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主濫權,還我參選資格!!!!!!!!!!

作者: flower42 (肥宅小花)   2019-09-27 22:36:49
我已經在站內信說明得很清楚了。
也表明若還是不滿,歡迎申訴,但既然你到版上開一篇,我也寫一篇,讓版友明白。
這是你的“參選"標題
> 249 + 1 9/25 tn00270144 □ [徵選]↖★煞氣@tn00270144☆↘
根據徵選公告#1TWDXVdv (WomenTalk)
.........
二、徵選文標題及格式 (格式或內容不符視為無效參選)
文章標題請註明 [徵選] XXXXXXX <-ID.....
你的標題明顯不符規定,根據公告,為無效參選。
就像你去選總統,在姓名欄畫一堆小花,中選會會接受你的申請?
至於你提到的“之前有版友也不符規定,但仍可參選",或許是時任版主想給參選者方便
,我予以尊重。
但規定怎麼寫我就怎麼執行,若我發現不符格式,仍讓你繼續參選,就是我瀆職。
另外,請使用者注意語氣,避免使用情緒性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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