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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u-car.com.tw/22383.html
再延三年!購買純電動車輛免貨物稅延長
重點節錄:
為了推廣國內電動車的發展,立法院於2011農曆年前通過純電動車三年免徵貨物稅
法案,自2011年1月28日起至2014年1月27日,消費者只要購買純電動車輛,可享免
徵貨物稅的稅賦優惠,並授權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減免年限。
如今眼看下週一就到了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的截止日期,然而,由於國內電動車仍
屬萌芽階段,因此財政部認為有繼續推行示範運行和稅賦減免的必要,而請行政院
裁示延長免稅年限,最後行政院亦在2014年1月21日核定,將純電動車輛免徵貨物稅
之優惠,再延長三年,期限自2014年1月28日起至2017年1月27日止。
心得:
開放這麼多年,一般老百姓連個可以上高速公路的小電動車都買不到...
不得不想到無間道裡面的一句台詞,
「三年之後又三年,三年之後又三年,都快十年啦」
不曉得2021年台灣有沒有機會能夠普遍地買到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