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小車禍處理書面和解之必要

作者: CyberFret ( )   2016-07-24 12:26:46
關於無人員傷亡, 只有兩造車體損傷的車禍,
下面是小弟依僅有的知識所編出的處理流程,
不知實務上的跑法是否亦同?
如果有錯, 墾請大家指正, 謝謝
1. 報警作完筆錄, 然後通知保險公司
2. 車牽到修理廠估價, 先不要修
3. 帶著估價單, 會同保險員和對方, 到調解委員會談賠償事宜
4. 簽和解書, 記得加上"雙方同意事後拋棄民刑事訴訟法上一切追訴權"之類的條件
另外, 我想問大家的習慣, 車禍就算再怎麼小, 最好盡量能和對方書面約定
事後不提民刑事訴訟? 以免發生 http://goo.gl/q5MG3v
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2016-07-24 12:27:00
沒錯啊
作者: tseng54ai6 (ods)   2016-07-24 13:06:00
白紙黑字,口說無憑
作者: hsinlu (欣)   2016-07-24 17:49:00
建議保第三責任險或車體險請保險公司處理比較快跑到調解委員會 就勞師動眾了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16-07-24 20:51:00
第3步不一定會到調解委員會 要看保險談得怎樣
作者: CyberFret ( )   2016-07-25 20:40:00
可是保險談完, 如果沒有書面表明同意放棄追訴權保險公司在理賠給對方的同時, 會請對方用書面表示放棄民刑事追訴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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