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自由歧視團國道逼車的後續

作者: jubeat2008 (ASP552)   2019-03-12 20:25:20
先附上新聞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93016?fb_action_ids=10205468711274598&fb_act
ion_types=og.comments&fb_source=other_multiline&action_object_map=%5B217769992
8976112%5D&action_type_map=%5B%22og.comments%22%5D&action_ref_map=%5B%5D
總而言之就是檢察官以”避免緊急危難”不起訴處分,原來在鬼島逼車是可以被合理化的
呢。
想請問各位的看法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19-03-15 13:06:00
一直想主張違規仔沒危險行駛是以為他正常騎上去沒被逼就正常嗎 從違法上去的那刻就不算正常了檢察官差別對待兩個白目一個幾乎沒罰不表示被重罰的是無辜的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9-03-15 10:41:00
這件可起可不起,若我是檢方,只有這畫面我不會起訴,若有別的畫面或音檔證明該員主觀意圖並非緊急避難之主張則我會選擇起訴
作者: wahb7610763 (好煩)   2019-03-12 20:33:00
作者: WHLSFF (W.H.L)   2019-03-12 20:34:00
吳姓女子上個月騎著機車闖進國道1號北上員林路段,還不斷變換車道超車..逼車是要制止造成危害交通的行為,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jubeat2008 (ASP552)   2019-03-12 20:37:00
所以我以後看到你有違規就可以把你逼到路邊拔你鑰匙?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9-03-12 20:38:00
原來對方違規就可以不顧對方人身安全逼車 樓上邏輯真棒
作者: WHLSFF (W.H.L)   2019-03-12 20:38:00
1.她是違法 2.她造成其他用路人危害
作者: WHLSFF (W.H.L)   2019-03-12 20:40:00
仔細看新聞,這名女子不斷變換車道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9-03-12 20:41:00
除了違規外沒有其他毛病啊 有造成其他用路人危險嗎
作者: jubeat2008 (ASP552)   2019-03-12 20:42:00
所以我問你啊,只要看到違規就可以逼你車拔你鑰匙?你到底有沒有駕照啊,事發點在高速公路上,汽車這樣的行為有可能會造成非常大的車禍欸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9-03-12 20:42:00
不斷變換車道不能和危險駕駛畫上等號吧 假如都有照規矩來還好吧
作者: WHLSFF (W.H.L)   2019-03-12 20:44:00
國道三號速度都100起跳,高速經過的風壓吹倒了,壓死她算駕駛倒楣?這種瘋子的行為,不拔鑰匙制止難道要好好和她說道理?
作者: namelessSZY (老頭)   2019-03-12 20:46:00
看到推文還以為我在地方板..
作者: wahb7610763 (好煩)   2019-03-12 20:46:00
補血 緊急避難可見刑法24條 爭議點是1.需有緊急危難2. 避難不可過當 逼車到路邊還拔鑰匙可以討論過當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19-03-12 20:48:00
到現在還有人認為速差小時 風壓可以吸人
作者: az22954892 (罐頭)   2019-03-12 20:48:00
看來那個自由歧視團的背景很硬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9-03-12 20:49:00
唉 讓其他人溝通吧 真的不是很想和認為逼車合理的人講道理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9-03-12 20:49:00
推文我到底看了什麼以後看到開車講電話直接破窗摔掉手機也算避免緊急危難嗎
作者: WHLSFF (W.H.L)   2019-03-12 20:50:00
可以啊。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9-03-12 20:51:00
到時候再找你幫我一起辯護我先去路上找開車講電話的
作者: WHLSFF (W.H.L)   2019-03-12 20:51:00
只不過在高速行駛下,殊難想像你還可以破窗摔手機。
作者: az22954892 (罐頭)   2019-03-12 20:53:00
純噓逼車歧視團 補推
作者: karta2866860 (抹茶)   2019-03-12 20:54:00
笑死 某W的發言讓我以為我在爆社
作者: az22954892 (罐頭)   2019-03-12 20:54:00
BTW某樓是不是騙人沒騎過車啊? 還風壓勒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9-03-12 20:55:00
我騎黃牌啦汽車不要超速應該追得到
作者: wahb7610763 (好煩)   2019-03-12 20:55:00
其實重點在於這是檢察官的行政裁量權 不服可以救濟不過基本沒什麼覽趴用
作者: scoutking85 (85之王)   2019-03-12 20:56:00
看登入次數估計是個大學生吧
作者: asas8707 (yee工)   2019-03-12 21:02:00
作者: believe1203 (哈特利)   2019-03-12 21:07:00
變換車道叫做好危險 那以後立法不得變換車道超車好了
作者: mio1987   2019-03-12 21:07:00
變換車道超車怎麼了?有影片看一下多危險嗎?
