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20056 (W先生)》之銘言:
: 最近東華大學「好兇事件」疑似構成性騷沸沸揚揚。
: 我多年前晚上在中正大學跑步,
: 結果只是有幾次為了閃躲前方有人變換跑道蛇行,
: 就被一位女生說我是不是意圖不軌與性騷擾,
: 然後還叫人代PO在FB校版說我是變態:
: https://i.imgur.com/48pWivE.jpg
: 之後我後來在低卡跟她道歉她不接受說我就是故意的:
: https://www.dcard.tw/f/ccu/p/228732985
: 事後我被報警通知到警察局後來被法院判刑。
: 我想請問大家,
: 操場跑步擋到人算是性騷擾嗎??
: 有性騷前科很難找工作該怎麼辦呢??
喔
我自己當初的案子不起訴的時候連學務處都不敢高調開罵檢察官判案不公正
(低調版我也沒打聽到,相信是完全沒罵)
怎麼看你語氣很像是法官判決不公?
目前臺灣法院比較有爭議的是量刑問題
判決有罪無罪這點還算是公正的
判決書亮出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