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是違法的,處理方法非常簡單。
拿起手機、拍一張照片,然後寄到當地分局信箱即可。
你的鄰局會很快收到罰單,然後也不知道是誰告發的。
停一天拍一張,你看他有多少錢可以交罰單。
寄照片用e-mail即可,拍照拿手機即可,有很多拍照app是可以把日期標在照片上的,稍微找一下即可。
拍完照片後要找當地管轄的分局的e-mail信箱,寄過去,然後分局會回覆你已經逕行舉發。
我之前是寄照片給台北市文山一分局,一天就回覆了,如果是其它縣市可能收件的信箱要再查詢一下。
拍之前請參考下列原則:
網頁版: 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40453033&CtNode=62861&mp=108001
■檢舉人應具備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真實姓名與聯絡地址。(如有違規事實不明確時,需協助查證說明)
二、務請詳載違規行為發生之地點(路段及門牌號碼)、日期(年月日)、時間(時分) 。
三、違規事實之認定:
1.如檢舉動態違規車輛之行為,除應攝取清楚之車輛牌號、顏色外,對於違規事實之構成,宜需檢附攝 取連續採證照片
為憑,俾免爭議。
2.另係違規停車者,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 ,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
態)
四、拍攝角度應將違規車輛牌號及違規事實如係紅線停車、黃線停車、公車站牌10公尺內停車等), 一併涵括擷取入鏡,
俾足以證明其違規行為。
五、相關交通違規證據資料(如採證照片)無法提供底片時,務請檢具兩份正本照片(1份供舉發使用,另1份係列案備查用
六、如係使用數位式照相機所拍攝之採證照片,應檢具原始檔案(數位圖檔),以確保拍攝日期、時間正確無訛,
並請敘明違規之日期、時間(時分) 、地址等資料後,據以提出檢舉。
七、交通違規案件發生日期與檢舉日期相隔,請避免超過30日為宜(處理期程15天左右:作業過程中尚 包括資料整理
、違規事實認證、送專屬機關製單暨後續寄送等期程)
八、為落實貫徹轄區責任制,自84年8月1日起本市交通秩序均移由本局各轄區分局依權責查處辦理,俾符合行政作業程序暨
審慎查明違規事實之歸責。
※ 引述《pupss1116 (大叫都叫我雞皮)》之銘言:
: 昨天快被鄰居給氣死!!!就已經是一條四米的死巷子了,還是硬要把自己家的車停在自己家門口,讓我們這些住在後面的住戶進出非常不容易(每天上班還要看他的時間!!),深怕會刮傷他的愛車!!!為了這件事情也起了不少爭執,真的快受不了這種人!!!解決方法有哪些呢? 真的就只能劃線拖吊?!謝謝各位花時間看發洩文,因為我真的要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