作者: doremi1210 (殘月)   2019-03-12 21:19:00
我還以為我在數字版呢
作者: NicECooKiE (大魯宅)   2019-03-12 21:20:00
補血 二樓真神奇,為了你的安全,我只好逼你車除此之外我並不認為他是連續變換車道,而且是正常超車,如果認為我們解釋有不同,歡迎一起討論
作者: pal42204 (四二二零四)   2019-03-12 21:23:00
西濱騎90好安全合法,國三騎100被吹倒,低能華國仔的下限真的深不可見
作者: XUP001 (遙控器)   2019-03-12 21:23:00
某W....
作者: SSSONIC (...)   2019-03-12 21:24:00
看到三寶記得 要引用案例逼到路邊喔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19-03-12 21:33:00
機車上國道是行政罰,逼車拔鑰匙觸犯刑法-強制罪,怎麼有人會覺得機車上國道比逼車拔鑰匙嚴重?台灣人法律常識有那麼差嗎
作者: jackel9960 (D.D Player)   2019-03-12 21:38:00
幹~以後我在國道看到連續變換車道的四輪我可以逼車了?H大 台灣很多可能連法律怎麼寫都有問題
作者: ludoren (地圖游擊手)   2019-03-12 21:46:00
以後出門看到路上沒有戴安全帽、滑手機的都拔鑰匙再報警
作者: sma24934721 (自在)   2019-03-12 21:59:00
檢察官竟然用緊急避難來用到這,感覺就是故意推到的
作者: eason2000 (殘月)   2019-03-12 22:06:00
騎士能自己再告嗎?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9-03-12 22:08:00
避三小難??又一個騎機車上國道很危險的華腦檢察官
作者: wahb7610763 (好煩)   2019-03-12 22:14:00
可以向上級機關提出救濟 但是不是很扯的案件基本沒什麼懶趴用 官官相護嘛.....
作者: loyal325 (米拉)   2019-03-12 22:30:00
原來台灣高速公路的風壓是世界之最 差點以為我點錯app點到fb去了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3-12 22:48:00
某W大概只能騙沒騎過快速道路的人吧…我一台155時速110,西濱台南段北上到桃園轉環河,怎麼沒有被車子的風壓掃倒?我不會說在西濱上看到一台小客車尾燈五秒就不見的,風壓呢風壓?
作者: rexsony (雷克斯索尼)   2019-03-12 23:24:00
1F有問題來戰喔我認為你危害到我的行車安全,我有義務攔你車現在還有人會看記者文字當證據喔
作者: HsihHan (希漢)   2019-03-12 23:39:00
那正義的汽車駛者會制止蛇行大貨車繼續危險駕駛嗎?
作者: ab1026430   2019-03-13 00:05:00
逼車是要制止造成危害交通的行為?你哪位阿?
