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6-09 23:25:04※ 引述《chaudieuer ()》之銘言:
: ※ 引述《thorii (95%優質KY)》之銘言:
: : 其實什麼保護被害者隱私之類的原因,倒是其次。
: : 最主要的是法官/檢察官反對,他們不想要自己在法庭上講出的一些「不得體」「有失公
: : 職人員/法院人員素養」的言語被記錄下來,別說直播了,就算是錄影,錄音,也是只能
: : 法院自己用,你外人進去就只能用耳朵聽。
: : 法官/檢察官有些是依仗著地位,年資,學長弟等等的,在法庭上開嗆,可以從下面的書
: : 記官,原告被告,甚至是代理律師都可以嘴。
: : 當然這些不堪入耳的東西,下面書記官是不會整理成文字的……
: 這篇正解,什麼隱私根本是屁話,鏡頭沒人說一定要對著法官或被害人啊。
: 而且如果受害者和被告都同意的話,為什麼不能錄影或直播?
: 分享一下以前我自己去開庭的經驗,我被詐騙過幾千塊,就是常見的聲稱誤下單,要麻煩我去ATM操作的手法。
: 我有去開庭,我訴狀請求損害賠償要求比被騙金額多1011元而已,跑ATM、報案、寄民事附帶刑事訴狀的時間,僅以基本工資計算就好。以上那些早就超過了,我都還沒算到去開庭的日費和旅費。
: 開庭只有我到,被告完全沒出現過。我被法官大聲咆哮斥責。
: 原因是什麼呢?就只是我沒唯唯諾諾答應法官的要求。
: 法官劈頭就直接說我不能請求超過被詐騙的金額,很不耐煩的叫我減縮請求金額。
: 我跟法官說:庭上,不然這樣好了,我現在口袋淘5000出來,看你什麼時間願意試試看跑我這些行程?
: 那個法官真的是像罵畜牲一樣罵我,
: 我問:那裁判費1000由敗訴的被告負擔,可是我已經先匯給法院了。
: 法官根本懶得回答我,問我不懂程序來開什麼庭,我回答:啊我如果都懂程序的話,我就也當法官了啦~幹嘛還在這讓你罵?
: 然後那法官又是一陣瘋狂輸出。
: 事後我朋友聽到*檔,都嚇到,以為是哪裡的瘋女人在罵街。
: 最後只判給我被的金額,連轉帳手續費也不給。問題是我也只收到一張紙,被告只要沒錢也不能拿他怎樣。
: 然後裁判費1000也沒有還我
: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6-09 23:29:00推 影片留底是為了促進更多的判決標準一致化==就算不直播也至少要留個大家都能翻閱的備份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5-06-09 23:31:00法院大門開開就是給人進去參觀,不能進去的也不會讓人進現代科技發達,換成鏡頭仍然是大門開開讓人參觀
看看現在網路上各路公關公司 還有平台推送影片的方式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5-06-09 23:42:00鏡頭就只是另一種開門讓人參觀的形式而已
作者: DuckZero (國際魯蛇份子) 2025-06-09 23:48:00
所以這群司法人幹了爛事也沒在怕的,之前有檢察官被抓到偷拍廁所法院竟然不立即停職,搞到自己人看不下去爆料才停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5-06-09 23:50:00
忽然想到強尼戴普跟安伯法庭辯論算是直播嗎之前鬧得沸沸揚揚 一堆法庭辯論影片都跑出來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5-06-09 23:55:00新的模式一定會帶來優點與缺點的,新東西未必全好,但舊東西的現況就擺著在那
作者:
forsakesheep (家裡蹲é¯å»¢è‚¥å®…)
2025-06-09 23:58:00強尼戴普那個會有人跟你說不算啦,至於為什麼不算不知道
同意很傲慢這論點畢竟法律系就是極為少數的純內需產業某羅斯福路大學的研究所還寫明了不收外籍生還要有國內執業經歷才能報名某光復路大學則是英文版網站直接鎖外國網域跟其他科系這十幾年來追求國際化完全不一樣
立院的通過的法案對象是全國人民 而法院判決主要影響當事人 兩者的本質和規模不太一樣性侵案為了保護被害人不予直播 那麼詐欺呢 如果被詐欺的人不希望自己當盤子的事在網路上公開 是不是也能拒絕直播 透明的分界是這個議題最大的討論點
作者:
efun77000 (efun77000)
2025-06-10 00:12:00當事人能要求法官把門關起來不讓人參觀嗎?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5-06-10 00:15:00沒有達到條件不行
並沒有這事情 很多人都搞錯邏輯了...現在情況是已經公開了 所以拿不能公開當理由不能過要比較的是網路 跟現場公開為什網路不行 現場可以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5-06-10 00:18:00對,常常開庭開到一半附近學校的學生會來參觀
反對的人根本無法說明為什麼網路就不行 現場就可以你要肉搜 法官名字都有 哪需要網路職播...zzz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5-06-10 00:19:00判決書都會有名字啊
更好笑的是,同一個組織在好幾年前贊成 然後今年就反對 ㄎㄎㄎ還當別人不知道他們以前是贊成www
作者: polarbearrrr 2025-06-10 00:27:00
被害人不想露臉可以請訴訟代理人 不曉得扯這當理由幹嘛?1、你是當事人嗎?2、詐欺被害者是比詐騙人渣還丟臉的事嗎?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25-06-10 00:43:00
有沒有一種可能 怕丟臉的不是原告被告 而是….
作者: s900527 (水) 2025-06-10 01:40:00
雙標不意外
作者:
XFarter (劈哩啪啦碰碰碰)
2025-06-10 02:17:00這年頭儲存單位成本只有越來越便宜的趨勢,純影片光是存個 720P 對於一個國家財政來說不會太麻煩,而且是否為重大案件,現行法律就已經有按刑度來判斷、並決定是否可以為了法益適度損害公民權益的思想(刑訴 153-3),說實話在成本、判斷式都有規可循的現況,還真的沒有什麼不能法庭直播或留檔的理由==
對啊,我也很想看直播法官咆哮,也很想看原告被告在法庭抬槓啊,明明就很有趣
作者:
ldsdodo (ldsdodo)
2025-06-10 06:35:00權力使人腐敗,到哪都一樣
作者:
Samurai (aa)
2025-06-10 07:52:00法庭不敢直播的理由沒有一個站得住腳,因為現在本來就開放現場參觀,沒理由直播或錄影不行
作者: orange077 (見紙薑煽) 2025-06-10 07:54:00
放在硬碟比較佔空間還是放判決書呢 真的不要說些會笑死人的理由 直接說咱們上頭要反對就好
作者:
DICKASDF (ChuenPing)
2025-06-10 07:54:00普通公務員都可以給你態度很差了 更何況有地位有權 從工作開始被吹捧慣的法官那一類就算那篇原PO抬槓白目 也不是能一直咆哮謾罵這就想到 很多人看實況主噴隊友 看得很爽 還會附和爛就該噴 但當是自己被噴時 那就不一樣了
作者: xczv3567 2025-06-10 08:36:00
覺得法律人傲慢的,有沒有想過從法律人角度看,不做功課、不經仔細思考的言論看太多。
作者:
comp2468 (ilikemiku)
2025-06-10 09:28:00樓上,覺得所有人都要做好功課,覺得思考過都應該要想到,就是傲慢啊.....
作者: rogerlarger (宅) 2025-06-10 10:55:00
包青天也很愛咆哮,可能法官都是看包青天長大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