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種種因素,不是每個對象都值得被救回生命
請問如果家中經濟吃緊,可以對家人見死不救嗎?
想到可能有以下狀況
如果因為意外狀況,已經被送到醫院了,還可以說不要救嗎?
如果因為癌症或其他疾病,被診斷出需要長期治療,可以不要救嗎?
如果當事人想活下來,但是沒有人願意出醫療費用,這樣家屬有責任要救他嗎?
1,你想不想救是你的問題…厚問2,他想不想被救是他的問題…還是厚問
作者:
koster (斯特隆)
2016-12-23 20:21:00以標題來說可以啊 診斷出來有疾病要不要醫療是你決定的
我剛剛也有想針對標題回,不過沒錢要不要放棄,還是由當事人決定啊QQ
作者:
azdy (旅行的意義?)
2016-12-23 20:40:00當事人有意願卻沒錢,又該如何?
作者:
chinnez (稜靘)
2016-12-23 23:20:00若是你的話你怎麼想 ?
1.救不救是醫生的問題,你無權決定。2.當事人不去醫院是一回事,到醫院就會被治療,和你無關3.如果當事人有撫養過小孩,法律會向小孩求請醫療費用不願意出法院也會想辦法從小孩那裡拿到。無關願不願意總之,除了人不到醫院,不然家屬的意願沒有什麼效力政府什麼死人骨頭都救了,當然不會放棄家屬不想付錢的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6-12-24 00:13:00樓上幻想文~像葉克膜這種自費的~你不用沒人會強迫你
作者: wahimodeux (哇嗨摸2次) 2016-12-24 03:06:00
你到底是想問道德上的問題還是法律上責任?
作者:
zs111 (花椰菜怪物)
2016-12-24 03:09:00呃 成年後就不關其他人的事了吧?
作者:
Desirefly (迪斯艾爾‧飛)
2016-12-24 19:30:00以下為醫院常客的小弟之淺見:1.如果病患無自主意識,且醫生認為無法救回,會徵詢家屬意見。2.如為疾病,且須長期治療,可洽詢醫師該病症可否申請「重大傷病」或身障資格,這樣對於治療期間的費用會有所減輕。3.病患如仍有自主意識且不同意放棄自己,但家屬卻無心處置醫療費用,可請求醫院社工協助。如果病患出院而家人不願接收,應該有「遺棄罪」之嫌。只要病患有仍有自主意識,且有求生意念,醫師則不可放棄對病患醫療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