作者: camryvvti (CAMRY)   2019-03-13 01:09:00
5樓你可以去試試看 看會不會一樣不起訴 再跟大家分享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19-03-13 01:11:00
所以機車是有守法嗎土匪幹上流氓 這麼簡單的事情,還有人只會說有一邊有錯另一邊就是正確的
作者: GTR12534 (カラス)   2019-03-13 01:34:00
行政法跟刑法差這麼多也混著談,乾脆全部刪掉唯一死刑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3-13 01:35:00
是有說另一邊是對的嗎,因為別人錯了所以你要用更多錯的方式來阻止人家…因為對方闖紅燈,所以你也要闖紅燈把他攔下來的意思嗎?法盲:殺人唯一死刑 酒駕唯一死刑 家暴唯一死刑 虐童唯一死刑 偷竊唯一死刑
作者: RONC (RONC)   2019-03-13 02:32:00
正確做法:報警讓國道警察逼她停車,而不是自己去逼車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9-03-13 07:21:00
實在一點都看不出那裡緊急避難了
作者: ntc039400 (md1728)   2019-03-13 08:21:00
推判決!
作者: gggggasd   2019-03-13 10:34:00
http://i.imgur.com/z9YrOn5.jpg還風壓,沒騎過高速公路不要出來講笑話,還是日本的高速公路沒風壓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9-03-13 10:36:00
風壓一定有啦,我開車從大車旁邊經過車子都會晃了自己車頭經過大車車頭的時候,都要特別抓緊方向盤
作者: dowbane (咩咩背著羊丸丸)   2019-03-13 10:48:00
車主自己說除了被逼車那段為了閃賓士有頻繁變換車道,再這之前只超車一次
作者: doremi1210 (殘月)   2019-03-13 11:15:00
台灣的大車吸力比較強吧
作者: x9898997 (大聲個P)   2019-03-13 11:19:00
經過大車我只有體驗過推力沒體驗過吸力,至於一台140多公斤的機車怎麼跟一台汽車一樣只要穩住龍頭就好了,這我也很難解釋,找找轉動慣量就知道了
作者: doremi1210 (殘月)   2019-03-13 11:26:00
我不能說常騎,至少61常常上,都沒不能騎了
作者: ll8833 (183)   2019-03-13 11:27:00
感謝2樓完美示範水準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1:52:00
有沒有二輪行車記錄器的完整紀錄呀?新聞內說他不是誤闖,是已經知道這是國道,硬是要騎上去的
作者: billy759552 (你好!!)   2019-03-13 12:05:00
硬要騎上去又如何? 憑什麼攔車拔鑰匙?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9-03-13 12:12:00
這個的關鍵應該是在於攔車後該名駕駛為何種論述,若下車時直接開幹騎三洨就拔鑰匙,或下車後告知該駕駛妳這樣很危險等等,評價上可能會不同,若是我聲請再議囉
作者: GODarcher (天知道)   2019-03-13 12:14:00
原來停在高速公路上比騎在上面安全,筆記筆記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9-03-13 12:14:00
當然若有事實足認她有侵害用路人或自傷行為當然主張緊急避難會成立。舉例之前新聞有報導一名遊覽車司機逆向跨越雙黃線蛇形之行為被一名駕駛攔下,這種就是標準緊急避難案件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2:32:00
我只是想看看騎士的行車記錄器畫面而已,我沒說拔鑰匙怎樣啊,想看看不行?不同意見就是支持逼車拔鑰匙?我偏向eric的想法,你攔車的心態是什麼很重要,是怕會發生重大意外才逼車拔鑰匙,還是看你不爽逼車拔鑰匙,在法律層面上四輪逼車拔鑰匙有什麼問題那就交給法庭了
