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死刑的意義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8-05-29 13:19:42
※ 引述《maybe0930 (同天內只計一次)》之銘言:
: 看到廢死的朋友分享最近的分屍案凶手自殺
: 留言說死刑根本沒辦法嚇阻不怕死的兇手
: 所以死刑沒有存在的意義
: 對我來說死刑的前提有二
: 1. 確定這個兇手有犯殺人罪
: 2. 受害者家屬希望處死刑
: 1.就是像鄭捷那樣,在捷運站很多目擊者,也當場連同兇器被逮補
: 這樣的情況判死刑沒有誤判的問題
: 2. 是因為我相信死刑沒有嚇阻作用,但對某些死者家屬可以起到安慰的作用
: 當然有些死者家屬不會因為死刑而感覺好一點,但有些人會
: 可以說他原始,但如果讓那些家屬可以在死刑之後去跟受害者上香
: 說已經幫他討回公道了
: 那死刑就有它的意義不是嗎
: 以前的社會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 有人會說太原始
: 但那就是人性
: 而奪走原始的人性在社會上的空間,對那些人也是另一種壓迫
: 以前跑去修社會學時
: 記得書裡說過人的很多行為都是一種儀式
: 以喪禮來說
: 就是你身邊有親近的人走了
: 活著的人需要做一些事情讓自己move on
: 也相信死的人過得更好
: 所以我們會燒東西,會拜拜,或是念經
: 因人或宗教而異
: 有時候只是要一種心安
: 死刑對我來說一直都不是對兇手的意義
: 而是對受難者家屬的意義
: 只要有人有需要
: 我們就不應該廢除不是嗎
: 目前想到以上論述可能有問題的點及預先回應
: 1. 講到儀式這個舉例可能會有人說以前的獵女巫或是祈雨時的活人獻祭
: 我覺得死刑的前提如果是確定有罪,那跟當年無辜的少女或小孩就不是一樣的事情
: 2.殺人者的人權
: 講簡單一點
: 他不在乎的東西你幹嘛去幫他在乎
: 就像每天蹺課不去考試的同學在期末被當掉
: 你不會為了他去求教授一樣
: 也不會希望學校廢除教授當人的權益
: 都是自身的行為造成的結果
: 我的結論大概是這樣
: 殺人者在殺了人之後,死刑與否是受害者家屬的一個選擇
: 跟旁人無關,也不應該去剝奪受害者家屬的任何選擇
: 這件事想了滿久的
: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
原po這篇的主要論點
“死刑的存在是對受害者家屬的意義”
照你這邏輯推論
那被強姦的人
他也應該能要求加害者去勢處理
或者也要讓犯人嘗嘗被強姦的滋味
被人打到終身殘廢的
也可以要求法律給予加害人同等傷害
死刑有很多可以討論
但真的要照原po的論點
一切犯罪就該如此處理
作者: love121323 (Muse小貓)   2018-05-29 13:26:00
支持啊,強姦別人,本來就應該體驗一次:)
作者: rainyday540 (下雨、)   2018-05-29 13:32:00
你這說法其實就是一開始的法律雛型呀~ 漢摩拉比法典就是用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方式去制定的。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8-05-29 13:36:00
這樣爽的是立委跟司法工作者,放民眾自己私刑處理就好XDDDD
作者: vdml (vdml)   2018-05-29 13:41:00
一個行為的背後可以有很多不同解釋 這行為大家能接受就好而解釋就各自表述吧
作者: skyviviema (天澤)   2018-05-29 13:42:00
刑罰該怎麼制定確實是要考慮很多層面 然後選擇對社會最有利的模式 光論以牙還牙,又或著是無嚇阻力其實都是滿粗糙的論述
作者: as6633208 (okokokiknow)   2018-05-29 13:56:00
樓上你也知道以牙還牙是法律最「原始」的構想,那不就代表我們更要往前看而不是往後看嗎?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8-05-29 14:05:00
往前看到後面法律變成科幻小說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8-05-29 14:11:00
刑法如以滿足受害者家屬為目的 那家屬的要求應該全盤接受如果家屬說要株連加害者的九族 那就應該要株連九族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5-29 14:12:00
殺一個流浪漢和一個醫生,懲罰都一樣,那這個社會絕對是往衰敗的方向走,現在的社會是高度競爭的,國家需要很多高知識分子才能撐的起來,不然就跟非洲一樣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8-05-29 14:13:00
畢竟子不教父之過 祖宗18代都有責任
作者: beibeidog (白嘟嘟之幸福花園)   2018-05-29 14:30:00
死刑的最大意義是阻止再犯率,讓兇手與社會永世的隔絕。至於犯下哪種罪與哪種情況下需要用死刑這劑猛藥去隔絕,這不就是靠司法過程是否嚴謹去評估的嗎?所以到底是著重有沒有死刑重要?還是檢討審判過程是否瑕疵進而修改比較重要呢?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8-05-29 15:05:00
DISCOVERY做過專題了 現今的科技離公正客觀解讀證據還很遠用現今技術採集的同樣證據 不同技術人員分析會得到不同結果所以現今死刑的最大意義在於錯殺一萬也不可放過一人大家這麼支持死刑 就希望大家的家屬小孩不要被死刑錯殺囉
作者: MASOMASO (MASO)   2018-05-29 15:23:00
你就別擔心了 不可能會有網友說他親人冤枉被判死刑台灣現在要判死刑要很拼 拼到殺到上頭版
作者: jimmyyang (諸行無常)   2018-05-29 15:44:00
好阿 照支持 樓上這種論調太可愛了吧反正沒大事怎麼判死呢我的家屬被錯殺也會賠我公道不是嗎
作者: d11719 (fish)   2018-05-29 16:12:00
樓上這句真可愛「我的家屬被錯殺也會賠我公道」XD
作者: luleen (lululeen)   2018-05-29 16:19:00
我覺得挺合理的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8-05-29 18:51:00
原來費死是怕自己親人被冤枉死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