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n5566 (文心)》之銘言:
: 交往中的情侶,反對婚前性行為是人之常情,可是說結婚後不要性,碰一下就要提刑事告
: 訴是不是很假掰?
: 戀愛結婚不就是為了交配繁衍的嗎?
: 生育是婚姻中首要的事情,其他工作什麼的不過是為了養家活口而已。
: 婚姻就只是個交配的制度而已,好比上廁所是在露天與廁所裡的差別。
誰跟你結婚就是為了交配繁衍,你是萌萌嗎?
不是的話為什麼會有這種想法?
結婚就只是結婚,簽個契約彼此照顧而已好嗎
要能繁衍才能結婚的話不要說甲甲沒辦法結婚了
生育機能不完整的人都不能結婚了,有點邏輯好嗎
動點大腦吧,腦子是很好的東西,我相信你也有
: 若不要性行為,為何不選擇無性的關係,例如,知己朋友、義兄弟姊妹或同事等的。
: 這不就像佔著毛坑不拉屎嗎?
: 婚姻民法裡就有規定一方有性功能障礙,性觀念不合等就可以訴請離婚,
: 為什麼要一下跳到刑法使人入罪呢?
: 若情侶中對方讓你不舒服,為什麼不能先直接跟對方溝通或分手呢?
: 無性戀者、有信仰者怎不事先說,要等後面才來用刑法告人家?
: 我相信大多數正常人都不會這樣鴨霸,
: 除了少數恐怖情人外!
: 無性戀者怎不考慮求醫或跟同性戀一樣找相同族群的呢?
: 若有詢問有關於網購, 衣服包包比較等 請確保文章內"無任何"購買資訊
: (購買資訊包含但不限於購買網址,購買方式或價格)
: 違者依板規六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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