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違停加強取締及頒發獎金附議中

作者: st9240208 (用吉他打排球)   2017-09-21 10:14:13
這幾天女醫學生慘死的悲劇
大家應該都心有戚戚焉
我們都知道路上違停的垃圾
貪圖自己的方便
而造成交通上極度的不便
也造成了相當的危險
(騎車的要閃會被撞
開車的會撞到騎車的
根本一個地獄輪迴)
小弟我在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提了此案
主要內容是
強力取締違停
以及頒發檢舉獎金
點進去內文的重點就這兩項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a8e82c9d-f9bb-492e-8536-f2e488006d9d
這些違停的王八蛋就該讓他們被罰到怕
順便讓我們這些被影響到的用路人
賺賺年終
以台灣的這些垃圾來說
應該一天就能回本行車紀錄器
有心要檢舉的
一個月應該100K沒問題
希望大家動動手指附議一下
可以的話也幫忙轉到各大版
安全回家的路有你有
作者: asdf8888 (三兩)   2017-09-21 10:19:00
已附議,雖然會人出來說檢舉拿錢是變相鼓勵民眾當廖北仔
作者: LieFang (冽芳)   2017-09-21 10:19:00
政府會回:恐造成有心人士濫用檢舉,引發民怨
作者: asdf8888 (三兩)   2017-09-21 10:20:00
現在檢舉違規沒獎金在網路被罵「不好好找工作賺這種錢」
作者: ghj10625 (blindgrass)   2017-09-21 10:24:00
推推推
作者: godchildtw (神童)   2017-09-21 10:25:00
官員公務員只會給罐頭回應:感謝您關心...議題不改變就不用做事
作者: w159736842 (w159736842)   2017-09-21 10:33:00
已附議
作者: xxctsd (喔.....也還好)   2017-09-21 10:39:00
雖然覺得有獎金很好但還是不可能,絕對會失敗,不如學日本找約聘罰單人員
作者: a135791hdhc (愛柴柴)   2017-09-21 10:50:00
不可能成功 不過推一下
作者: isscat (issue號:)   2017-09-21 11:02:00
已附議
作者: heronash (Nothing ever happened.)   2017-09-21 11:23:00
推你的動機 不過小弟也不覺得可以成功 那這樣警察開單只會更多非議 他們要不要也分獎金? 小弟意見是現行的交通顛峰時間約為早上7~9 晚上5~7點 只要在這段時間內的交通違規,並排/違停/任何影響車流的行為 原本是並排2400 直接加倍成4800 且不予警告/驅離 另外也會違規計點 半年或一年之中 計點多少次 該車牌禁止上路一段時間 另外 路上的"職業"駕駛更應遵守此樣規定,畢竟職業兩字 以及政府對小黃的補助已經夠多了 應該提高檢視標準 這是小弟的意見 還有騎乘人行道也要重罰 畢竟這也是很不起眼但是造成傷亡很嚴重的一個事故!另外 開單以直接交給專門開單人員 有糾紛才派警方執行公權力 這樣會減少警方多餘勤務 也可以讓勸導的機會變少不然現行大部分都是警方勸導完 前腳走後腳回..浪費警力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7-09-21 12:00:00
獎金不過是違規者脫罪之詞 違停能衍生的事故才可怕不只車道限縮導致後車爭道 違停有時還會用車門殺人我在雙和還沒看過警察有在抓的 滿街精美的違停車輛現在用行車紀錄器檢舉 拍不夠久警察還會說難以舉證退案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7-09-21 12:17:00
我才不要獎金,免得一堆違規達人崩潰,比起這個我比較希望加強部分員警跟承辦單位的專業部分,有的10公分白線跟15公分都不會分…
作者: Quart566 (復仇者)   2017-09-21 13:09:00
開放檢舉有錢領就爽了
作者: wesley23 (Wesley)   2017-09-21 13:13:00
不用獎金 他媽現在看到違停一定檢舉 管你要養家活口 別人命就不重要
作者: leepohom (hom)   2017-09-21 13:48:00
有獎金可能警察審件會更刁 然後警察下班還繼續抓違停XD
作者: yoyobaka (yoyo)   2017-09-21 14:51:00
同意違停非常沒功德心,但個人覺得為了違停車變換車道被擦撞追撞還是駕駛本身的錯更多一點,人家停哪你沒辦法掌握,但你能掌握你要什麼時機切出來,類似車禍基本上都是駕駛看前方有違停車就很直覺完全不看後方來車直切出去,這種駕駛習慣即使今天不是因為違停出事,有一天也會因為其他原因出事的啦!
作者: wylee   2017-09-21 17:09:00
作者: laal (艾維斯)   2017-09-21 17:54:00
作者: wjc223 (小太陽)   2017-09-21 20:41:00
如果真有獎金,防止惡意濫用檢舉,獎金設上限就好了
作者: zzziii (來信沒鬍子要有禮貌)   2017-09-21 21:43:00
作者: Kai88 (灰白白)   2017-09-22 12:30:00
雖然不想要奬金但是還是希望有更多的人願意協助檢舉 連續處罰才有痛感
作者: redbeanbread (尋找)   2017-09-24 12:19:00
政府收入變多 違停變少 人民有獎金 低薪慣老闆請不到人只好加薪 讚
作者: dapean (dapean)   2017-09-25 21:59:00
法案不論是否通過 建議自即日起開始檢舉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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