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一個違規兩張罰單

作者: gg1259789 (GGininder123)   2019-03-20 13:30:25
小弟我在2/1違規行駛禁行機車被檢舉,收到一張罰單就馬上去繳了,結果昨天又收到一張罰單,違規、日期、照片都一模一樣
唯一不一樣的是地址
第一張是信義分局開單
忠孝東路五段729號
引用45條第一項13款 機車行駛禁行車道
罰鍰600元(已繳)
第二張是南港分局開單
忠孝東路五段815號
引用60條第二項3款 機車行駛禁行路段
罰鍰900元(未繳)
這樣的情形該怎麼申訴...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9-03-20 13:32:00
一罪不兩罰 提出你已經繳納上一次的罰單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9-03-20 13:47:00
900元還好我不用繳過路費了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9-03-20 13:48:00
監理所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3-20 14:00:00
路權會費幫QQ
作者: kangapoo (kangapoo)   2019-03-20 14:37:00
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網路可以申訴不會浪費很多時間
作者: tsukie2887 (Marktsuikie2887n)   2019-03-20 15:05:00
禁行車道跟禁行路段是不一樣的,禁行車道就禁行機車這狗屁東西,禁行路段是那段路連進去都不行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9-03-20 15:08:00
這個檢舉人有點扯 同地點兩張照片 分兩個地點檢舉更正 同一張照片 你鬧大一點 去找那兩個製單員警
作者: tsukie2887 (Marktsuikie2887n)   2019-03-20 15:10:00
第二張應該可以申訴掉沒問題,除非當時該路段被公告禁止通行
作者: mmeow (呣伊噢)   2019-03-20 15:46:00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3條第一項第2款規定,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應不予舉發兩張都拿去申訴根據上述條款主張罰單皆無效看看?
作者: firebow (台中蘇志燮)   2019-03-20 16:25:00
兩個地點差三百公尺,你應該是一路走內側吧,確定兩張照片一模一樣嗎?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9-03-20 16:42:00
高快速公路隧道內不受相距6 公里以上或違規時間相隔6 分鐘順便問問 你是被汽車駕駛人檢舉?
作者: a901922001 (a901922001)   2019-03-20 16:52:00
曾經板橋中山路被開 台北和平東也被開 一天上班開兩張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9-03-20 17:20:00
這兩張背景的車還有路段都一樣,是可以撤銷重複的罰單你下班的時候就多拍幾張消消火
作者: chungkwan (希爾頓)   2019-03-20 17:30:00
這張照片在路口怎麼有辦法判定是禁行機車道?還是還有別張這張是輔助?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9-03-20 17:36:00
第一張右邊應該還有壓到字的照片
作者: NCST (鏡)   2019-03-20 17:57:00
箭頭也太可愛了吧
作者: b643125 (lemoncloud)   2019-03-20 17:59:00
箭頭很像RPG遊戲裡面告訴這個人是你xD
作者: kennylan (藍屁)   2019-03-20 17:59:00
這檢舉人也很會,分兩個地方用兩個不同理由檢舉
作者: meeth (密詩.銀)   2019-03-20 18:05:00
說實在的真看不出來那邊可以判斷闖入禁行車道照片裡沒有字呀,你可以主張這是路口吧路口怎麼會有禁行機車的字呢
作者: TllDA (踢打)   2019-03-20 18:26:00
你貼的兩張照片 罰單單號一樣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9-03-20 18:30:00
如果是不同位置,直接告對方偽造公文書
作者: MeeToo (迷途)   2019-03-20 18:37:00
這兩張罰單連摺痕位置都一模一樣XDD
作者: gg1259789 (GGininder123)   2019-03-20 18:38:00
乾 聰明ㄟ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9-03-20 18:38:00
該路段有禁行機車道,但沒有完全禁止機車通行狠一點是直接告承辦人員刑213,檢舉人刑214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9-03-20 18:42:00
真的要馬花一點錢換四輪或黃紅牌才不用忍這種鳥氣已經不是罰單當過路費的問題了
作者: jones2011 (σ゚▽゚)σ)   2019-03-20 18:53:00
講白一點,公務員執行業務時,有確認的義務啦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3-20 18:55:00
一天處理幾百張的話 不會去確認拉
作者: Vassili242   2019-03-20 18:57:00
這種檢舉人一定要跟他玩的啊 反正你去警局提告 後續會有檢察官幫你調查起訴啦 就跟他玩下去
作者: opmikoto (MIKOTO)   2019-03-20 19:01:00
話說不會浪費時間吧 不就申請 告發後 就通知嗎話說不會浪費時間吧 不就申請 告發後 就等通知嗎
作者: blurish (破繭重生)   2019-03-20 19:13:00
45條比較便宜,但是駕照要記違規1點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9-03-20 19:14:00
建議不要姑息這樣的檢舉人
作者: firebow (台中蘇志燮)   2019-03-20 19:46:00
我個人覺得,兩張罰單應該還有不同的照片,因為你是A地點到B地點,所以那張照片應該是A的終點,B的起點你看了才會覺得是重複檢舉
作者: Vassili242   2019-03-20 19:52:00
兩張罰單同路段才相隔不到100號 而且不同分局開的 很明顯是相同行為重複檢舉吧
作者: ken0103010 (ken0103010)   2019-03-20 20:20:00
是說一定要拍到禁行機車的標示才算嗎? 如果我在福和橋上被拍檢舉會過嗎?
作者: iem2000 (愛一遍 2000年 )   2019-03-20 20:20:00
恩...告不成的 只能申訴
作者: FFFFFFFF (轉寄不要按太多F)   2019-03-20 20:29:00
除非是變造照片才能 ,你這個頂多算是重複檢舉而已
作者: ImpactBlue (ImpactBlue)   2019-03-20 21:21:00
這檢舉人很故意耶,壞壞
作者: kangapoo (kangapoo)   2019-03-20 21:29:00
申訴的理由應該是違規行為和法條不符,禁行機車不等於禁行路段
作者: il1beta (睡覺)   2019-03-20 22:31:00
我猜檢舉有影片 問問自己 是不是一直都騎在禁行機車道檢舉不同路段不同法條 專業的 事出必有因 不然檢舉不完的
作者: kennylan (藍屁)   2019-03-20 23:42:00
有時候也只是怕檢舉不過,用不同理由送單,結果兩張都過了XD
作者: a901922001 (a901922001)   2019-03-21 00:35:00
同樣的違規行為 半小時內是不能重複舉發的 我那時超過
作者: running711 (台灣科科慢跑協會)   2019-03-21 12:21:00
過了中坡南北路的確是兩個分局負責 這個人內行但是他都送一樣的照片的話的確非常不應該但是如果他送了影片呢 你申訴看看吧
作者: bizozi968 (吱吱)   2019-03-21 13:13:00
買黃/紅牌或乖乖靠右騎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9-03-21 20:47:00
這跟一罪兩不兩罰沒啥關係 你如果連續違規在A地被拍了A照接著又在B地再被拍了B照 這我覺得也沒啥好說但如果明明只有一張一模一樣的照片 檢舉人故意謊報地址讓你在兩地各被開一張 這涉及偽造文書了吧但也有可能他附上影片 只是也順手附上截圖而警察就直接採用他的截圖製單
作者: motorbird (taco~)   2019-03-22 07:37:00
其實檢舉人很聰明啊,兩個分局不會知道對方有製單而且在6秒內,但是這可以去申訴應該是沒問題,還可以把原本900拿回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