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問卦] 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警察說不夠危險

作者: detective1 (大家來玩車吧)   2016-12-16 21:44:40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K-rgU3 ]
作者: detective1 (大家來玩車吧)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警察說不夠危險
時間: Fri Dec 16 21:34:32 2016
上一篇忘了附影片,所以刪掉重PO
小弟前一陣子在路上遇到一件事
某天,騎車在雙線道的外側車道
突然一輛黑色車從我旁邊非常近的距離靠了過來
超過我之後還兩度採煞車,此時前方無任何車輛
不想當下與對方理論,安全第一
將影片剪好送給警察,檢舉!
結果得到如下回應: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5年11月29日寄給本局局長信箱的電子郵件,經交本分局查處結
果答覆如下: 一、您檢舉MQ-9539號自小客車於本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 事件案,經檢視檢
舉影片,尚無法具體認定該車危險 駕車情形,為免爭議,爰不予舉發。 二、感謝您對警
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治安、交通問 題提供建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敬啟
承辦人員:交通組 吳瑞龍,聯絡電話:04-22513301 105年12月12日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5-12-16 21:35:00
撞到東西不管離得再遠也會說妳沒保持安全距離
作者: gca00631 (囧)   2015-12-16 21:37:00
我之前也遇到前車在小巷子惡意煞車好幾次,真想撞下去
作者: alex30401   2015-12-16 21:37:00
處罰條例第43條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12-16 21:42:00
你沒倒=沒事故=沒事
作者: bryant1986 (boy)   2016-12-16 22:34:00
作者: cyc4aa12 (yoooui777)   2016-12-16 22:39:00
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警察說,危險將開罰並加強取締。
作者: sonofgod (Orz~)   2016-12-16 22:45:00
你不知道警察標準是撞死人才叫危險嗎
作者: Ryan908 (Ryan)   2016-12-16 22:48:00
看起來是有點危險(故意的), 但認定上有辯論的空間
作者: M1006 (M1006)   2016-12-16 23:45:00
檢舉錯了 要檢舉逼車
作者: skiptomylou3 (我承認我喜歡冷門車)   2016-12-16 23:46:00
這種變換車道未保持安全距離是很少會開單的,因為有的行車記錄器廣角或沒有廣角就會讓影片呈現方法不一我到目前在高速公路檢舉成功過一件,但那件我本來認為不會舉發的基本上逼車或未保持安全距離這種都很難舉發的,逼車可能得要上新聞然後記者去問警察才會舉發吧這就是為什麼要提倡道路平權跟廢除禁行機車禁行機車只要存在的一天,這種駕駛就不會消失今天看到的一則汽車駕駛逼騎在快車道的白牌機車騎士這位寶說了句經典台詞 http://imgur.com/a/vLaFG如果你覺得有異議也可以直接打給承辦人,了解他的疑慮及不舉發的理由。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12-16 23:56:00
他想弄你,但你沒跟上去,可惜沒後階段否則一定能成功
作者: shdopeoplesn (虛度人蔘)   2016-12-17 00:12:00
這也太沒品了吧
作者: skiptomylou3 (我承認我喜歡冷門車)   2016-12-17 00:13:00
這種沒品的四輪大爺路上多的是
作者: chockwang (kmtisshit)   2016-12-17 00:21:00
中華民國真的是很神奇的地方
作者: skiptomylou3 (我承認我喜歡冷門車)   2016-12-17 00:28:00
前天上班時四輪大爺要在雙向單線十字路口要左轉仗勢對象是自行車一定會讓他,所以好幾台一直左轉我看到就直接把重機打橫在路中讓直行的自行車先走台灣是個很奇妙的地方,只要你車大就可以恣意忘為所以路上有這麼多的四輪大爺一點都不意外http://imgur.com/a/mfxB5 然後整天罵機車愛鑽,TMD路夠寬你開車還不是鑽? 笑死人
作者: beck131   2016-12-17 02:20:00
以前覺得我爸很瞎,打死不騎車一定四輪。現在有段距離也不騎車了,生命重要。不管汽機車,惡劣駕駛實在太多。前陣子從彰化到武嶺然後宜蘭玩,沿途只碰到一台車願意在狹路讓我先過,就覺得還是別拿生命跟台灣人的水準賭了=_=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6-12-17 06:41:00
高速公路有特別規定,比較容易成案,這個要檢舉逼車+1
作者: js93046 (小昂)   2016-12-17 08:46:00
紅明顯,檢舉時請分開檢舉,然後我個人經驗危險駕駛(還有逼車)都相對難舉發,建議跟車再後面錄其他違規,另外未保持安全車距是可以舉發成功的http://i.imgur.com/wPz1vUL.jpghttps://m.youtube.com/watch?feature=youtu.be&v=lqeQiqIQ7I0忘了縮https://youtu.be/lqeQiqIQ7I0不過我覺得你這影片有點扯,這幾乎是近距離硬插....
作者: tin989 (大張哥)   2016-12-17 09:08:00
推22樓的正義感
作者: Ankuo (奶茶就是我的辣妹)   2016-12-17 13:34:00
高速公路也很難成案,除了生氣也不能怎樣34樓那個成案應該也是未打方向燈據我觀察習慣性不打方向燈的也是習慣性不尊重其他用路人就檢舉讓他花幾百學會尊重別人
作者: asadman1523 (黑炭)   2016-12-17 14:14:00
這個北市警察局一定會罰,其他分局過太爽?
作者: yrt3168 (小士)   2016-12-18 12:46:00
這條本來就看承辦人心情
作者: JLintopPG (天下第一控)   2016-12-18 13:56:00
建議投訴媒體 這真的太惡劣了
作者: gm95 (鵝鵝鵝鵝鵝鵝)   2016-12-18 14:25:00
這已經是明顯惡意逼車了,建議投訴媒體,姑息只會養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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