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邊應該會被噓到劣
畢竟我接下來要講的跟主流的聲音差很多
看完這影片其實很驚訝
原來台灣對單車甚至是機車的路權可以歧視到這種程度
小弟使用這三種交通工具時間比例大略相等
我先聲明 我也不贊成單車騎士拍車嗆聲的舉動
而且雙方發生爭執之後
後面的動作大概都不太理性了
針對車主所說的
: 1.單車騎士在路上併排騎車,非常不尊
: 重其他用路人的權益。
基本上在雙方發生爭執前
單車沒有並排
如果你要把超車時那不到一秒平行都做並排 我也沒辦法
如果這也算並排 那你超他車的時候也算並排吧
: 2.單車騎士變換車道,完全沒回頭注意
: 後方有無來車就變換車道,如果今天
: 我方來不及煞車,後果將不堪設想!
第二點更有趣了 右邊已經沒有任何標線了
這就代表 你們雙方所處的車道 已經是最外側車道
在單一車道上左右微幅的橫移 這叫變換車道?
連高速公路上大部分的車都沒有開在車道正中間了
有時候稍微靠左 有時候稍微靠右
何來變換車道之有
: 3.對方說我逼他們車,
: 我才是被逼車的那方,
: 趕時間想儘快通過沒想要爭論什麼,
: 憑什麼可以動手打我的車
: 並阻擋我方去路,防礙我方行的自由!
第三點 某種程度上來說 這是逼車沒錯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不得任意以迫近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車主也許趕時間
但是旁邊還有較靠內側的車道可供超車
硬要在同一車道做平行的超車
這件事不只是單車 相信騎機車的朋友也常常感覺到這種充滿惡意的超車吧
我們開車的時候 如果在慢車道 前方是車速較慢的四輪
我們通常就是慢慢跟著 或是換車道超掉
但是為什麼換成機車跟單車慢慢騎就變成擋路狗?
你如果真的很趕時間 有車速較快 而且單車機車不能進入的車道
為何不使用那些車道
你這說法有夠硬凹,單車騎士根本已經是攔車了,還在講說拍車窗沒有甚麼意思,這實在說不過去
的確 單車騎士後面處理很不理性 但是這是被逼車我指的是 如果車主把他的按喇叭逼車解讀成提醒拍窗也可以是一種提醒 被威脅到生命安全 火氣大不意外
作者:
Kreen (æ¯å¤©è¦æ›´å„ªç§€ä¸€é»ž)
2015-11-18 15:06:00我放假也騎公路車,但我不會去敲人家車子。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5:10:00看到拍窗攔車也是種提醒就笑了XD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5-11-18 15:12:00人家是天龍國高尚不凡的公路車騎士,拍窗攔車當然是種提醒怕你車子隔音太好或音響太大聲沒聽到,大力一點剛好而已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5:14:00騎車從小到大騎了十幾年了 我還沒拍過別人車子 也沒用腳踏車攔汽車XD看來我資歷車齡還太淺 再給我個20年 我一定把公車攔下來!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5:18:00兩台自行車都能同車道互超玩來玩去了 汽車也想加入臭了嗎?
不認識的摩托車在慢車道也是會常常錯身啊?難道樓上騎兩輪從來沒有跟其他兩輪短暫錯身並行過?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5:20:00那所以汽車有問題嗎?
作者:
esun006 (沈默的艦隊)
2015-11-18 15:27:00補推
作者: ray18 2015-11-18 15:31:00
不評論此事件 本魯開車時會賭嵐騎車的 騎車時會賭嵐開車的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5:32:00那下次只好請騎車的不要拍車 直接錄影檢舉囉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11-18 15:32:00基本上 我比較傾向這篇觀點 超車?你可以考慮不並行超車
純粹是拍窗攔車者的個人修養問題,別把所有單車人都拖下水。
我支持提告就是了 拍車如有造成財損 單車騎士要賠償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11-18 15:34:00或視情況使用跨右邊內側半個車身(有點多啦)超車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5:34:00基本上會去拍車攔車的就是個垃圾騎士 大家賭爛的也是這點不然我騎車十幾年也沒幹過這種鳥事
還有一個觀點 沒拍車這件事發生 也沒人覺得四輪有錯單車騎士演變到最後 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保護自己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5-11-18 15:35:00不在現場 說不定超車時引起音爆(導致騎士受驚)也不一定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5:36:00可以錄影檢舉啊 就像以前行車紀錄器沒人裝 現在大家都要自
先檢舉小7前面那台臨停在路口紅線的四輪,都是他讓兩位騎士不得不往車道中間靠
不過老實說 在慢車道 單車機車還是得靠右 這很詭異政府建立的路權觀念真的詭異到爆炸
作者: Lunatix (工作狂) 2015-11-18 15:41:00
推這篇,單車騎士是在閃臨停車才會偏向車道中央的,原po一開始就罵人智障,今天我是單車騎士我也會不爽你靠這麼近還按喇叭
原PO一開始看到單車就已經充滿惡意了快車在慢車道靠超近之後按喇叭並行超車如果覺得這樣不危險的 我不覺得你常騎車通勤連機車都會遇到這種狀況 不只單車
作者: Lunatix (工作狂) 2015-11-18 15:45:00
我就曾經被靠過近的汽車擦撞過,不過碰到這樣我還是只會送中指而已啦...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8 15:50:00騎車的後續動作絕對是錯的但坦白說原po和一堆板友就是決定單車騎在那邊就是擋路嘛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8 15:51:00人家騎最右車道憑什麼硬超過去?
