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賠償金額談不攏!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1:58:42
※ 引述《yaochan ( )》之銘言:
: 有圖有真相,身為專業鄉民先給一個推。
: 小弟提出一些意見,
: 第一,車門被尬爆的時候當事人有沒有在車上。
人沒受傷!單純財損就簡單了
: 第二,當事人是否能提出車子為生財工具的證明。
上法院要請求代步費,你可以要求租車證明,其他保養廠認為該車合理修繕天數
: 第三也是推文有提到的,法院判當然是以原廠為主,
: 並且換車門沒什麼折舊的問題。
就是有折舊問題,你車用了十年,撞壞要賠全新的!?不需折舊嗎?
假設A的手機當初買新的2萬,用了兩年,B弄壞了,A要求B賠兩萬合理嗎?
工資跟烤漆 法院不會算折舊
但是如果是零件部份就會折舊,可以用很恐怖的千分之369折舊法
10年車,零件假設40000,不用想就知道零件剩4000元價值。
當然也可以協調個金額,畢竟跑法院真的很累。
: 又不是換個十年的車門給你,怎麼會有折舊的問題?
: 第四,你全責,加上原廠報價單,
: 調解的結果最後雖然可能不會到被害人的金額,
: 但絕對不會是你提出的金額。
: 小弟的淺見,僅供參考。
: ※ 引述《cobbietw (收購家具0970449440)》之銘言:
: : 對方為05年馬自達6 2.3S 我方誤觸停車塔開關擊落車門,人沒事。
: : 1,對方報價74000,我方報價23000,金額協調無共識,70000底價,無議價空間。
: : 2,我方出材料,對方出工,錢我付。還是不肯。直說法院見!
: : 3,傳簡訊告知法院判決確定會很久,是否透過調解委員會...對方還是不肯,執意上法院
: : 。
: : 4,對方說會求償代步車與精神賠償。
: : 5,對方已經自行送修。
: : 5,爬不到相關判例,求解答。
: : 關於金額賠償或損壞復原已有答案!明顯對方不利,不明白為何執意透過訴訟裁判!
: : 錯在我方,也誠意解決,但是一片車門70000!
: : 我想知道#
: : 1,如果我方三天可復原,是否代步車賠償金額為3日,還是依照對方車場修復時間?
: : 2,除了修復車損、租用代步車、精神賠償外,對方還有可能主張什麼?
: : 擊落照:
: : http://i.imgur.com/NfBz78l.jpg
作者: PPDTMK (PEACE)   2016-06-07 22:02:00
所以以後撞你車我可以用1/10新車門價賠你嗎車門來是新的 對方全責 那9/10門費 誰出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02:00
車齡年份老舊就是可以這樣要求,你可以去問問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6-07 22:03:00
房子住了十年 去幫你家敲個大洞 賠個1/10修繕費如何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03:00
那車主要舉證 他剛換過全新車門 這就沒話講了阿
作者: iwillcome (1+5)   2016-06-07 22:03:00
希望你的車永遠都剛買呢 難保你周圍沒三寶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頭)   2016-06-07 22:03:00
人沒受傷是一點,還有人有沒有在車上或正在下車,有就不用談了啦
作者: Taidalmc (歹大欸羅恩希)   2016-06-07 22:04:00
這篇根本誤導 車主請求恢復原狀誰管你折舊 去跟原廠說?
