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
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11050614/112013100900220.html
男子何震威前年行經八堵路開車自撞分隔島,他以分隔島設計有疏失導致意外,
一狀告市府及市長張通榮,要求國賠1億元,纏訟2年後,
日前基隆地院駁回告訴,何男沒要到國賠,反而得負擔訴訟費135萬元繳國庫。
何男要求的國賠,並提出3點要求,先要求市府國賠1億元,
還得用黃金380台兩打造「市政有功」的匾額送給他,
另要求基隆市政府聘請他擔任市府的交通顧問,月薪為15萬元。
這樣「與眾不同」的國賠條件,張通榮及市府無法接受,雙方纏訟2年,
法院調查發現,八堵區道路分隔島設置並無問題,
何男會撞上判定為「個人因素」。何男自撞分隔島時,還導致兩名無辜女騎士受傷,
遭判過失傷害罪有期徒刑4月,並賠償2名女騎士近40萬元。
要求市府國賠、金匾額及市府顧問職位顯然無理,駁回何男告訴。
據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指出,因財產權而衍生的訴訟費用,
1億元以上至10億元部分,每萬元要徵收80元,何男要求1億元國賠,
已先行繳交135萬餘元的訴訟費,被判定駁回,費用將全數繳入國庫。
市府祕書表示這起官司是「陳年舊案」,當初曾派員與何男協調不要興訟,
以免浪費司法資源,豈料何男吃定市府是「公家單位」,
提出「無理」要求,市府為守護人民納稅金,不得已的狀況下才跟他打官司,
盼案件就此落幕,希望何男別再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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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一下舊的新聞資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315/34090941/
何先生一開始應該還蠻正常的
可能就如同他自己講的市府、鑑定單位等,聯合欺壓他,讓他罹患嚴重精神疾病
才會要求用黃金380台兩打造「市政有功」的匾額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