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BMW試乘車撞豐田 1死5傷

作者: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2:04:33
※ 引述《archilee (alex)》之銘言:
: 先進國家判決很簡單
如果你有駕照,我們來複習一下交通法規,如果你沒有駕照,考出這條不用謝我
http://goo.gl/92UtRn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五、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或前項行為者,並
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 bmw吃超速罰單 就這樣
依據s25g5d4鄉民經過數學計算發現(文章代碼#1Mt2fNwN)
當時BMW的時速108 公里/小時
(s25g5d4在文章說這數字可能會更高)
永華路的速限 40km/h
https://goo.gl/BfPN0M
https://goo.gl/1ewfB5 (有圖有真相)
依據上述第43條法規 除了吃超速罰單之外 還要
吊銷其駕駛執照 + 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不是"就這樣" 三個字這麼簡單喔!
: 剩下的豐田全部要賠 因為路權是bmw的
請問駕照跟牌照都沒了 BMW的路權在哪裡???
: 不要跟我說速度太快妳看不到 這些都屁話 他不是光速 也不是音速
: 如果那麼沒把握就不要搶快 等綠燈再過 或真的看清楚再過 很難嗎
^^^^^^
所以時速開在速限內是不是對方就能看得更清楚
: 如果真的覺得那麼難 那就只好去天堂多多學習如何"左轉" 呵呵
: 別人超速是別人的事情 "不代表他超速妳就有權擋它的路"
這種程度的超速不要說路權 可是連駕照跟牌照都不知道在哪裡呢
: 只是可悲的是 事情發生在民智未開的鬼島 所以bmw可能要保重...
依據現行法規 BMW的確需要多保重
: 看到一堆愚蠢鄉民覺得BMW要賠的就好笑
: 鬼島不虧是鬼島
: 偉哉鬼島~!!!!!
偉哉真強者~!!!!!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6-03-07 12:08:00
他臉很腫QQ
作者: Qaaaa (小Qa)   2016-03-07 12:10:00
那如果時速是99那是不是就沒事了
作者: artiller (砲仔)   2016-03-07 12:11:00
樓上這就是法規問題了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6-03-07 12:12:00
他跟某鄉民一直路權說,臉超腫,後來都不敢推文XD
作者: syong (BEN)   2016-03-07 12:12:00
某A主張 直線綠燈飆破百我爽吃罰單就好 被我直線的撞是你違規所以我閉著眼睛飆破百也可以
作者: imtorn (吃相難看!)   2016-03-07 12:13:00
合理
作者: syong (BEN)   2016-03-07 12:14:00
原來直行車這麼大都可以不用看路況車況
作者: BillHuang (能登かわいいよ能登)   2016-03-07 12:14:00
據說本來要訂超速40或50公里的 結果立法時被喬成60
作者: TradePau (Ryan)   2016-03-07 12:18:00
T牌就老派轉法 無解
作者: f051372   2016-03-07 12:18:00
原本就該這樣 違規在先的人憑什麼要路權一切路權都該有但書 就是你並未違規的情況下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6-03-07 12:22:00
我認為一半一半啦,不會有全錯的事也不會有全對只不過這樣左轉法,出事是早晚的
作者: f051372   2016-03-07 12:25:00
一個大的錯誤原本就是很多小的錯誤形成的 這案例只要有一方保守一點就會沒事 不過跟樓上講的一樣 這兩邊早晚會出事
作者: REMEMBERYAU (blusense)   2016-03-07 12:26:00
進入訴訟的話,我認為法官還是會偏向有人傷亡那邊,頂多就賠1000萬變800萬
作者: Bboykeyes (劉羽劍)   2016-03-07 12:27:00
所以沒駕照真的沒路權嗎? 還是只開無照一張?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3-07 12:33:00
公共危險罪跟路權根本沒關係 你們取暖也有個限度XDD你們這麼愛審路邊開個法庭自己判好了XDDD
作者: carefree22 (嚮往旅行)   2016-03-07 12:34:00
吊銷跟及吊扣駕照基本上屬於行政處分,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0條,是送達相對人才發生效力。因此肇事者並不會在嚴重超速的當下就變成無照狀態,更遑論路權的有無?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6-03-07 12:34:00
吊照跟肇責不一定正相關 不要誤導別人 也有可能7:3但bmw要付過失致死 這又不衝突
作者: carefree22 (嚮往旅行)   2016-03-07 12:37:00
法律責任就分成民事、刑事及行政,吊銷及吊扣屬於後者,問題其實沒有這麼簡單...