作者: daniel7788 (NULL)   2016-06-07 22:05:00
100%對方過失前提下如果要求原廠恢復原狀報價 原廠報四萬 這樣事主還可以按折舊比例賠償? 那其餘差額誰付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頭)   2016-06-07 22:05:00
那房子比喻不太正確。不過建議原PO不要只看自己想看的,折舊有公式永遠不是你說了算
作者: PPDTMK (PEACE)   2016-06-07 22:06:00
勁戰車一台買7萬,你騎了十年我撞壞,賠你7千好嗎
作者: kikiqqp (喵食罐頭)   2016-06-07 22:07:00
況且有無敵星星等你撞到賠慘就曉得。看到古董車要閃
作者: yaochan ( )   2016-06-07 22:07:00
我的第一點針對精神賠償的合理性,你在車上有東西尬下來沒中到你是你運氣好還是肇事者時機抓得好?第二點針對修繕期間車主是否因生財工具不能使用而有更多財損問題。第三點我懶得講了。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08:00
PPDTMK 你那台勁戰 我撞壞要我賠,我賠殘值阿
作者: cystal (專業代PO)   2016-06-07 22:08:00
神A開了十年 我也不撞壞了啦 直接1/10車價收你車 如何
作者: iwillcome (1+5)   2016-06-07 22:09:00
你有錢嗎?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6-06-07 22:09:00
道義上要全賠,可是台灣法律就不這樣判啊~~~
作者: skthree (I will be with you.)   2016-06-07 22:10:00
如果你能舉證,車門這東西有中古品能用,且不影響使用,才足以證明你提的折舊合理,不然談折舊是沒意義的對方可以說原廠建議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必須更換,且無中古品,只能換新,你覺得法官會怎麼判?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12:00
我一樣回你,事主是我 我會要求折舊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6-06-07 22:12:00
作者: skthree (I will be with you.)   2016-06-07 22:12:00
今天不是整台車撞壞,是壞了一個門要修,主張折舊其實有點讓人摸不著頭緒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7 22:12:00
一堆胡扯法盲 自己上法學資料檢索找判決關鍵字 損害賠償&汽車&回復原狀或折舊
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6-06-07 22:13:00
去殺肉廠找片車門是有多難嗎...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13:00
如果是更換門 就是有零件 就是可以主張折舊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6-07 22:13:00
我知道的也是O大這一篇判決新聞
作者: fantasymaker   2016-06-07 22:17:00
手機壞掉的例子不對吧?拿螢幕來說,原廠換一片都要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7 22:17:00
回復原狀?什麼是回復原狀?翻譯給你聽 就是回復被撞前你十年車門被撞就恢復十年車門給你 找不到十年車門就賠十年車門殘值 這就叫回復原狀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6-06-07 22:18:00
實務上就是會算折舊 經手過好幾個車禍的損害賠償了老車在台灣被撞真的滿倒楣的 汽機車都是 有夠不值錢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19:00
f大 如果我去買隻二手同年份的 搞不好還比維修便宜原廠當然不會跟你算折舊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7 22:20:00
機車最可憐3年就是剩1成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20:00
現在是談賠償 零件可以要求折舊機車沒那麼慘啦,還是可以用369,所以5年才剩1成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7 22:23:00
機車是536/1000唷…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24:00
那可能我認知錯了我很沒處理過機車追償的
作者: cp62k794 (變得勇敢,飛)   2016-06-07 22:28:00
台灣法律是保護犯人用的,現在才知道?