作者: gggggasd   2019-03-13 13:23:00
https://youtu.be/Ho612ruXciA影片是事主傳給負能量的,頻道主不是當事人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9-03-13 13:57:00
影片中沒有對話啊!故無從判斷攔車駕駛人的主觀意圖,請問機車當事人有表示對方說什麼嗎?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4:05:00
感謝提供影片,不過確實沒對話,而且拔鑰匙後就切斷了,四輪講了什麼我們不知道,如果要單純討論以違反行為制止另一個違反行為,我覺得還是要看用意以及心態另外影片末端的我違規我甘願受罰我不知道是什麼心態,反正我有錢繳罰單的概念嗎?"違反行為"選錯字,更正是"違法行為"
作者: dwyanelin (wade)   2019-03-13 14:32:00
kikiop333,為什麼你的標準是建立在很難有客觀標準的用意及心態,凌駕於有明確客觀事實的行為影片呢?想請問你是什麼心態。再來,駕駛一下車就皺眉拔鑰匙手指已經舉起來了,明顯就是已經崩潰要開始表演東方權威式教育了,所以就算在不客觀的用意與心態上也站不住腳。再來你質疑的二輪行為,沒錯,他就是故意要違規的,也準備好繳罰單了,這沒什麼好疑問的,就是較為激進的違規爭取路權。再來你說違法行為制止違法行為,兩個違法的層級完全不同,想知道你拿來比較的心態是什麼?一個是違反人身安全與自由,這種普世價值最高層級的人權,另一個就是違規,難道你用飛彈射一個拿刀的,說你在自我防衛嗎?這是完全說不通的。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5:04:00
先說好,我並不支持他這樣逼車拔鑰匙,不要有人用不同的角度思考或有疑問就覺得好像是在支持逼車拔鑰匙,前面有人講了,不同的心態去做這件事意思不同,有人為了保護妻子殺了竊賊,一樣是用違法的方式去對抗另一件違法的事情,我想這種情況的結果會不同,因為用意和心態不同,我完全沒講過四輪這樣做是對的,而且片中四輪下車比個手指你就知道他要幹嘛?麻煩跟我說樂透開幾號,謝謝,根本完全沒對話什麼的你怎麼知道他要開始說教了?再者這種我就是有錢繳罰單的心態沒比較好,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要等到出事情再來543講一堆?有時候真的出人命不是錢可以處理的,目前法令上就是機車不能上國道,在一個目前法令正常情況下不該出現機車的國道上出現機車,你能保證不會危害到自己或其他人的行車安全嗎?
作者: modelfucker (喂,禮安)   2019-03-13 15:12:00
臺灣騎車真可憐,唉唉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3 16:30:00
想問kiki,在一個目前法令正常情況下國道上出現可以出現的汽車,你能保證不會危害到自己或其他人的行車安全嗎?看看國道車禍新聞不少,那顯然國道任何一台車我都可以符合避免緊急危難當場攔停拔鑰匙?
作者: karta2866860 (抹茶)   2019-03-13 16:56:00
笑死 我們在爭取路權 你們在潑冷水 不要到時候開放就默默地坐享其成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6:58:00
在法規上合法上國道我想風險應該遠低於違法上國道的車吧?機車上國道在還沒合法前都有比較高的風險,汽車車體正常的話都比機車大的多,今天在一條目前不該有機車出現的國道上,有幾個人會去意識到可能會看不到機車的死角有沒有機車的出現?可能平常這個死角汽車體積大,瞄一眼就知道,機車卻剛好被擋住,今天如果法令過了,正常駕駛人知道國道會有機車行駛,在一些會遮到機車的死角想必會多注意一下討論問題就是潑冷水?爭取路權當然沒問題啊,只是用什麼手段而已,總不能一句為了天下蒼生就手段無限上綱吧?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3 17:11:00
機車上國道在還沒合法前都有比較高的風險,也就是說法規一取消就不危險,也就是說法規本身造成危險..?