單線道就算了 按個喇叭 注意距離 超車 影片有內車道原PO還打算用這種方式超車 危害到生命危險 單車做出不理性的反擊好像也不用意外 不過那反擊真的是錯的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15:55:00先不提那個單車騎士的行為,平面道路同車道超車不違法,但是間隔要50公分,影片中的駕駛明顯太近?,按喇叭提醒是好,而且汽車也只有按喇叭這個動作能提醒而已,但是自己的行為也要合法。推文很多人講到誰騎車沒有跟人錯身,但是問題是間隔距離,太近那個叫惡意刷卡,而很多水準低劣的汽車駕駛就超愛刷人卡又怪對方慢 水準頗呵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8 15:56:00有些開車的觀念是:你機車和單車就是要靠右,我才能從同一個車道左邊超你就原po這個case,我倒是覺得是汽車不尊重單車的路權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16:10:00有段話我滿認同,汽車碰到龜車就會忍,碰到機車在前面,不管前面路況如何,他就是覺得你騎車該讓我超
作者:
miketk (麥仔茶^O^)
2015-11-18 16:10:00就我自己看到的啦 單車族幾乎都是任我行想轉就轉,慢速闖紅燈一堆, 仗著沒車牌闖爽爽的..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6:13:00的確啊 椅墊這麼高 停紅燈要再起步很累捏 闖一下又沒關係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16:16:00我開車的時候有一段時間也是極厭惡慢車,機車慢車更是厭惡,刷卡是家常便飯,但是同事跟我講:你這樣極近超他,運氣好他沒摔,運氣不好,他出事了肉包鐵,怎麼樣都吃虧,人家的命也是命,學會尊重生命,有點同理心很困難嗎?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6:19:00有道理 萬一他拍你車子反作用力倒下去摔到頭葛屁了 對誰都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16:20:00我聽到真的是有慚愧到,我在騎車的時候卻覺得開車的就是會這樣幹,很正常所以我要小心,卻沒想過有些人沒有警覺性的
作者:
KGSox (天天開心)
2015-11-18 16:20:00沒好處 所以以後還是不要按喇叭好了 才不會被拍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16:22:00按喇叭提醒是開車唯一的警示方式,台灣很多人誤會喇叭聲我也沒辦法,但是到台中我就不敢按 XD
作者:
chewie (北極熊)
2015-11-18 16:24:00補血推 再怎麼覺得單車騎士白目 還是不能侵犯前車的路權另外補充一點 雖然人行道上有單車專用道 單車還是可以行駛在最右邊車道的 並沒有有專用道就不能行駛其他車道的規定(除非該車道禁止機慢車行駛)
作者:
jcchiou (十三翼, 順風! 飛翔!)
2015-11-18 16:48:00台灣四輪對二輪不友善, 才那麼多事故
拍一下提醒 怎麼聽起來有點耳熟 喔 警察也是拍一下就頭破血流了不同意拍一下等於提醒不代表認同開車的完全沒有問題
作者:
XXPLUS (隨緣等新車)
2015-11-18 17:45:00給推 你不會被噓到爆
作者:
crazy0228 (flyriddle)
2015-11-18 18:43:00凹真大
作者: b9601032 (delete) 2015-11-18 19:00:00
可惜沒到劣忘記噓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11-18 19:13:00廢文 去把自行車行車禮儀看一次
作者:
cutehale (無所謂的藍)
2015-11-18 19:38:00騎車應該靠邊,故意騎中間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15-11-18 20:09:00又一個認為騎車要靠邊,同一車道就是要讓我四輪過
樓上不懂法規就別來秀下限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三條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項。好心教你了 請別再理盲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20:41:00ksk兄氣憤的是汽車拿這條來同車道超車而未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11-18 20:42:00請問同車道是在並排三小?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20:42:00不是理盲,而是汽車駕駛通常都這樣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應該是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5-11-18 20:45:00前車任意變換位置互相超車 叭一下提醒對方是會怎樣?
我是看不太出來ksk有這個意思我只看出來騎車靠邊好像不是應該的 四輪同車道超車是不應該的同車道超靠右行駛的自行車 如果車道夠寬會有足夠距離例如影片中沒有障礙物情況下的情形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20:48:00但是blue兄也知道,超車要保持一定間隔,但實際上的情況..
作者:
hober (啊嗚的季節)
2015-11-18 20:49:00有人搞不懂何謂慢車啊,只知道有兩輪和四輪
自行車未確認後方即左切 我覺得自行車問題也很大啦而且駕駛問題大就算了 還很大力的拍車窗 這已經是不適合與正常人共用同一條道路的程度了
作者:
LuckSK (幸運的SK)
2015-11-18 20:50:00就不討論案例內自行車了,他有他錯的地方這是一定的
作者:
TaiwanNeko (å°ç£å°å°è²“)
2015-11-18 21:12:00按喇叭是最正常的提醒方式好嗎 = =
打的頭破血流都可以說成輕拍肩膀勸離,拍車窗算提醒不算挑釁剛好而已
作者: nicayoung (大覺屋.師真) 2015-11-19 05:51:00
事實就是一堆沒品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