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請益 謝謝!

作者: Binson888 (賓森)   2018-01-21 08:36:06
版上各位大大好
小弟在1/20 (六) 約16:55行經高雄楠梓百慕達三角洲,(仁武北上往楠梓),這次車禍含本人總共三台車,車速約40-50公里,想請教版上大大一些責任問題。
第一台車 : 石青藍 jbubu (以下簡稱A)
第二台車:紅色cuxi (以下簡稱B)
第三台車:我本人 (以下簡稱C)
#事發經過
我由仁武北上前往楠梓車站方向,三車都是行經左側(往楠梓,右側是往台南的地下道),進去約莫30公尺,因A說他騎錯,所以煞車往右靠邊要停著(並沒有打方向燈),B在他右後側看到嚇到煞車往左邊偏(A供稱B有稍微擦到他),導致C看到B偏出來也靠左要閃避,但事發突然當下也立馬踩下煞車往左,但後照鏡還是有擦到B車車主的手肘(基本沒碰到車子,所以不可能親到B的車屁股),三車唯獨只有我摔車。
想請問這樣依舊也是符合未保持安全距離,後車責任大嗎?
因為我覺得莫名奇妙 ,三車行駛單線道,A 發現騎錯煞車靠右,B為了閃他往左側切,導致我也往左閃避不及後照鏡撞到車主手肘,並且摔車,除了跟B車談,那可以跟A車求償嗎?
車子買不到一個月 左側前後輪防倒球磨傷,車身防倒扭曲(已請車行看過未傷車台)左前整流罩磨傷,單純是新車前往車行換機油,就硬生生吃了一碗三寶飯,上網爬文跟詢問友人,幾乎都是因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而被掛上全責。
也因為三車只有我倒,車損及腳左側壓傷,如果還要自塗牛屎真的很不合理,估價約莫萬元初,謝謝!
手機排版還請見諒!!
作者: bassblacktea (可愛☆蛇)   2018-01-21 08:38:00
沒影片沒真相 記錄器保平安筆錄事後也能做更改 你這樣後車責任大沒錯那邊設計有夠機掰 我深夜或騎大車直接騎上面超安全快速
作者: rich1115 (綠茶)   2018-01-21 08:52:00
終於看完文,個人覺得未保持距離所致。B車主有找你求償嗎?
作者: okok24 (匿名人士)   2018-01-21 09:07:00
本來行車就該保持急煞也不會撞上的安全距離 默默捏著鼻子認了吧因為不止你,幾乎全部的台灣人都在違規
作者: MELOEX (MELO)   2018-01-21 09:11:00
安全距離就是前車忽然爆炸你也能安全閃過或是停下的距離除非前車是從隔壁車道跨越車道線朝你撞過來否則 處在同一個車道時 你就是要保護自己 預留前車忽然發生意外你也能反應掉的距離最後 不知道為什麼 你的文章給人一種很阿魯的感覺 覺得親切
作者: aaronchuu (阿褚)   2018-01-21 09:23:00
幫QQ 但是基本上是你的問題
作者: MELOEX (MELO)   2018-01-21 09:26:00
後撞前簡易判斷“都是前面XXXX害我煞車不及” 基本上這句台詞出口的時候 就是可以確定後車責任大的時候 防衛駕駛到位時自然沒有“煞車不及”的狀況
作者: zames0625 (LNDK)   2018-01-21 09:38:00
想請問警察判定的摩托車車道是畫線的法規上的車道 還是摩托車的前方就能是你的車道?如果是後者的話應該可以主張是他們跑到你的行進路線的(我不清楚) 不過百慕達那邊第一次走真的會看不懂==
作者: MELOEX (MELO)   2018-01-21 09:46:00
責任一定有 多跟少的差別 所以我們說你是後車責任大 不是說你會全責 然後 所以你的倒球什麼牌子阿目前看來最好最好的劇本是妳能跟A凹到10%20%的賠償 然後因為沒碰撞 所以不用賠B 最差就是全部吃自己
作者: KY1998 (HAN)   2018-01-21 09:50:00
你是後車,保持安全距離本來就是應該的
作者: MELOEX (MELO)   2018-01-21 10:18:00
所以安全距離很重要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倒球幾多錢車架的部分有被倒球拉傷嗎
作者: t8754035   2018-01-21 11:30:00
防倒球哪裡裝的阿?
作者: apqa (七力貓)   2018-01-21 11:43:00
同車道對方突然右轉我摔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車前狀況,上次我這樣被判全責
作者: b840107 (工常十一新亙)   2018-01-21 12:14:00
就是應付突發狀況才要保持距離阿 安全駕駛觀念要有
作者: zx246800tw (搖桿驅動程式)   2018-01-21 12:16:00
沒啥車就走上面的路過
作者: aa0952057566 (assassin1205)   2018-01-21 12:28:00
藍R車友幫QQ
作者: MELOEX (MELO)   2018-01-21 13:21:00
其實不管有沒有車我都是直接過 要繞去旁邊小巷隧道什麼的太危險了 走直線除了被檢舉吃單之外還真的想不到有什麼問題
作者: Gsm30768 (拉米水泡冬o)   2018-01-21 13:58:00
安全距離很重要,可是高雄的安全距離是給8+9還是不要命的人剪線用的都上小啊魯了,行車記錄器為何不順便呢
作者: claire0828 (遙遠的幸福)   2018-01-21 17:54:00
覺得後車全責,沒保持安全距離,除非舉證前方無故煞車
作者: f124 (....)   2018-01-21 18:35:00
想也知道後面的全責 不然安全距離幹麻用的
作者: fireguard119 (angelsbaseballwin)   2018-01-21 20:03:00
事故登記聯單你的名字是在最上面嗎?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8-01-21 20:53:00
只有別人變換車道或被超車才有可能後車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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