作者: howardzzf (yoyobitch)   2019-03-13 17:11:00
某W可能是國高中生吧 都不知道有沒有駕照了才能說出這種言論 反正任何人違規 我也可以違規攔車當正義小義警的概念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9-03-13 17:11:00
簡單點,機車誤闖國道,依照道路交通管路條例處罰,還是刑法?國道上逼車依照道路管理條例處罰,還是刑法?未經他人同意奪取他人財物是民法還是刑法?限制他人行動構成妨礙自由是刑法還是民法?小姐姐觸犯幾條?賓士大爺觸犯幾條?非執法人員於一般道路狀況下執行使用公權力用車輛危險駕駛逼迫他人行駛,並且強制搶奪他人財物,還限制其行動,如果有配槍應該直接開兩槍以示緊急避難之最高原則才是。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3 17:12:00
你不覺得看不到機車,反而是汽車自己造成的危險嗎?簡單點罰金來量化風險程度逼車都遠大於機車行駛國道你上面都承認了汽車看不到機車造成危險,死角是汽車造成的,那汽車才是造成風險主因阿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9-03-13 17:18:00
依照此判例,下次我在超商看到地方媽媽偷竊,應該要取出小刀將她逼迫到廁所內,強奪她的手機避免她聯絡同夥,再將她扒光衣服限制她的行動,再報警請警察來抓她。符合緊急避難跟現行犯的原則是不是這樣?咦?SOD都是真的?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7:19:00
只要在路上都有風險,我沒說是零風險,只是相比之下合乎法規風險一定比較小,我想到的原因上面有講了,就像我家裡正常是不會有山豬衝出來的,我不會特別去注意身旁有沒有山豬的出沒,只會去注意小指頭別去踢到桌腳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3 17:20:00
因為規定所以好危險,因為危險不取消規定,因為不取消規定繼續危險......?你的說法,這法規從一開始就是徒增風險的存在,根本莫名其妙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7:23:00
用不同觀點去思考就要被扣上支持逼車拔鑰匙的帽子我也是佩服佩服,我前面說我不支持這種做法直接被忽視,好棒棒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9-03-13 17:25:00
公車A柱看不見過斑馬線的女子,看不見好危險,應該立法禁止女子走斑馬線過馬路,今年都輾死兩個了,太危險了!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7:26:00
是目前的法規讓國道用路人不會去注意車子看不見機車的死角,畢竟目前國道上正常不會有機車,法規通過後,國道用路人知道國道現在有機車行駛,在死角會多注意機車,這個邏輯哪裡有問題?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3 17:27:00
有阿,那最初規定機車不能上國道幹嘛?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9-03-13 17:28:00
路人走斑馬線有沒有問題?公車打方向燈右轉有沒有問題?斑馬線會不會有行人?公車A柱死角要不要注意?那死了兩個是?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3 17:28:00
這種說法所有禁行機車都是徒增風險,不過我也是這麼覺得啦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7:29:00
你要最初立法機車不能上國道的人為什麼要立這個法,不是我立的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3 17:31:00
那看來只能找慈孤觀音觀落陰了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7:31:00
如果一開使機車可以上國道,現在大家就不用為了這個問題爭半天了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3 17:33:00
這我認同,或者騎士被開罰單,逼車拔鑰匙的送審也不會有爭論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7:40:00
正常來說本來就是報警檢舉就好,逼車很危險,這邊也就是討論討論為什麼會用到緊急狀態迴避什麼的判逼車無罪,是什麼樣的可能讓法官做出這種判決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9-03-13 17:40:00
事實就是合理路權跟違規路權的風險都是相等的,沒有什麼比較安全,什麼比較危險。都是只有四輪的高速公路都沒死過人出過車禍?憑什麼兩輪的上去就比較危險?危險明明都是人的問題,跟幾個輪子有關係?兩輪上去會讓四輪分心,講的四輪都超專注於車道上都不會邊開車邊滑手機一樣?要給你上去一個理由就夠了,不給你上去所有的問題都是理由。
作者: karta2866860 (抹茶)   2019-03-13 17:41:00
從頭到尾沒指名到姓也可以說我潑你冷水 真D牛逼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9-03-13 17:44:00
法官無辜啊!這案子是被檢察官用緊急避難駁回,根本沒起訴啊!法官表示:我起訴書的影子都沒看到勒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7:48:00
那就是看檢察官用什麼觀點去駁回這個上訴了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9-03-13 17:48:00
檢察官便宜行事,濫用緊急避難法,越權解釋法條,駁回了這項起訴,踐踏了司法,也違反人權。這是民主國家,交通違規有交通法,侵害人權有刑法,刑法能由檢察官來判定起不起訴?法官都紙糊的就是了?