作者: tomy886 (..)   2016-06-07 22:29:00
零件不是都有折舊嗎 被某些樓搞得有點混 五年1折不是嗎
作者: wk105 (Gack)   2016-06-07 22:36:00
借這篇問一下,若剛花1.6萬全車鍍膜回來,門上的鍍膜能賠嗎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6-06-07 22:38:00
我記得剛烤漆有收據的有機會,鍍膜倒是不知道了
作者: goenitz7777 ((︸_︸≠)╭∩╮凸)   2016-06-07 22:45:00
要先舉證有鍍膜的資料和時間,再來橋
作者: daniel7788 (NULL)   2016-06-07 22:56:00
好奇問 當撞壞十年零件 壞到只能換不能修 肇事者舉證無法找到同樣十年零件更換 只願以零件折價後價格賠償但受害者不要金錢 可以堅持肇事者回復車原狀 ? 還是只能摸鼻子倒楣
作者: wk105 (Gack)   2016-06-07 22:57:00
http://imgur.com/ZsjXL1Z 這台停路邊 撞到爛不用賠多少?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6-06-07 23:21:00
為什麼上法院零件要折舊,ㄧ堆人不知道?五年以上車,只剩十分之一。
作者: irvinglove (向下墮落怪竹竿)   2016-06-07 23:37:00
要跑法院就是算折舊啊 XD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06-07 23:45:00
鍍膜不賠。如:玻璃上的隔熱紙也不賠
作者: jack111222 (元寶~)   2016-06-08 01:20:00
wk105你那種特例可以不要拿出來提嗎?他的價值不在使用而在紀念上 照你這種問題 故宮裡的東西都放了幾百年了 你進去全部砸爛折舊下去看你賠的是台幣一千還是天文數字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6-08 05:31:00
折舊是看整體 也就是整台車若折舊只剩10萬 那7萬的門你一樣要全賠7萬 但若維修超過10萬 那就賠10萬給你所以不用想要凹折舊了
作者: tomy886 (..)   2016-06-08 07:45:00
想知道折舊是否如樓上所說的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07:57:00
回樓上樓樓上對實務認知有誤並不正確實務判法就是工資+(零件費用X折舊) 除非是1~2年新車否則都很難看
作者: wisdom   2016-06-08 08:36:00
折舊是有的,但那是指請求賠償金額。如果對方請求恢復原狀,就沒有折舊問題。這可能是對方執意上法院的原因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08:53:00
樓上 我前面解釋過回復原狀了 仍然要折舊的為何會有說恢復原狀沒折舊原因在於 你用新品當然要算折舊(不然你舊換新不就不當得利) 但如換中古品因價值相同自然不生折舊問題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16-06-08 09:03:00
剛去查了一下 devilnotes是正確的 材料費可折舊如此看來那台撞爛的R8賠償其實也還好而已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6-06-08 09:05:00
回復原狀還是要算折舊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09:24:00
高價車可以改請求“價格減損” 舉例舉證市價300凱燕因車禍而減損市價70萬 這種請求方式對高價車且約2~3年車或市價極高車較有利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09:33:00
問一下,十年門找不到,devil大說陪賠殘值就定案了,但車沒車門怎麼開,這樣有回覆原狀嗎?回復原狀不用考慮可使用性?
作者: bgflyer (sephiroth)   2016-06-08 09:37:00
他的意思是要你換新的陪你折舊的殘值,差額你自己吞
作者: BQird (BQird)   2016-06-08 09:42:00
這種法律好像懲罰受害者,國外也是用這套標準嗎?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09:47:00
殘值我根本買不到車門裝,這根本不是回覆原狀的原則吧?不然我跟法官說你車門給我撞爛,我賠他殘值,大概他也會欣然接受吧依民法規定,回復原狀必須是損害發生前的原狀,如果沒有車門,連車都不能開了,遑論是回復損害發生前之原狀?你真能用折舊買到可以裝的車門那當然沒問題,問題是你買得到嗎?這是我不懂的地方,求解…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09:59:00
所以就有民法215條不能回復或難回復改金錢賠償囉 金額就視車況車種市價判斷(但如真斷料成這樣這車價就很難判斷,古董車/手工車就是一例臺灣就你這台市價就難判斷了)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16-06-08 10:00:00
樓上這就是台灣法律...3百萬也買不回人命..可是過失致死那些。.法院總是判3-400萬法院不管你買不買得到門,他就是算殘值給你~~~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10:03:00
這例中的車門並不是不能恢復原狀,也不是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能適用215?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10:03:00
