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5歲兒蹦跳亂摸遭店家喝斥 媽發動公審失

作者: Emacs (打馬小蝦兵)   2023-07-25 22:50:11
新聞標題:
5歲兒蹦跳亂摸遭店家喝斥 媽發動公審失敗!怒嗆網友:你養得起小孩嗎?
新聞內容:
昨(24)日,一名女網友發文聲稱遭到花蓮商家不友善對待,起因是她的5歲兒子在店內
拿店家在櫃臺上的小恐龍、上下跳、最後去開店家冰箱都被老闆制止,老闆還要她管好自
己的小孩,讓她相當憤怒,發文要求公審店家,沒想到網友一面倒,留言都是批評她恐龍
家長,對此她今天再度發文力戰網友。
她表示,自己終於親身體驗何謂網路霸凌,「一堆事不關己反社會人格的吃瓜酸民們,請
問你們是當事人?你在現場?」,台灣這種亂象真的很可悲,只會消費別人當作洩壓,她
也放話,已請律師截圖那些不友善的言論,會一一發存證信函討回公道。
她也指出,「社會真的病的很厲害,明明沒做錯事的人需要躲起來舔傷口?剩下一堆事不
關己或者加害者在那邊大放厥詞?」,台灣社會普遍存在對小孩不友善的環境,只要說到
小孩,大家都一面倒覺得孩子要教、恐龍家長,她諷刺「請問發言的人有小孩嗎?養得起
小孩嗎?」
最後她也表示,一件事情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有立場不同,餐廳是公開營業場合,消費者
本來就可以留評論,如果店家接受不了美食評論就來公開評論者所有資料,誰還敢評論。
對這篇最新回應,有網友直呼「寫得很好,但還是先去教你的小孩吧」「笑死,你可以公
審老闆號召打一星,人家不能公審你,雙標仔耶」「5歲了還去開別人冰箱,有空罵網友
不如先去教小孩」「笑死,惱羞成怒還要裝沒事」「先號召親友霸凌店家,然後再哭被網
路霸凌」。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店家澄清沒有刻意針對小孩,自己也有3個孩子,可以理解客
人站在父母角度會不高興孩子被指責,但「基本上她是完全不控制小孩的家長」,店裡面
有販售熱湯麵,如果孩童跑跳導致意外發生,實在承擔不起這樣的風險,因此最佳的處理
方式就是不做她這筆生意。
新聞連結: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30725web001/
心得:
孩子5歲還不教?6歲以上就很難導正了。
到時候媽媽不教,就給社會教,到時候可不是被罵而已。
被霸凌排擠都算客氣了。被打死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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