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買二手車後的第三責任險問題

作者: xiaoxiao (xiaoxiao)   2016-06-27 21:37:29
※ 引述《coolsamchang (菸酒所)》之銘言:
: 各位好, 朋友一個多禮拜前買了台二手車,
: 很不幸的前天禮拜六就發生車禍了,
: 目前就肇責方面, 我朋友應該是主因,
: 看樣子賠對方修車費是在所難免了,
: 問題來了, 因為當初原車主賣車給我朋友時,
: 第三責任險並沒有做移轉的動作,
: 雖然我朋友車還是有第三人責任險,
: 但是被保險人名字是原車主的,
: 也就是我朋友在行照過戶後, 此保險即失效,
: 等於此第三人責任險無法理賠對方的修車費用,
: 請問還有其他方法嗎? 初估對方車可能要修超過20萬...
: 我朋友車也沒車體險, 這樣真的賠很大...
第12條 保險契約權益移轉
  被保險汽車之行車執照業經過戶,而保險契約在行車執照生效日起,超過十日
未申請權益移轉者,本保險契約效力暫行停止,在停效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本公司
不負賠償責任。
但被保險人已向本公司申請保險契約權益移轉,而行車執照尚未辦妥過戶者,
仍予賠償,惟須俟辦妥新行車執照後,方得賠付。
這一條要怎麼解釋?是說過戶十天後保險契約為移轉就停止效力。但是十日內呢?
並沒有說到。定型化契約遇爭議時採有利消費者之解釋。可能還有救喔。
作者: KRay24 (KRay)   2016-06-27 2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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