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主濫權,還我參選資格!!!!!!!!!!

作者: jumisui (jumisui)   2019-09-27 23:43:30
原po你好
我剛好有看到你的參選文,我想提出另一種想法讓你參考,希望你能理解。
首先就是你提出要參選時間是很接近報名截止時間,若我沒記錯的話,隔天就報名截止了。再來你與板主信件往返時間就是所謂的公文來往寄送時間,這時間是很短暫又不長,但這是合理的,因為你報名時間太短,導致信件溝通、你再修改報名內件時間不足。
其實在我來看,是很簡單的事,板主他沒錯,公文往返本就需要時間、你重新送報名件po文都要時間,最大問題應該是出在這。你太晚提出報名內容、導致你修改時間很短,而板主能為你一人延後報名截止時間嗎?
...嗯原po啊,我只是想讓你知道,這其實是很簡單的事喔,但你關注的重點錯了。我相信板主也不是採取技術性拖延慢回信,導致你來不及再重新po文報名,是有人會這麼做,但我相信板主他沒有。
好了,希望你可以明白,不要再跟板主爭執了。嚴格來說,你錯比較多喔,要參選的話,應該要儘早提出來,有錯好修改細節。希望你能接受我的說法,到此為止了,好不好,我無責怪你的意思,每一次犯錯都是下次再成長的能量喔
謝謝
※ 引述《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之銘言:
: ※ 引述《flower42 (栗悟飯與龜波功)》之銘言:
: : 我已經在站內信說明得很清楚了。
: : 也表明若還是不滿,歡迎申訴,但既然你到版上開一篇,我也寫一篇,讓版友明白。
: : 這是你的“參選"標題
: : > 249 + 1 9/25 tn00270144 □ [徵選]↖★煞氣@tn00270144☆↘
: : 根據徵選公告#1TWDXVdv (WomenTalk)
: : .........
: : 二、徵選文標題及格式 (格式或內容不符視為無效參選)
: : 文章標題請註明 [徵選] XXXXXXX <-ID.....
: : 你的標題明顯不符規定,根據公告,為無效參選。
: : 就像你去選總統,在姓名欄畫一堆小花,中選會會接受你的申請?
: 那我反問你
: 那今天有人去參選
: 中選會駁回
: 因為他在姓名欄旁邊有一些符號
: 同時時間到了
: 所以他參選無效
: 叫他四年後再來
: 更不要提多次選舉都允許這事情
: 就這次不行
: 你覺得中選會
: 會幹出這種事情?????
: : 至於你提到的“之前有版友也不符規定,但仍可參選",或許是時任版主想給參選者方便
: : ,我予以尊重。
: 參選的時候說
: 會參閱以前的判例,讓標準和以前不會差太多
: 若版規過嚴或有模糊地帶,將和同事們討論修法
: 現在就是尊重
: 標準要完全反過來
: 不然就是瀆職
: 所以以前的板主都是瀆職?
: 你當下有跟同事討論
: 還是有修過法????
: : 但規定怎麼寫我就怎麼執行,若我發現不符格式,仍讓你繼續參選,就是我瀆職。
: 規定沒有寫
: 若有非格式規定之文字內容,視為無效參選
: 我不止跟你討論過往判例
: 你過往的參選政見
: 還跟你討論規定
: : 另外,請使用者注意語氣,避免使用情緒性字眼。
: 好的
: 花花加油!!!!!
: 辛苦了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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