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肇事責任請教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1-31 23:35:54
各位CAR版大大新年快樂
小弟在1/29小年夜發生了一個車禍
想請教大大小弟的肇事責任比例
這件事情讓我兩個晚上都心懸在這睡不好
事情是這樣的
地點在台北市八德路四段與八德路245巷路口
=
小弟駕駛汽車在八德路上向西行使在該路口第一車道
於事故地點欲進行迴轉
在打左方向燈及確認左右後照鏡無來車後開始迴轉
當時車速約10KM左右
在即將完成迴轉時突然聽聞碰撞聲即踩煞車停止
(此段與給交通隊筆錄大致雷同)
=
然後就發現有一輛125機車撞擊我的汽車後門後兩人倒臥在旁
http://imgur.com/RnGJVln
http://imgur.com/jhFPqsS
剛好東興路口有警察就直接過來處理了
我與機車騎士合意交由交通裁決所的判決來處理責任歸屬
撞擊點已經是在八德路向東行駛的車道上了
我想他應該是屬於逆向行駛吧
但是事後朋友說地上沒有這種左轉標誌
http://imgur.com/XNCFAzX
就等於不能迴轉所以我也有違規
因為去原廠問修車師傅說這次兩個門+電動後照鏡
零件就要4萬多
這對小弟是一筆大數目
想請問各位鍵盤交通鑑定專家給小弟有個底
到底情況樂不樂觀
懇請指教謝謝各位
作者: kaosps2 (查理~~)   2014-02-01 00:08:00
指向線應不具禁制力 路口沒有禁止迴轉標示 也沒有燈號對方又逆向
作者: NinJa (fine~)   2014-02-01 00:12:00
沒有禁止迴轉 應該是可以轉吧 沒左轉箭頭是因為左邊沒巷口?
作者: NinJa (fine~)   2014-02-01 00:13:00
但是你照片裡面...會撞在那邊還真的有點神奇 機車沒酒駕?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1 00:18:00
因為對方是要急著要趕打工,所以想要逆向行駛超車吧...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1 00:25:00
謝謝樓上兩位大大,使小弟安心不少了 :)
作者: hakuryu83 (瑜)   2014-02-01 00:30:00
原po帥哥
作者: REMEMBERYAU (blusense)   2014-02-01 00:33:00
地上有無左轉標誌不是重點,重點是紅綠燈是否有左轉燈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1 00:36:00
惟在該路口無紅綠燈,所以樓上大大的意思小弟仍有違規?
作者: REMEMBERYAU (blusense)   2014-02-01 00:44:00
無紅綠燈路口是依路權來判定,逆向車會比較吃虧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1 00:55:00
了解,謝謝rememberyau大大不吝指教:)
作者: RichardHan (R.H.)   2014-02-01 01:38:00
有保第三責任險嗎 有的話就輕鬆很多
作者: airslas2012 (噢~~~啾啾啾-3-)   2014-02-01 08:07:00
已寄信,可以的話,詢問一下工作的地點和時間就可以推論他們有多敢,這也會變成當庭的佐證之一
作者: airslas2012 (噢~~~啾啾啾-3-)   2014-02-01 08:09:00
去交通鑑定一定要把模擬熟練度技能點到最高因為第一次鑑定後的結論,之後再幾次鑑定很難推翻不過法官會推翻,小弟經驗是,法官當場說:不錄用鑑定
作者: airslas2012 (噢~~~啾啾啾-3-)   2014-02-01 08:10:00
資料,法官們自己會評斷 (我鑑定三次不過這種機會很少,所以建議自己準備資料打好鑑定這戰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1 11:46:00
小弟有保強制險,在事發當天已撥電話給保險公司了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1 11:47:00
airslas大大的信已經收到,謝謝您這麼詳細的指點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1 11:48:00
air大大在指點的部分是指30日後裁決所出來對方不服後的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1 11:49:00
作業嗎?是不是就至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處理這些程序
作者: tram (Ganster)   2014-02-01 12:54:00
他們2個沒事吧。 人比車重要 為什麼老是先提到錢呢 唉
作者: coolhack (SKYLINE的終點..)   2014-02-01 13:06:00
人是比車重要沒錯 但錢比人更重要
作者: cuteneo (Neo)   2014-02-01 19:10:00
跟我前陣子遇到的一樣情形,年前剛和解完,這種騎車觀念真的是蠢的沒話說,更不要說我遇到的一對無照屁孩ˊ _ˋ
作者: chino91 (天使馬)   2014-02-01 20:10:00
遇過類似,最後轉彎車路權比逆向還小……我是轉彎車………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2 12:00:00
他們兩位應該都沒事就醫了,只是一位門牙斷了有點可憐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2 12:02:00
上來詢問只是想了解自己權利,能平息這場無妄之災罷了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2 12:03:00
chino91經驗讓小弟提心膽跳,想不到轉彎車如此卑微呀QQ
作者: cherishchu (不要誇讚我!!!)   2014-02-02 12:12:00
cuteneo可以站內信分享你的和解結果嗎,感激不盡QQ
作者: airslas2012 (噢~~~啾啾啾-3-)   2014-02-03 00:00:00
不覺得路權會小,迴轉本來就合法
作者: airslas2012 (噢~~~啾啾啾-3-)   2014-02-03 00:01:00
逆向是怎樣都不合法,也無法注意到,大多注意該向來車,和闖紅燈的信賴保護原則很像路權一定是贏的不管從任何角度切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