原則(中古料)213條一項>換新料(折舊)213條三項>難以回復215金錢賠償(殘值)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10:04:00
因為並不是技術上不能修,而是債務人不想花那麼多錢修215有前提的,不是這樣一路看下來吧,要真的技術上不能修才可以賠錢了事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10:08:00
過失致死視人格貴賤9成臺灣人不值150萬(這自嘲啦別認真但事實人命是有貴賤的GG工程師值千萬老人小孩100上下)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10:12:00
其實人命貴賤本來就有,如果你是用金錢衡量的話,一個GG工程師能賺到的錢常理來說比老人小孩高,賠多點正常吧老人小孩那是賠喪葬費,GG是賠可能收入,差多了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10:14:00
neglect 損害賠償原則為損失填補想1換2是不可能的 十年車門被損毀前是十年車門不是全新車門 你想換新車門就是要扣除因換新所得利益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10:16:00
我可以在法庭上申辯我拿到新車門不過也就是讓我能開車,跟損害前一樣;二手價不會因新車門提高,所以根本沒得到利益啊但我沒車門二手價一定大幅降低,真要提告,沒車門二手價降低這筆錢一定得賠的吧,而且還可以去市場估價降低的金額,保證有憑有據我只是想要討論,沒有要吵架,怕您誤會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6-06-08 10:24:00
之前做過幾個車禍的損害賠償 大概都跟D大講的類似基本上問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 還是調解委員會的人基本上八九不離十了,民法恢復原狀雖是原則,但車體零件的更換,找不到十年的車門去裝回去,有當然OK,那車主換新的車門,依此要求相關車損賠償,自然會被算折舊上去,現今台灣的問題像是,老車很不值錢這也是為什麼,相關從業人是車開不超過五年,第一,二手價高,第二保固期內好修好脫手,第三就是因為車子真的出事,很傷,然而老車保車體險也很每盒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10:28:00
我了解現況,但我覺得法條不合理,基本上我買車已經負擔折舊,被人撞壞車門,我還要額外付出一筆錢去使用我的財產,覺得這對我的財產權是二次侵害,此外想探討的是,當真的上法院了,我剛剛那些主張難道不合情合理,上法院還是必輸嗎?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10:28:00
回復原狀仍要遵守填補損害為原則 回復原狀定義我前述很多次了 你堅持要回復有車的車門那就給你同年車門 無同年車門就給新車門但你因換新車門得利要扣除 再不行就賠殘值 …我覺得我說很清楚了 唉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6-06-08 10:29:00
損害賠償沒什麼輸不輸的問題 就秤斤秤重算價值而已如果有受傷,在調解的時候還比較可以嚇嚇對方,呵呵就只是這樣。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10:30:00
回復原狀當初立法的真意真的是現行的狀況嗎?若回復原狀的是不得有不當得利,像我上面推文說的,我根本沒得到任何利益啊!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6-06-08 10:30:00
這是我的實務經驗啦 你既然問實務的話 XD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10:32:00
我知道d大您說得很清楚,我也了解,只是想討論上法院之後我的那些主張難道於法不合?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10:32:00
法律其實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殘值計算公式過苛 與人民法感情違背過大 但這又牽扯到稅務跟保險的利益糾葛
作者: neglect   2016-06-08 10:33:00
利益糾葛?願聞詳情
作者: tomy886 (..)   2016-06-08 10:38:00
這串看下來 恢復原狀 如果自行前往修理換新車門就會折舊。給對方處理就沒這問題 是這樣嗎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10:40:00
那就離題啦 簡單說東西越沒價值誰賠越少誰稅可以少繳都是有錢的團體
作者: tomy886 (..)   2016-06-08 10:40:00
由對方恢復到出事前就沒折舊這問題 是這樣嗎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6-06-08 10:41:00
民事當然是雙方合意即可 ~ 但他兩好像沒合意 XD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6-06-08 10:41:00
這樣是私下和解最沒問題。但自己換新門上法院絕對有折舊
作者: devilnotes (芭蕾舞鞋)   2016-06-08 10:42:00
886 都要折舊 除非換中古本來舊自然無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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