作者: ClawRage (猛爪Claw)   2019-03-13 19:21:00
kiki有夠可憐,沒有和違規仔站在一起怒轟逼車瘋子就被當成敵人了你不和那群"積極爭取正確路權"的人一起支持違規他們就會一直這樣逼你啦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9-03-13 19:41:00
爭取路權是一回事,但是執法的公平性這不爭取?二輪可以不上國道我無所謂,但是這案例可是一般老百姓執行警察公權欸!此例一開以後一般道路各種逼車大家一起來玩緊急避難法。看馬路能有多亂就多亂。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3 19:57:00
就事論事就好,有辦法討論的就一起討論不同的觀點想法,不行就算了,最怕自己被侷限在單一的思考方向,今天大家不爽的問題是四輪用逼車的方式把違規機車請下國道,檢察官是用怎麼的想法與心態,採用緊急狀態迴避認為四輪無罪中間聊到的風險問題,只要上路都有風險,開車都會被飛機撞到了,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發生的?只是守法是降低風險的其中一種方法,至少出事情法律上站得住腳,戰輪胎數根本沒意義,重點在駕駛人,不管幾輪都有三寶駕駛人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08:39:00
守法降低風險在這案子對機車不適用,不上不會有事跟你不出生就不會犯錯一樣蠢汽車守法的上了高速公路,風險降低了嗎?沒有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0:20:00
你是指從哪個角度看?如果是要不看二輪違規上國道,只看四輪逼車的角度的話,二輪在法律上正常騎車四輪逼車,四輪一定錯,四輪沒遵守交通規則違規行駛提高了其他用路人的風險,但如果要把二輪違規上國道也考慮進去,那就要把我上述提到的,目前交通規則所養成的國道用路人習慣,在正常情況下不會去注意到國道有機車行駛,二輪違規上國道可能會造成交通意外,檢察官的是不是這樣考慮,所以才搬出緊急狀態迴避,你之前說我的意思是因為危險所以不開放,不開放又更危險之類的無限迴圈,錯!根本不是那個意思!是上國道還沒合法前違規上國道比較危險,合法後上國道比較不危險!合法後駕駛人知道國道有機車行駛會去多注意可能擋到機車的死角,不幸有事故時,守法的用路人,至少在法律上比較好爭論,違規出意外根本沒什麼好說的,如果守法不能提高用路安全降低風險,那大家就酒駕逆向雙黃線迴轉,反正守法又不會提高安全性,幹嘛要設立交通法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10:35:00
所以我前提就先打好了"在這個案子對機車不適用",你說雙黃線迴轉等等單純行為的法規當然可以降低風險。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0:41:00
那你後面那句汽車守法也無法提高安全指的是?我誤會了什麼?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10:42:00
你主要提到的風險是"汽車駕駛人因此不注意",是"機車違規"造成風險嗎?不是,風險是"規定本身造成汽車駕駛人不注意"。又,不注意死角導致事故是機車的問題嗎?不是,是沒注意的問題(當然機車處於非正常行駛狀態不算),也就是說,機車行駛本身根本不構成緊急危難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0:47:00
那是因為目前的法令讓國道駕駛人養成的習慣,所以才要推二輪合法上國道呀!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10:49:00
你一直都在堅持一個以你自己邏輯來說都很奇怪的法律耶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0:53:00
你的意思是機車違規上國道,果如果是因為死角,汽車與機車發生意外,是汽車沒注意的問題,不是因為機車違規上國道的關係對吧?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10:55:00
如果單純是違規行駛國道,而不是有危險駕駛行為,邏輯上當然,就像無照駕駛無關車禍一樣像你說的因為法規關係汽車不去思考有機車行駛的可能,這邏輯上是正確的,但是法規本身反而造成這個危險,這立法邏輯上就有問題"你能保證不會危害到自己或其他人的行車安全嗎"與"上路就有風險",所以逼車拔鑰匙符合緊急避難,照這個邏輯,那任意車行駛都是符合前提,於是我對任何上路車輛逼車拔鑰匙都應該是符合緊急避難的,題外話單就第一肇責肇事率自小客車是比機車還高的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1:02:00
