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道交處罰條例43條,逼車的定義?

作者: elynn889 (NcMar47)   2018-08-05 11:27:09
是這樣的,上篇文Tudo11927大大說的,別用生命捍衛路權
後來我想了一下,的確很有道理
假如我掛了,就不能去看看台灣的美,也不能去看看西濱的路修好了沒
後來這一兩天,我遇到逼車的方式都不是太過於激動激進的方式
但是,昨天我遇到一個狀況
我從台師大走和平東路一段,往板橋方向走
前面塞車,然後因為前面有大車,我想說視線死角(彎道處)
所以我選擇不鑽車縫,繼續和四輪一起緩慢前進
結果一台小黃直接從我右手邊想要同車道超車(我在外側車道)
差點撞到我,所以我往後面看了一下他,比了WTF國際手勢
然後他就說我又不是逼你車,我就跟他說全程錄音錄影,並且指著我自己的車屁股
送他一個讚
https://imgur.com/jmW5oM9
(示意圖,我是B車,計程車A車,我前面的四輪C車)
地點在華王往師大方向那邊有一個轉角)
後來他就沒再說,然後在和平東路一段左轉三元街的路口,不依燈號行駛
把我們這些乖乖排隊等左轉燈號的人當87
因為我不想要和他爭執,所以選擇說謊,跟他說我有全程錄音錄影
(但其實我還沒裝上GoPro,淘寶買回來的下巴支架還在集運那邊QQ)
所以我想請要請問各位大大
這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三款嗎?
還是只是會被認為是同車道超車呢?
(當下我其實沒辦法讓,因為我準備要打方向燈左轉三元街,而且路肩有違停阿QQ)
作者: zames0625 (LNDK)   2018-08-05 11:56:00
警察認定沒逼車就是沒逼車
作者: gamewed (Gamewed)   2018-08-05 12:20:00
你已經回答自己的問題了 沒撞到都不算逼車
作者: sm981512 (豪好)   2018-08-05 12:20:00
行車記錄器必備 你不去弄別人 別人還是會來弄你
作者: gg1259789 (GGininder123)   2018-08-05 12:34:00
不爽就檢舉 小黃很容易檢舉成功 都嘛亂開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8-08-05 12:48:00
是罰則自助餐沒錯喔,不會經過司法的檢驗就是會變成這樣所以除非逼車行為訂入刑法,否則你只能選擇繼續挑戰執法單位的恣意性,或者在比較誇張的案例中,直接提告公共危險,讓檢察官去認定
作者: Tudo11927 (黃土豆)   2018-08-05 13:25:00
一進來第一眼看到我ID嚇一跳想說發生什麼事XD然後關於43條好像還滿看承辦人主觀判斷的... 而且這條我也沒檢舉過,只有看過人家的範例影片而已
作者: toyota9092 (Minermao)   2018-08-05 16:06:00
如果只是很近距離的超車檢舉43條比較不容易過,要有明顯擠壓你或甚至迫使你停下的行為才有機會,因為不容易從畫面上來判斷兩者的距離
作者: cptk5566 (尾刀)   2018-08-05 16:25:00
笑死 這麼常被逼車 你484有被害妄想R
作者: gamewed (Gamewed)   2018-08-05 19:02:00
sorry我是說自助餐的地方你已經回答了檢舉過硬擠車道逼讓路 不讓會摔的那種 無效
作者: mio1987   2018-08-05 19:08:00
對四輪爺來說過的去叫車道,所以不算逼你車
作者: xyz246abc456 (我是xyz)   2018-08-05 20:04:00
檢舉歸檢舉,後面什麼比手勢等表達方式根本無謂的
作者: d78965 (囧龍)   2018-08-05 21:44:00
公共危險可以啊,刑185第一項就是了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indexContent_1.aspx…變亂碼了…去司法院裁判系統打可以找到很多判決,我用185條第1項找新北院的判決第一個是107審簡286,這件的事實就是逼車。(不過是四輪逼四輪)
作者: Haooconnor (嚎教授)   2018-08-05 22:38:00
認真回 真的出事或說上新聞才會開單,因為駕駛人一定會申訴
作者: leepohom (hom)   2018-08-06 01:40:00
對 因為罰很重 違規車主一定會申訴 然後承辦員警就要去處理申訴案件 所以警察寧願打槍你 也不要有後面的申訴當然你可以檢舉 看承辦人買不買單 反正檢舉也只是一點時間而已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8-08-06 14:56:00
逼車認定其實不難,首先需區別不當超車與逼車,前者行為結束後即結束類似狀態犯,後者類似繼續犯概念,通常逼車行為不會在初次靠近或阻擋時即結束,必緊接連數次上述行為。以上解釋應該不難懂,且標準不難理解與預見,所以要如何該當逼車又或強制罪,懂者不難明白,今日功德1/1
作者: Tudo11927 (黃土豆)   2018-08-06 16:30:00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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