作者: valepiy (俄國人好帥)   2016-03-07 12:40:00
牛車不用考照也是有路權阿 SO?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3-07 12:44:00
現實中酒駕跟無照有沒有路權自己去看看 懶的講了
作者: kai0829 (kaikai)   2016-03-07 12:47:00
這篇根本錯誤一堆....推樓上
作者: homerunball   2016-03-07 12:47:00
風向帶成這樣也真有趣 平時時空很危險快回地球吧
作者: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2:59:00
平行時空? 所以現實生活就是照archilee說的"bmw吃超速罰
作者: m50blue (大摳呆)   2016-03-07 13:00:00
到底在亂類比什麼... 不過 路權有"但書"這點無誤
作者: gingiby (gingiby)   2016-03-07 13:01:00
單 就這樣"??? 如果判決書出來真是這樣那我也認了XD來等等看撞死人的判決書到底會不會是吃個罰單了事
作者: chi2chi77   2016-03-07 13:17:00
這回的真怪。超速事之後吊銷。當下他是有駕照
作者: kevinee ( )   2016-03-07 13:29:00
一堆人推也是很神奇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6-03-07 13:29:00
這篇好好笑
作者: jackie0414 (哇哈哈)   2016-03-07 13:35:00
建議你看一下我的回文 路權跟違規一碼歸一碼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6-03-07 13:59:00
之後吊銷是之後的事...這文太可笑了
作者: bluerinoa (約束之地)   2016-03-07 14:01:00
某A表示:二百我都閃的過。
作者: ltou (地方的拎北)   2016-03-07 14:39:00
沒有駕照也是有路權的...
作者: archilee (alex)   2016-03-07 16:58:00
爛透了 這啥爛邏輯 笑翻 回家洗洗睡吧
作者: awayaway (away)   2016-03-07 17:04:00
這篇真的是...
作者: KanoLoa (卡)   2016-03-07 17:29:00
我理解你憤怒不平的心,可是這篇有誤
作者: ryouga (我有很炫的啞鈴!)   2016-03-07 17:49:00
你錯...
作者: yaochan ( )   2016-03-07 18:02:00
雖然你是金雞掰,但是車禍鑑定裡路權不是絕對的
作者: BananaCake (香蕉蛋糕!)   2016-03-07 18:54:00
笑死
作者: Ilovefox   2016-03-07 19:11:00
不忍噓XD 推homerunball 路邊開庭笑噴
作者: alturiak (~)   2016-03-07 20:34:00
邏輯不通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6-03-07 20:46:00
其實這兩天長知識了,今天開車要轉彎變成非常注意,寧可慢也要確認看不見有直行車行駛而來,並且車身不能佔直行車道,只好乖乖在自己的路權中這是標準駕駛,搞不懂後面在逼三小
作者: orny (射後不理)   2016-03-07 21:31:00
如果沒有接受相關的訓練或是碰過類似的事件,會有這樣的思路好像也蠻常見的。通常往前嚕一點,後面按拉吧的人就會自己超車
作者: XtrEmeMasTeR (歪歪)   2016-03-07 22:18:00
好好笑 嚴重超速等於吊銷駕照那一段 奇文共賞 那台灣那麼多貪污的怎麼都沒被起訴 可以解釋一下 拜偷!
作者: hc147258 (YUAN)   2016-03-08 08:08:00
雖然很努力 可是這篇錯很大
作者: aaronchuu (阿褚)   2016-03-09 09:38:00
錯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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