那是我們看的點不同跟邏輯沒關係吧,我看的點是目前國道不該有機車出現,所以國道用路人不會特別去注意目前國道上的機車,可能導致意外,而且你這樣的觀點,如果有意外要怎麼去協調?單純罰我未經許可二輪上國道,車禍的部分是汽車應注意未注意嗎?個人是覺得這樣去解釋很勉強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11:05:00
呃,不然是什麼,因為你上來給我撞嗎?撞違停的肇責也不是0阿這邊最大的討論點就在檢察官的邏輯很奇怪,對於違規行駛高速公路的機車(罰3000$),用逼車的方式(罰6000~24000),去避免緊急危難,單純用罰款量化風險程度,都不符合比例原則。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1:15:00
嗯...為什麼要禁止二輪上國道,這個要請慈孤觀音去問問,我懂你的意思,今天就跟一般在平面道路騎車一樣,只是國道上沒了紅綠燈速限比較高,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就相安無事這樣,今天二輪違規上國道,跟發生意外沒絕對關聯這樣,就著眼點不同用金額去判斷真的很奇怪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11:21:00
是有點怪,但是罰金本身就會參照危險程度,像超速也分級距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1:24:00
嗯...我是覺得多少錢是一回事,主要要看當下的狀況才對吧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11:26:00
當下的狀況就是機車違規行駛但無危險駕駛行為阿當下機車有蛇行或逆向,我才不會對檢察官不起訴有任何意見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1:34:00
應該也是觀點不同吧,四輪可能就我說的那種想法,二輪目前不該在國道上,四輪覺得危險,採用逼車的方式去把二輪請下國道,四輪的做法不對,但是他的用意應該是覺得危險想避免事故,新聞裡好像有寫四輪看著二輪經過交流道沒下,應該在後面看一陣子了
作者: dc47dc (嗨)   2019-03-14 16:04:00
檢察官有很多有趣的經歷,呵呵
作者: sonofgod (Orz~)   2019-03-14 17:55:00
車主本人有說 變換車道兩次 還是因賓士逼車的關係然後這個檢察官有隱藏證據經歷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18:12:00
沒有喔!他變換車道是為了超車,上面有人PO部分二輪行車影片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4 21:32:00
變換車道是為了超車,不就正常行駛....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4 23:00:00
上面是說二輪變換車道是被四輪逼的,沒別的意思
作者: kikiop333 (洨柿子)   2019-03-15 14:01:00
在最基礎的思維上有分歧,所以才會有不同講法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7 11:15:00
違規本來就不等同危險行駛,上面也舉過例了無照駕駛危險在哪?我考過駕照後去撤銷我的駕照,我上路的風險就提高了嗎?沒有阿,我的駕駛行為根本不會被那張紙改變eirc這說法不對吧,緊急避難應該要用正面表述怎麼會要證明非緊急避難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9-03-17 23:50:00
主張緊急避難的論述:國道限制機車通行之原因即是為維護機車駕駛之安全,在車流量大且快速的國道上人包鐵機車之風險遠大於平面道路,故為避免機車駕駛人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方興該策。四輪駕駛主張不外乎如此,若無反證推翻,選擇緊急避難不起訴沒問題呀,所以我才說有無對話音檔啊再議後也可能有不同結果嘛,國道上攔重機或普重與快速道路上攔重機或普重是否相同評價,可惜這件不在台南不然我就能請人問承審檢座惹
作者: phoenixzro (yooo)   2019-03-18 00:36:00
原來如此 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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