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分手,我提的,沒有背叛什麼的
分手後不當朋友,完全沒聯絡
臉書賴電話刪光光,現實也不會遇到
就這樣幾年(因為我沒有記,也不知道過了多久
因為我住的地方不是六都
我們因為某個興趣認識,有在涉獵那個興趣的人在我的縣市不多
分手後,我就離開那個興趣的圈子
再也沒碰
而他很熱愛這個興趣,他的工作讓他不會離開這個縣市
過了好幾年(應該是兩三年?) 我突然放假,想玩那個興趣,所以上網找了群組重新加入,
暗自希望他已經不在,結果果然,他還是在,圈子實在太小了
很多人說前任過怎樣不關你的事,的確如此,我也不care他過得怎樣
我甚至完全忘記他叫什麼名字
可是事實是,我自己過得不好,而且變胖了20公斤,我不想被老朋友看見我這個樣子,我
很努力在減重,可是難道瘦下來之前都不能去社交場合了嗎?
這周末有那個興趣的社交場合,他會去,我想我去應該當作沒看到他
我想我不想見到他是因為,那提醒我他是我犯過的一個mistake(我們只在一起1,2個月)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的?
來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