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報一下後續(其實是要抱怨)
今晚八點去跟所長談了,因為車貸已經在昨天撥款,所以他們說解決方法只能過戶…
以下為抱怨
因為我的乙式險約30000,老公約35000-40000,所以當初就說買我的名字,但貸老公的
問題在車子業務跟銀行對保完全沒告知及確認我們車子跟貸款人是不是同一位。
對保電話只有詢問用車是誰,我老公說二位都會,完全沒人問我們是不是同一位。
然後現在要我們過戶變成多付約5000的保險費(那我當初凹折價那麼辛苦也沒折多少…)
最後是所長說第一次回廠保養算他的
老公說車子還在廠,不要太追究…(但我覺得問題最大是銀行)
※ 引述《sfunmato (一個人二隻貓)》之銘言:
: 想請問如果車子車主登記是我,但車貸是老公的名字,這樣領牌會有問題嗎?
: 因為之前業務都沒說,結果現在說這樣不能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