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警察路邊攔下盤查的原因

作者: iLeyaSin365 (伊雷雅鑫)   2018-06-17 00:57:13
等完紅燈,正常起步,被警察從旁攔查看證件:
「我覺得你騎的有點奇怪,好像快撞到消防局了(路口的騎樓是消防局)」
請問,他"主觀判斷你有狀況"的盤查理由沒有問題嗎?
我已經不只一次被這樣攔過了。
我記得大法官釋憲是有講要有違規的外觀才可以攔下臨檢,可是這樣有點任意判斷都可以
成立的話,不就架空大法官解釋的意旨了?
有什麼反制之手段嗎?
作者: wuliou (wuliou)   2018-06-17 01:00:00
這裡是台灣欸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6-17 01:18:00
因為你記錯了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8-06-17 01:21:00
這不叫臨檢,你只要騎著車子他就可以要求查駕照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6-17 01:22:00
因為你看起來就是...違規的外觀....請問有何證明~不是「違規的外觀」??沒辦法證明~就乖乖地讓他查完吧... 你會少塊肉嗎?
作者: TaiwanFight   2018-06-17 01:30:00
人在台灣的話就找議員或民意代表反映
作者: ga298721 (undo)   2018-06-17 01:34:00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他認為你有犯罪嫌疑就可以查你剛剛沒注意到,你是騎車,所以適用第八條如果拒檢可以用第七條帶你回警局,但是不能留超過三小時所以沒作什麼壞事就讓他查吧,事後救濟也沒什麼意義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8-06-17 03:14:00
反制的手段就是你最後可以提起行政救濟大法官釋憲也不代表執法人員要怎麼樣執法 只代表了當執法人員違法時 你可以有法源求償
作者: ga298721 (undo)   2018-06-17 03:18:00
你的狀況跟他不一樣,警察認為你快撞到東西,可能危險駕駕,所以攔你,這方面是警察的行政裁量權大法官釋字也提到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是可以查的
作者: chungb (阿強一號)   2018-06-17 03:23:00
正常人不會在意被攔檢的,不然警察每天都應付投訴就飽了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8-06-17 06:35:00
↑如此,很多人不屬於正常人
作者: LOVEMAKE (只要有愛就有希望)   2018-06-17 07:52:00
如果沒做啥壞事,讓警察盤查一下也只是擔誤幾分鐘,我也蠻不能理解為什麼有些人要堅持不給警察臨檢跟盤查
作者: if4 (if)   2018-06-17 08:04:00
其實您是大官的話,誰敢攔您呀^^
作者: OrzOGC (洞八達人.拖哨天王)   2018-06-17 08:11:00
你可以自己做件潮T,寫:幹!攔三洨,攔到肚爛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06-17 08:59:00
如果你真的騎的歪歪的 他合理懷疑你是不是酒駕或是吸毒啊
作者: SidMax (吼吼吼~~~)   2018-06-17 09:09:00
好像不能不爽被攔下欸,笑死。我就是不爽被攔啊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8-06-17 09:16:00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客觀懷疑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攔停並不是用第六條釋字535號解釋不得在任意的時間地點不顧理由攔查,但他這個理由我是覺得很充足了,你在那邊不爽你可以當場提出異議,再不爽可以要求該警員給你異議書至於前面推文說的第六條並不是不能攔,而是符合第六條底下的要件之後可以行使第七條,但我想原PO被攔下使用的法條應該會是第八條較為洽當
作者: diebird5566 (不死鳥56)   2018-06-17 10:11:00
有一次被攔 原因是後大燈沒亮
作者: x851221 (SuperDog)   2018-06-17 11:08:00
我有一次看到警察臨檢 結果我靠過去減速他直接叫我往前騎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18-06-17 12:15:00
騎車當然可以查你
作者: st3336 (Strance)   2018-06-17 12:39:00
我大燈沒開也被攔下來酒測
作者: uuuosamu (uuu)   2018-06-17 12:48:00
警察為了維護社會治安 感覺有疑慮的對象就查可以試著相信人家只是在認真做自己的工作 好好配合嗎?耽誤你幾分鐘是能有多不方便?法治精神&公民素養有沒有?
作者: stfang925 (司馬鈴薯)   2018-06-17 13:06:00
通常看起來是沒有警察才會查啦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6-17 13:38:00
你如何去定義「任意臨檢」?沒擺交通錐?請記錄下來~然後,記得去申訴~政府有多時間等你去反應...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8-06-17 13:40:00
臨檢跟有沒有交通錐沒有關係
作者: JUSTNONE (PTT提供不能娶名單)   2018-06-17 13:47:00
如果你常常被攔的話 問題可能不在警察身上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6-17 13:48:00
回文的環境狀況跟你的不同,說法條最好不要用「好像」~條件不符,「事實上不可以」只是你單方面的認定...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8-06-17 13:52:00
他認定你騎車路線怪怪,合理認定易生危害阿,這個就很不”任意”了任意是指沒有發動警職法6、7、8條的要件或其他法規之要件才叫”任意”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6-17 13:55:00
我可以很確定的說法條怎麼定,還是有很多漏洞...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8-06-17 13:56:00
警職法還是不夠完整無誤,不過跟原po這狀況沒啥關係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6-17 13:56:00
然後,我也希望原po多讀一些~最好能坐到修法的職位等你去修好、修齊、修滿~要不然只是讓更多有熱忱的人~
作者: sosevil (沒有朋友的生活)   2018-06-17 13:59:00
台灣民眾真的很溫馨 當有人一直再靠杯台灣警察國家的時候還是一堆人覺得自己的權益不重要
作者: netpal486 (隨風而逝的記憶...)   2018-06-17 13:59:00
不願付出!... 老師、軍職、現在是醫護人員...
作者: sharkhead (犭王柏融)   2018-06-17 14:00:00
連救濟手段都不知道是有多在乎權益
作者: share5566   2018-06-17 15:34:00
如果常常被攔的話 問題可能不在警察身上
作者: antjuice (果汁好喝)   2018-06-17 15:57:00
警察都說你騎的好像有點怪了,你有自己檢討為什麼別人會這樣覺得嗎
作者: ICDD (挖洗底迪)   2018-06-17 16:10:00
不滿的話可以向警察當場提出異議 然後憑異議單提起行政救濟
作者: nadoka (小那 娜豆卡)   2018-06-17 16:13:00
你不滿意可以申訴啊...
作者: theclgy2001 (幾分甜)   2018-06-18 00:06:00
你常常被查應該是你騎得很奇怪或車改很大吧
作者: ebear (期待!)   2018-06-18 21:14:00
明明警察就做得對....
作者: bowaveradio (Chris)   2018-06-19 18:05:00
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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