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續談判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2 23:11:35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03/27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開車無受傷。我媽媽騎機車,肋骨斷五根、脊椎壓迫性骨折、血胸
顱內出血(以上傷勢醫院診斷書都有寫),加護病房住了三天,後續又在普通
病房住兩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車險(好像是台壽保),但不透露是保哪一種。我媽媽只有機車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媽媽與對方行經無號誌路口,我媽媽的路較大,對方的路較小條。我媽媽說
對方車速非常快(對方也有跟我說她那天急著去安親班接小孩,所以開得較快)
,她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剎車,攔腰撞上對方汽車後摔倒在地。
(我不清楚媽媽騎多快,但我媽媽那台機車是10幾年的50 c.c機車,油門到底也
只有表速50公里,而我媽媽一般都只騎時速30公里左右)
六、問題:
對方出事後都請保險公司業務員出面,業務員一開始叫我們車子先不要修,後來
跟我媽媽說那台機車殘值只有1200元,只願意賠這金額,還要照肇事比例打折。
其他賠償部分,只願意依照單據賠醫藥費。
我自己是覺得我媽媽受傷情況滿嚴重的,現在還是全身痛、頭暈,不能彎腰及
出力,走樓梯也會痛,沒辦法出門,需要我哥哥或爸爸來照顧一般起居。出事
後對方及保險公司都沒來看過,只有接到保險公司業務員叫我們車子不要修,以
及只願意賠車子殘值和醫藥費。五月初要開協調會了,想請問如果對方擺明就是
這種態度,要怎麼跟對方談,大概可以請求多少賠償?上法院會比較有利嗎?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5-04-12 23:15:00
機車是撞汽車正駕駛還是副駕駛側?是撞汽車偏前方還是後方?
作者: g09130931 (MY-STYLE)   2015-04-12 23:18:00
應該會有個判定圖表的~對方開的不接受拿去肇事比例判別然後假設你們比例較低或是零肇責 再看後續怎麼談~
作者: Dovelpc (否則快樂從何而來)   2015-04-12 23:20:00
分不清誰對誰錯怎麼談?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2 23:22:00
機車撞正駕駛側,不清楚偏前方還是偏後方,初判表還沒出來所以還不清楚肇責比例。以目前情形來看,因為對方的路較小條,車速又過快,再怎樣
作者: SakuraHana (櫻花)   2015-04-12 23:26:00
肇責以路權為主,和撞哪一側、前方後方無關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2 23:28:00
看,對方的肇責都較大,所以有點搞不懂對方為何這麼高姿態
作者: Chris5566 (Chris)   2015-04-12 23:43:00
但就財損來說,車子真的沒啥好賠的啊。醫藥跟其他的爭取多一點吧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蘭)   2015-04-12 23:44:00
10幾年50cc機車...賠多少錢根本也不重要了
作者: NTOB (zzzzZZZZ)   2015-04-12 23:46:00
假如家庭狀況允許 找律師吧 這賠償金蠻多的 讓專家處理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2 23:49:00
您媽媽這樣蠻嚴重的..對方全責的話應該是50萬起跳 (鍵盤估)媽媽有工作嗎 有的話可賠償無法工作之損失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2 23:53:00
爸爸做生意,媽媽幫忙處理訂單及雜事,但沒有薪水律師費應該出得起,如果對方一直是這種態度,我們又不懂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5-04-12 23:55:00
作筆錄完交通隊有問你要不要轉調解嗎? 你就跟他說要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2 23:55:00
看來花錢請律師幫忙處理也許會比較好吧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2 23:57:00
調解時對方態度不佳就錄音證明吧 到時候提起傷害告訴上法庭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5-04-12 23:58:00
記得要半年內和解 如果沒辦法時間到之前就先告刑事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2 23:59:00
也會對你比較有利;另注意是否適用「過失重傷害」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5-04-12 23:59:00
如果對方調解多次都未到 也可以直接告
作者: littlesung (桑原)   2015-04-13 00:00:00
財損應該沒得談,但人受傷只賠醫藥費完全不合理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3 00:02:00
aka兄說的時限需要注意 過失傷害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是兩年;只要聲請調解日在半年內就可以了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5-04-13 00:04:00
就是刑事的半年阿,以刑逼民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3 00:04:00
一般來說調解委員會處理這個都很熟手了 對賠償金大致上都有一些默契 到時候要注意委員有沒有刻意偏袒的情形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3 00:07:00
