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Holbach (Champagne Supernova)》之銘言:
: ※ 引述 《loveswazi (ffff)》 之銘言:
: :
: :
: : 我個人覺得出版社的舉動匪夷所思:
: :
: : 第一,
: : 這次新聞事件是作者本身行為 ,除非出版社本身同時是作者簽約的經紀公司,否則這次
: : 事件跟出版社實在關係不大
: 這次風波就是作者自稱自己書中內容是真實經歷,出版社也用真實經歷這個噱頭幫他宣傳,
: 結果事後被踢爆這些經歷都是假的,這樣跟出版社無關嗎?
:
你搞錯了
這次鬧這麼大是因謝先生的事
不是作者 ,也不是出版社
在臉書事件爆發前
大家都不認識作者好嗎
: : 第二,
: : 該書我看過 其實沒指名道姓 書本身我覺得沒有問題 台灣不是極權國家,無論書籍的類
: : 別為何,任何出版都不需審查其真實性吧? 若如此 台灣出版界將成為世界大笑話
: 人家本來就沒有審查了,看聲明就有講,人家基於信任選擇相信他,他自己辜負別人期待的
: 。
第二點
你老搞不懂我的意思
我意思是
今天出版社下架該書的理由是因不真實
設若這個理由成立
那不就代表在書中編造內容,是錯的行為?
請問哪一個自由國家規定出版內容不能編造?
:
: : 第三,
: : 就我自己感覺 這出版社很聰明 表面發表鏗鏘有力的聲明 但對我而言 更是在做道德行銷
: : 的感覺
: 沒有什麼道德行銷這回事,止血比較貼切一點,一般出版社誰沒事想切割自己底下的作者,
: 當然希望都不出事賺越多越好。
: 不是他自己商業道德出問題,誰沒事要發這種聲明?吃飽太閒?
現在賣書很難
這麼大的版面跟新聞
恐怕價值幾千萬的廣告費了
出版社自己也強調這本書的內容經過改寫
i.e.內容可能不完全真實
他們明明知道啊
在事件爆發後
怎麼又一副很委屈的樣子?
其實他們應該捍衛出版權
這才是真正的風骨
誰規定出版應該是要什麼樣子?
我要用不一樣的方式行銷,是我的自由
只要沒有犯法,你管我啊
之前不是有一本小說,什麼台灣***也這樣?
大家就覺得好玩 有創意
啊怎麼別人就不能用?
作者要怎麼寫,出版社要怎麼行銷,是自由
怎麼可以因他內容不完全真實就下架他的書?
這若是對的話,
現在應要進行全面圖書清查
看誰的書有行銷不實或內容虛構
通通下架
是吧?
荒謬至極...
: : 我覺得很悲哀
: : 台灣出版文化好像又更一步墮落
: 我覺得如果今天出版社對這不聞不問,那才是真正的墮落。針對事件做退費之類的措施是負
: 責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