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關於車禍賠償及談判注意事項

作者: n3n3phph (石頭人)   2016-04-23 17:25:44
小弟上個月底上班途中出了點小車禍,
還在等30天裁決結果,
當時我騎車,對方開車,
地點是發生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
我在幹道上騎車直行,突有一小轎車從右方竄出,
閃避不及,不慎撞上對方後座車門,當下立即報警處理,
對方車門凹陷,把手破損;我的機車車頭幾乎全毀
對方毫髮無傷;我肋骨裂了一根
但警察說一切等30天後裁決結果。
目前已跟對方達成不算協議的協議,
就是等初步裁決結果出來後,再來判斷賠償歸咎跟費用,
對方也已先跟我報告他的汽車維修費用。
想問一下版上的朋友,這樣的車禍狀況,是對方較有利,還是我方呢?
而我本身沒保險,機車也只有強制險,目前只有申請職災的就醫補助而已,
我應該還可以做什麼對自己較有幫助的事嗎?
另外接下來我應該注意什麼嗎?特別是在跟對方談賠償時,為維護自身權益著想。
謝謝!
以下為很爛的車禍示意圖:
│ │
│ │
│ │
│ │
│ │
───────────┘ └────────────
▏停
←─他 ▏
支道 ↑

───────────┐ 我 ┌────────────
│ ▁▁│
│ │
│ 幹 │
│ 道 │
│ │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04-23 17:50:00
看你筆錄怎麼寫,對方肇責可能零到十趴不等畢竟是你撞他,又撞他的後座門。抱歉,怎麼看都覺得你輸
作者: Schottky (順風相送)   2016-04-23 17:58:00
對方可能有過失傷害的刑責
作者: if4 (if)   2016-04-23 17:59:00
不...支道要讓幹道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6-04-23 18:37:00
雙方的車速可能會影響你負責的比例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16-04-23 19:37:00
支道要讓幹道 但雙方經無號誌之路口都應減速 對方已經駕駛到路中央又何能讓幹道車輛先行
作者: medama ( )   2016-04-23 19:56:00
支道要讓幹道 這跟後座車門無關而且機車駕駛有受傷 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
作者: kobevin (Cucalacha)   2016-04-23 20:04:00
不管怎樣趕快去保個第三人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6-04-23 22:27:00
對啦對啦。快告他。科科
作者: n3n3phph (石頭人)   2016-04-23 23:53:00
哎,車禍真的不好處理,感謝各位意見!
作者: kobevin (Cucalacha)   2016-04-24 02:57:00
既然你說你有受傷那就會有醫療費用,單據要保留。還有生活上產生的必須支出,像往返醫院的交通費,以及你修車的估價都要有單據以利判決出來可以追討...很多啦,包括你薪資損失也可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