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車禍事故處理&後續事宜 參考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9-03-20 07:29:28
沒想到有天要以這種形式再次回覆這篇文章。
這位跑來罵的,想必是本板板友,我不知道您ID。
但以下為您跑來留言與我的對話,就這麼剛好我睡前看到順便回你。
https://i.imgur.com/NLxnoxt.png
首先,我從第一段就有寫出一句話,
提告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重點是拿回損失,純粹要出口氣,那可忽略這篇,直接提告。
光是這句話我就明白講了,真的不爽三寶你就直接告,調解什麼的,根本不需要跑。
這很難理解嗎?
回覆您後,怪我寫太長造成您沒看到? 這在第一段第六句話而以,會看不到?
再來,我不知道您留言申明了什麼,從頭到尾您只講三件事。
1. 文章太長
2. 我沒把對方告到進去關又拿太少
3. 您覺得我想當聖人或母X騎士,超負面示範。
第一點,我不太懂,文章太長,但有分段的情況下,您閱讀還需要什麼?
    懶人包? 或是您有任何對排版或編排意見,歡迎提出,我可以更改沒問題。
第二點,沒把對方告到進去關,正常啊。
    我要的又不是他進去關,他進不進去關,現實面來講,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
    和解金的部分,我後來確實因為麻煩也離開桃園,所以想速速解決。
    造成和解金的確幾乎只拿修車的部分,但,這是個人選擇吧?
    還是您認為您時間不值錢,都花在搞車禍就好?
第三點,這雖然很主觀啦,但負面示範?
    所以我應該敲他很大一筆還是把他弄到進去關才叫正面示範?
晚睡火氣很大,所以看到您回文整個火有點上來,但我還是問一句。
什麼叫負面示範? 何謂聖人? 何謂母X騎士? 您會不會罵得太莫名其妙??
最後,針對剛剛看到您的最新回覆,我從文章標頭就寫「參考」
既然是參考,閱讀者就自行取用有效的資訊,我從來沒要人照單全收。
事實上任何一個案例也都無法照單全收,變數太多了。
而您也同樣是車禍的受害人,跑遍司法機關來處理這件事,
在此跟您說一聲:「辛苦了」。
但既然不幸遇到,不妨花點時間寫篇正面示範的文章提供其他板友參考如何?
作者: cygnustaipin (太平勁戰小開)   2019-03-20 09:13:00
吃飽太閒
作者: totomomo4123 (偷偷摸摸)   2019-03-20 10:33:00
第一天玩PTT?? PTT一堆酸民,與酸民認真就輸了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19-03-20 10:40:00
ptt放輕鬆看就好,看不順眼的黑名單就好了啊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3-20 11:14:00
幹嘛認真
作者: fan0226 (YI)   2019-03-20 11:14:00
我覺得你寫得很好,說真的要是你們其中一方沒保險真的這個訴訟會開的很煩QQ,當下你又有行車紀錄器整個過程遇到的人都非常客觀跟理性,除了肇責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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