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牽車尻到違停汽車,怎解?

作者: elvis30901 (adventure01)   2016-11-10 16:03:43
※ 引述《gangland (麵包兒)》之銘言:
: 大家好
: 今天早上去辦事,要牽車離開時,正好有一輛違停車輛剛停好,擋住整排機車
: 一開始好聲好氣跟他說明這樣違停會導致所有機車不能進出,請他移車
: 但對方依然故我,最後還跟他吵了起來
: 吵完我仍必須牽車,牽車時果然尻到他的車了,烤漆被留下深深一痕。
: 最後警察來處理,到派出所,警察是勸我賠錢了事,因為我造成毀損是事實
: 我是跟警察說我不想賠對方,但我知道在肇責上我比較站不住腳,因為對方靜止
: 做完筆錄後,警察就說剩下就不關他們的事
: 想請問板上有經驗的大大,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呢?
: 可以擺爛就好嗎?即使要賠償,我也想等我跟他耗完,最後再賠他
: 這樣的糾紛,我應該不會有任何刑事責任對嗎?
: (上網查,毀損罪要故意毀損才成立)
: 另外,肇事地點不是在我平常居住的縣市,如果調解時,我可以不到嗎?
: 以上!謝謝大家
這種很北七 之前我住處樓下也是一台白目車停在一堆機車正後方(機車不是紅線)
半夜我要牽車找不到人移車 就報警
結果警察來了跟我說交通法規管不了之類的(這麼大一個漏洞? 六法全書都要被貫通了)
結果警察拿手電筒照他車裡面 發現原來他有留電話 打去給他
還叫我先迴避...是怎 怕見面開打是不是
林北被耽誤了二十分鐘 好歹讓我看他一眼啊
不過後來還是先去旁邊買飲料 幾分鐘回來之後就處理好了
根據隔壁警衛說法 車主火氣還很大 要我出來輸贏
說他只是停一下 有必要報警嗎...云云(這句話是三寶創帳號就送嗎 怎麼人人都裝備)
金價機掰 警察也沒開單...基隆警察就是..湯圓搓到可以賣了
作者: EVA96 (鍵盤親衛隊)   2016-11-10 16:18:00
你可以先拍好照片 之後檢舉呀警察又不一定會舉發,但你檢舉就一定要受理
作者: boafans (包子不理狗)   2016-11-10 16:20:00
拍照 走民眾舉發~有舉發不處理 瀆職 (最近新聞看到XDDD
作者: mr19951023 (小小小人權鬥士)   2016-11-10 17:01:00
我有幹過,有一次和一個肥宅約吃早餐,結果我們機車後面一台汽車就這樣停下去了,我就先拍照之後開始附近店家詢問,最後移車了,耽誤我們二十分鐘,回家吉了,上過禮拜回信說成功了更正 上(過) 改成 上(個)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6-11-10 17:08:00
並排停車檔到機車的 我都手機拿起來直接前後拍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16-11-10 23:20:00
叫你走算不錯啦...不然你比較想要見面吵一吵開幹兩人回去做筆錄嗎..
作者: BigBananaBoy (大香蕉底迪)   2016-11-11 02:36:00
基隆唷呵呵 一個車道都是直接拿來停車用了
作者: disyou (暖心)   2016-11-11 17:03:00
遇到這種的..先看附近沒有監視器..把他輪胎灌三秒膠讓他不能打氣...好處是很久以後他才會發現
作者: park00849 (宇宇)   2016-11-11 21:36:00
所以基隆才有有名的全家福湯圓
作者: kevinkle (悲痛臉龐)   2016-11-12 00:04:00
拍照就去檢舉阿~下次記得先拍照 再叫警察來移 最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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