得水桶不當,所以主動取消。後面因又收到其他檢舉信,經過思考之後覺得有違規,所以才判定水桶,而b板主向我提出建議,認為這個判決有瑕疵,我跟他
作者: smallcooo (難以抉擇)   2016-07-29 14:19:00
推你的建議 版主群要反省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7-29 14:20:00
溝通之後尊重他的想法,所以撤銷判決。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7-29 14:20:00
並未研究昨日第一次水桶及解桶並第一時間溝通為我本人之失誤,以後會更加注意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7-29 14:21:00
之後若非特別狀況,不然我們不會做討論
作者: mmppeegg (我是寂寞的)   2016-07-29 14:22:00
看來簽名檔get了
作者: Kamiyu (同天內只計一次)   2016-07-29 14:22:00
如同我一開始所說的,判決怎麼下一定都會有人有意見,每個人的標準不一,無法讓所有人滿意,即便是法院的法官判決亦無法為大眾所接受,我們在這方面只能盡力而為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6-07-29 14:29:00
板主辛苦了~加油
作者: tonysd (Keep going)   2016-07-29 14:30:00
個人認為板主判決自行負責 有爭議走申訴 不該一再推翻潘決兩個版主如果對板規沒有完整共識 就不要勉強一起當板主
作者: decom (請叫我迪康哥)   2016-07-29 14:33:00
保安!可以讓人桶了又解,解了又桶嗎?
作者: supereva (eva)   2016-07-29 15:02:00
我是覺得 應該像裁判舉牌 公告了就不要更改了
作者: blackmamba24 (阿緯)   2016-07-29 15:09:00
可能常幫納智傑發聲 捨不得桶吧?!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6-07-29 15:27:00
別說了
作者: garbo (阿勃勒垂淚)   2016-07-29 15:51:00
板主根本亂桶,恐怖喔~~~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6-07-29 16:13:00
車板的子龍任務 2/7
作者: bbsabc (......)   2016-07-29 16:24:00
當了版主就多了一份責任,捅人時多想、多討論一下可避免很多問題發生
作者: yongx13 (Fenix)   2016-07-29 17:03:00
作者: qazxc312 (肥肥)   2016-07-29 17:07:00
醫生讓大家又愛又恨,風向很亂der
作者: refgdata (Sean)   2016-07-29 17:35:00
醫生本人還是神隱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6-07-29 17:57:00
滿中肯的啊 那引戰?
作者: SUZUKI5566 (鈴木56- 鍵盤園子)   2016-07-29 19:00:00
他就愛釣魚啊,常常有模稜兩可似是而非的言論
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號:)   2016-07-29 19:18:00
板主真的不好當啦,還是為板主加油打氣,感謝板主為車板的風氣所做的努力
作者: IamBuki (唉就是無聊)   2016-07-29 23:41:00
醫生講的蠻中懇又詼諧 講太直白會傷很多人的心跟某前版主一樣 會一直拒絕
作者: WarnLeadwar (F2P=P2W)   2016-07-29 23:56:00
我看過很多引戰文 辯解也都是說自己說話很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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