對方語氣沒特別惡劣,在急診室時還跟我說對不起,急著去接去接小孩開太快。但後來電話聯絡就只是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是直接跟我媽媽聯絡 我媽媽說保險公司只賠殘值跟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3 00:09:00
需要的花費(輪椅、輔具、醫療必需品) 可以留下的單據都要留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3 00:10:00
醫藥費 還想要直接和解 我家人不接受 所以五月初要調解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3 00:11:00
照理說您母親幫忙自己家做生意 若期間工作需要其他人幫忙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3 00:11:00
或許我先跟我媽媽要那個保險業務員的電話 看他到底想幹嘛
作者: akamac (akamac)   2015-04-13 00:12:00
一般這種要花錢消災的事情,別太相信對方的嘴臉求償就對了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3 00:13:00
這麼嚴重只賠醫藥費完全不合常理 單據、診斷書、無法工作損失的證明準備好就對了另您母親目前生活是否能自理?若否,亦請醫師開立診斷書到時可請求看護費用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3 00:18:00
可以自理,但行動緩慢,走路、彎腰、提東西都會痛,上下樓梯一階一階慢慢走 在醫院及在家前幾天的看護都是我哥哥所以也沒有看護費用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3 00:21:00
你哥哥也沒關係 可依實際狀況給付看護費給你哥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3 00:21:00
哥哥是剛好要換工作 所以乾脆辭職回去照顧媽媽10天左右之後我媽媽就說她比較好了 叫我哥哥回去準備找工作
作者: mune (越來越它了)   2015-04-13 00:22:00
重點還是要有醫師診斷書證明受傷後需半天或24小時看護還有需看護的期間半日約1200; 24小時看護約每天2000不會因為是你們自己家人照顧 就喪失請求看護費的權利
作者: biography (沉默之沙)   2015-04-13 00:35:00
==========過失傷害告下去,對方就會有誠意談了=======
作者: loveisdie (認真就輸了)   2015-04-13 00:42:00
推樓上,以刑事逼民事!
作者: biography (沉默之沙)   2015-04-13 00:46:00
不用多說,先告下去再說,一切都變得簡單了(有誠意再說
作者: RWebster (Webster.R)   2015-04-13 01:12:00
告下去,出來跟你談的就不會一直只有保險公司了
作者: mark0708 (sheep)   2015-04-13 01:33:00
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s6525480   2015-04-13 01:34:00
路較大較小 是怎樣叫較大較小?車速非常快 到底有多快?
作者: wories (wories)   2015-04-13 01:59:00
我媽媽騎的那條路有停車格,對方的沒停車格,路寬約我媽媽那條的1/3,只是小巷子。對方車速很快是我媽媽說的,對方一開始在急診也有提她要接小孩開太快了,我可能要去問當時處理的警員看有沒有資料一開始只注意我媽媽的狀況,沒去管理賠的事,昨天聽我媽媽說才發現這麼誇張,感覺是故意欺負她老人家不懂昨天聽我媽媽說回家後她都睡沙發,因為床太高,上下床都很痛;沙發可以側身腳先下來,較不痛。跟孫子說話時,稍微彎腰就喊痛,坐椅子站起來時也是皺眉呻吟。看到這樣真的覺得很心痛
作者: V6WOLF (大毛)   2015-04-13 03:41:00
傷害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bavdohwn (三十六隻小熊)   2015-04-13 04:14:00
對方的賠償沒有誠意,調解看到金額一定會上演沒錢苦肉計,這種劇本要用刑事打回原形!
作者: johnny1229 (文化裘德洛)   2015-04-13 04:39:00
刑事傷害告了!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5-04-13 07:13:00
一定要告過失傷害~~~這種直接告下去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5-04-13 10:25:00
先告下去 ~ 對方就會出來談了 ~ 這種沒誠意的就先告
作者: pipiorange (跑哪就玩哪)   2015-04-13 11:33:00
朋友開車後照鏡擦撞機車..對方腦震盪~保險賠了20幾萬
作者: 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   2015-04-13 20:51:00
高姿態的不是對方而是保險公司只能說選對保險公司真的很重要
作者: teardropbox (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2015-04-14 00:15:00
路權相同 但機車撞汽車正駕駛側 機車肇責會較大 但如果能證明汽車車速過快 這要看法官了
作者: joanne1452 (天聾人)   2015-04-14 12:58:00
這種就直接告他過失傷害 下次來就是提水果彎腰鞠躬90度了
作者: turtle0426 (Shane)   2015-04-14 23:37:00
花錢向監理機關申請車禍鑑定是最快的了,上了法院法官也是要看那張鑑定報告車禍的東西處理起來沒那麼快總之記得刑事的告訴期是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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