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支持人民參與司法嗎?

作者: flower42 (肥宅小花)   2020-05-03 14:09:38
近年為讓民眾親近司法
審判制度是否改為「觀審制」,「參審制」,「陪審制」或「兩制併行」等 法界各有主

如司法院版的草案
採3名職業法官+6名國民法官 「合審合判」
即認定法律的適用及科刑
大家覺得台灣適合類似的制度嗎?
原因又為何呢?
https://i.imgur.com/f5wPOtU.jpg
參審制:
由人民和法官共同來認定犯罪事實、適用法律及量刑。
陪審制:
由人民組成陪審團來認定犯罪事實,由法官適用法律及量刑。
觀審制:
「觀審員」針對一些重罪案件,從頭到尾參與「第一審」的審判程序,雖沒參與表決,但
可表示意見,供法官判決參考。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0-05-03 14:11:00
大家看到肥肥這種肥宅一定有刻板印象亂判好不好
作者: americ (americ)   2020-05-03 14:13:00
今天這件事情問題在於刑法19條有漏洞 法官是根據法條判的一直說是法官的問題 立法委員都躲在後面笑呢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0-05-03 14:15:00
連檢舉達人依照法規檢舉違停,都能在巷子被民眾圍毆,這種台灣人民你還期待他要陪審什麼肥肥真的不懂
作者: QQ890829 (翔翔娃兒不信甜美的誓言)   2020-05-03 14:19:00
覺得很難...而且陪審團成員又該如何挑選0.0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0-05-03 14:20:00
肥肥對台灣人沒信心,陪審參審觀審都不行,而且應該對犯人跟被害人有隱私不能參觀你能想像一個女生被強暴還要接受一堆不認識的人來評論他的案件嗎?在台灣回家後一定三姑六婆傳
作者: dream1124 (全新開始)   2020-05-03 14:27:00
當然適合啊,社會越來越複雜,許多罪的定義也不斷變化只靠法官判斷相對容易出錯,人民也容易不諒解法官判決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0-05-03 14:29:00
一個買口罩買到要藥師下跪的刁民正在陪審,想到就覺得可怕
作者: dream1124 (全新開始)   2020-05-03 14:30:00
台灣輿論想法靈活、適應性強,偏偏卻用大陸法系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0-05-03 14:30:00
昨天踢爆別人櫃子的刁民,今天可以去法院陪審案件,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民主?
作者: dream1124 (全新開始)   2020-05-03 14:31:00
若要跟上時代環境的變化速度,那往英美法系走或許更好
作者: arbo7777 (hahar)   2020-05-03 14:32:00
本質上是支持的,但是看看美國陪審制,也是有一些離譜判決
作者: beerbelly (啤酒肚)   2020-05-03 14:33:00
覺得台灣人民主/法律素養不夠,無法完全信任被抽選的國民法官
作者: dream1124 (全新開始)   2020-05-03 14:33:00
你說的刁民會上新聞就是因為他其實是少數、特殊情況但你卻把他當成常態,這樣你當然覺得台灣人不可信。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0-05-03 14:33:00
台灣人民絕對沒有歐美國家人民該有的思維,你連看到簡體字都能酸,你能保有什麼客觀思想? 肥肥前幾天把螢幕說成屏幕,被多少酸民謾罵?你這樣還想陪審?
作者: dream1124 (全新開始)   2020-05-03 14:34:00
另外若做過缺德不守法事就從此不能在其他事參與審判那台灣現在可能根本找不到法官喔~你這是不就事論事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0-05-03 14:35:00
歐不不,你覺得是少數嗎? 肥肥一天能遇到一兩百個呢!你太小看台灣人
作者: dream1124 (全新開始)   2020-05-03 14:35:00
更別提不管人民以何種方式參與審判都會被挑過一輪這不是鄰里活動有繳錢有報名就一定可以參加好嗎。另外,有關法治觀念不夠的問題,參審其實是解法之一若覺得人民不懂法,只想給法官判,那就別怪法官照法辦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0-05-03 14:38:00
會去陪審的八成是不用上班的婆婆媽媽,想到就覺得可怕肥肥知道陪審阿,閃電俠被抓的時候,他跟迪沃的官司就是有陪審團參與,美國影集一堆
作者: somia012 (Ravenclaw)   2020-05-03 15:14:00
支持,實際接觸過司法,檢察官、法官並沒有我以為的那麼剛直理性
作者: mamajustgo (不是武藏 是又八)   2020-05-03 15:40:00
覺得可以耶,畢竟沒有任何審判制度能做到完美0失誤
作者: GeogeBye (bye)   2020-05-03 15:46:00
支持 還要加強法治教育 不然很多人都是遇到事情才開始研究法律
作者: harmonious (醒了)   2020-05-03 15:56:00
有討論度完善制度都是好事,不過這次以判決來說應該沒什麼問題,剝奪人身自由五年,我朋友酒駕害死人付300萬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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