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

作者: mynameismary (超級瑪莉)   2021-11-05 17:33:08
哇操不要隨便估狗看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亂貼誤人子弟好嗎
我就邊看邊想說幹這些到底是在供三小我們看的是同一本民法典嗎
果然點進去看就直接看到作者資料:
作者:楊立新
學歷:「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共同舉辦的高級法官班畢業
「中國大陸」
幫你標註重點啦不要說你看不懂喔
媽咧夫妻權利主體居然還有「專屬支配權」咧,誰支配誰啊,我他媽是在哪個年代啊
民法冠夫姓早就在二十年前就不存在了啦,連中國法律現在都各自保留本姓了
隨便查一下就知道那根本只是少數學者的見解連通說都算不上
講那麼大聲要開嗆先去讀書好嗎
還挑戰民法咧,挑戰哪國的民法啦
笑死
※ 引述《jimabc (Je t'aime)》之銘言:
: 既然這話題是在討論墮胎是否要丈夫同意,前提是要先了解
: 民法對於夫妻所享有的排他權利:
: 配偶權是指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基本身份權,表明夫妻之間互為配偶的身份利益,由
: 權利人專屬支配,其他任何人均負不得侵犯的義務。配偶權的基本內容是:
: (1)夫妻姓氏權;
: (2)住所決定權;
: (3)同居義務;
: (4)忠實義務;
: (5)職業、學習和社會活動自由權;
: (6)日常事務代理權;
: (7)相互扶養、扶助權。
: 民法對配偶權的保護,一方面要求配偶一方履行自己的義務;
: 另一方面,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侵害配偶之間享有的權利,違反者,可以予以侵權法的
: 制裁。
: https://www.lawbank.com.tw/treatise/pk_article.aspx?AID=A000002262
: 所以一旦妻子懷孕想要墮胎,丈夫可以行使民法保障的相互扶養、扶助權,
: 雙方都有對婚姻負責的忠實義務。
: 在這樣的基礎上,丈夫自然可以行使有排他性質的權利。
: 而現在女權團體卻要將這種排他的婚姻內權利,硬要將墮胎權切割出來,使得丈夫有可能
: 無法
: 行使扶養扶助權,而妻子得以免行使忠實義務,女權團體是想要挑戰民法的婚姻排他精神
: 嗎?
作者: Laurara (菈啦啦)   2021-11-05 19:00:00
結果這篇正確的沒人回 亂講的推文討論熱烈
作者: imbattle (小唷)   2021-11-06 02:47:00
這篇看得舒服多了,上篇連指手劃腳都拿錯資料
作者: edith01 (8吋蛋糕)   2021-11-06 08:15:00
先推
作者: Petrichoreo   2021-11-06 11:33:00
推啦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1-11-06 22:18:00
因為這篇沒什麼好反駁或補充的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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