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車禍修復零件折舊與二手殘值之間?

作者: JamKeven (讓一切美好..辛苦了..)   2016-05-01 12:45:31
各位大大
小弟最近停在停車場(靜止)被三寶撞(左後門鈑金大凹進去,左後輪上鈑金部分刮傷)
因為是10多年老2手車,修復去原廠Toyota問大約一萬多
這個錢是算少,可是想要藉這次機會順便繳個學費學習以後類似這樣的車禍
從開始處理、到調解、到簡易庭等等的處理流程大概會是怎麼樣
等到小弟之後買新車就有經驗知道該如何準備(畢竟才1萬多,我可以很心平氣和
走這一趟流程,總比20~30萬急的心理不平衡好)
但是現在有一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專家..
就是在法院判定修車鑑價這部分:很多人常常因為法官使用所謂的零件殘值算法
而受害,因為算出來的價錢很多時候就算不回原廠修也沒有辦法找到車廠修
但是這幾天大概了解了一下,發現受害者還有"因為車輛發生事故,而導致車價下跌"
這一個名目可以向100%責任者求償自救,當然需要經過核可的機構鑑定
上面這兩點在一來一往:是否可補足原本單方面在維修時因零件殘值計算導致受害
的車主,一個較合理的賠償呢?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惑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6-05-01 12:52:00
問你家的保險業務 他們這方面應該比我們專業N倍
作者: JOHNLOVE (愛強)   2016-05-01 13:34:00
除非大撞不然光鑑定費用就不划算了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6-05-01 13:34:00
老車殘值幾乎為零,別想太多,能凹到幾千就要偷笑了不用浪費自己的人生, 要我就三千和解
作者: wantingheart (缺心)   2016-05-01 15:05:00
十幾年的老車應該沒殘值了。車能修好比較實在。零件折舊的部分,有換零件才算,工作烤漆不折舊。假設你十幾年的車,換個新門給你,不算折舊,那不是你賺到了,所以折舊怎麼會是受害呢?
作者: JamKeven (讓一切美好..辛苦了..)   2016-05-01 17:22:00
當然這些討論主張以"恢復原狀"原主,小弟想問的是..如果對方自己也認為拿著這筆預算都無法"恢復原狀",那這樣無責方該如何修車呢?畢竟就像w大說的車能修好是重點因為看了下,"零件折舊"與"恢復原狀"這在實際上真的可行?這樣車主除了車價折舊,是否可請求對方"恢復原狀"不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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