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跟騷法: 通往地獄的階梯往往是由善意鋪成

作者: 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   2021-11-20 08:22:03
: 噓 lim98989: 不然要怎麼立 11/20 08:03
: → lim98989: 言論自由有極限的 11/20 08:04
: 噓 iKJack: 你沒被騷擾過吧?才會講出這麼不實際的話 11/20 08:04
: → lim98989: 什麼都怕濫告那法律都廢掉好了 11/20 08:04
: → lim98989: 是沒被騷擾過才能講得一派輕鬆? 11/20 08:05
: → qec: 兩岸同文同種不意外 11/20 08:05
: → lim98989: 隨便翻新聞都知道有多少人被恐怖追求、跟蹤擄殺 11/20 08:06
我被網路跟騷過喔,而且直到現在還是受害者;
但我還是反對這條立法內容。
有人問說"不然要怎麼立",我也覺得很頭大,
但我還是要反問,"怎樣才算貶抑"?
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為真的沒有明確的定義!
我覺得可以限制在實質的跟騷,但對言語的跟騷放寬,
特別是不該有上篇提到的"歧視貶抑"這種模糊的用語,
如果要有的話,也應該要有附帶解釋,說明清楚何謂歧視貶抑。
還有要再說一次,我不反對立這個法,
為什麼有人一直要扣我帽子說我"放縱跟蹤擄殺",我就不懂了...
作者: donnamonya (鄉民A)   2021-11-20 08:53:00
非貶抑跟騷也是有可能的,而且你回你自己上面的文就好了噢,沒發現你是前兩天沒學問那篇的人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21-11-20 09:29:00
歧視貶抑是指糾纏人的狀況下吧?沒有糾纏人就好了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21-11-20 09:30:00
你公然說人女權份子就是扁意
作者: xulu0 (miss)   2021-11-20 10:21:00
一定要寫得很模糊啊,寫很清楚就會有人自創新的詞來規避法律漏洞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21-11-20 10:38:00
刑不可知 則威不可測跟香港國安法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有87%像樓上還覺得沒問題 果然是兩岸一家親 笑死
作者: lim98989 (土撥鼠)   2021-11-20 10:48:00
法律條文不用保留彈性嗎?
作者: LoveSports (愛運動)   2021-11-20 10:48:00
目前世界上有將近三十國有跟騷法,大多是先進國家
作者: lim98989 (土撥鼠)   2021-11-20 10:49:00
反正政府說三年內會滾動調整判例多了標準就出來了
作者: yuan0703 (煞氣a中二臘腸海狗)   2021-11-20 13:00:00
是不是跟蹤人被發現啊哈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