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指導教授指派南下出差三天,同行的有其他兩位同學。
由於教授並沒有任何要先給一筆錢的樣子,只說之後我們會有此趟的出差費...總之,我
和其中一個同學都各自先墊了一萬多塊(住宿,交通費,租汽車費等等)...原本想說沒關
係可以等報帳(但學校請款真的是他X久,至少等一個月)
但剛剛接獲消息下週或下下周可能又要出差? ? ? 這樣我和另個同學不就又要各自先墊一
萬多塊嗎?不懂為何別的教授頂多先讓學生墊交通費(高鐵),住宿或其他項目至少會先處
理好...還是說幫教授先墊一萬塊是正常現象 ? ? ?
其實就算不會吃土也還是會很不爽...而且聽說會出差四次,這樣我不就要先墊四萬多塊
嗎^_^???
想請問大家都什麼比較好的方法和教授提這件事嗎?還是就只能默默忍受...(為了順利畢
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