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想問版上有無法律背景或處理過家暴等事件的人...

作者: panda123456 (panda)   2018-11-30 12:06:02
關於你的問題,就我所知提供一些資訊參考,在處理上可以分為兩個方向:
1.尋找社會資源
這就像推文所說的找社工,但因為社福單位並沒有強制力,因此多是家訪後評估,如果情節嚴重會納入高風險網路以及協助聲請保護令,但大多很難立刻給予警政保護(除非已經嚴重到聲請緊急保護令),而警方在法院沒有核發保護令的狀況下,也很難立即處置。
2.聲請保護令
如果事實同原po所述,應該以構成核發保護令的要件。法規討論就不在這裡獻醜了,原po如果確定要聲請保護令,可以直接到法院填寫「暫時保護令」的聲請狀,暫時保護令同其名,會在通常保護令裁定後失其效力,但仍有裁定效果。程序很簡單,就到法院的聯合服務中心說要聲請暫時保護令就可以了,櫃臺人員會協助填寫,而這類型的保護令核發速度快、審理簡便,在有證據的狀況下就會核發,而核發後會再進行「通常保護令」的審理,就是傳兩造到庭陳述、證據審酌、法官裁判等等,這段歷程就需花費一些時間。
我小小的建議是原po可以雙管齊下,也就是通報113還有向法院遞狀,並先取得暫時保護令,以達到嚇阻叔叔的效果,而保護令核發必須有證據,說服法官有核發必要,因此需提供驗傷單、錄音、照片或人證等等,如果聲請狀寫一句被威脅和精神虐待也很難核,所以請蒐集證據。
另外原po問到要如何讓叔叔遠離奶奶,這就涉及保護令的核發內容,你可以參考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條,通常保護令都會有第一項第一款禁止實施家庭暴力,因此相對人(加害人)再有施暴行為,警察可以直接將加害人帶走。而原po說的遷出和遠離,屬於第一項第3及第4款,所以原po在聲請狀或者通保令調查庭的時候,記得要再聲明這二款,但核不核要看法官,就算有家庭暴的事實,也可能因種種理由沒核。
總而言之,原po及原po家人如果感受到危害,請立即行動,當然在社工介入和保護令審理期間,難免有人不爽,但安全第一啊!而且一般人看到保護令三個字時通常會乖一點,即便只是暫時保護令還是有一定效果,以上個人淺見。
※ 引述《bdsb3 (icanfly)》之銘言:
: 各位版友大家好
: 最近家裡出了點狀況
: 想尋求幫忙但是不知道從何問起
: 也希望大家幫低調
: 我無法承受任何不可預期的後果
: 我的奶奶近期被叔叔恐嚇
: 說要把奶奶剁成一塊一塊去煮湯...
: 而且已經不是第一次講這種話了
: 今天早上奶奶真的受不了
: 在我家跟我爸哭訴
: 我當時正趕著出門沒有多問清楚
: 但是聽到奶奶這麼說我實在也心痛又害怕
: 真的想不到該怎麼辦來處理這種可怕的事
: 簡單描述一下我家的情況
: 奶奶跟叔叔住在一起
: 我們家住在樓上
: 叔叔從我小時候就很有問題
: 酒後會發狂似的
: 把所有看不順眼的事都罵過一遍
: 並且對家中一切事物有極度強烈的控制欲
: 非常鐵齒聽不進別人的話
: (僅出社會工作幾年便放棄求職)
: 叔叔也會要求奶奶幫他買食材等方便他煮飯
: 奶奶因年紀大了智力退化
: 有時一不合他意他便大發雷霆
: 完全是蠻橫不講理的人 跟他認真沒用
: (曾想開瓦斯把家裡炸掉)
: 叔叔的各種奇怪行徑是一直以來的問題
: 有次姑姑回家跟他吵了架
: 他甚至掐姑姑的脖子掐到有瘀青痕
: 只是近期他的狀況變得更加嚴重
: 想請問有沒有辦法能強制他遠離奶奶
: 讓奶奶可以不要再為了生命安危而恐懼
: 我還在唸書 沒有錢也沒有資源
: 看到奶奶這樣我真的很擔心卻又無能為力
: 希望大家能幫助我....先謝謝各位了
作者: aeasyday (boyz)   2018-11-30 12:17:00
推推
作者: deldepress (deldepress)   2018-11-30 14:05:00
推 &113
作者: smt3457 (jacky)   2018-11-30 17:28:00
推 直接去法院申請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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