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某位小三自殺滿一週年

作者: k27527115 (墨雲)   2018-04-28 05:45:06
林奕含當了第三者似乎是她自己也引以為樂的事情,而也是大家爭論其原因吵得最兇的
但其實事實上,誘姦不誘姦,都只是大家永遠都不知道的真相,幻想18歲女孩對和50歲男
人的迷戀其實也只是說明了現實與邏輯在愛情裡這個本來就令人想不透的東西的不合理而
已,畢竟,愛情的辯證法本來就是一種美學,一種除了身在其中的兩人可能明白之外,其
他人只能遠觀而臆測的謎團
而更有可能的是,他們兩人也不清楚自己心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說到底,陳星和林奕含
的善與惡的猜測都只是大家的道德的投射而已
所以剛才有人發的林月雲和林奕含的比較才這麼引人省思,其實罵林奕含的人真正想問的
是,到底是什麼讓你這麼同情與注意林奕含?
而真正讓騎士團和無腦護航的人難以啟齒的其實也只是那些對林的悲劇性格與下場的同情
和感慨而已
於是,到最後那些被林奕含當小三的事實堵住嘴的人也只能無奈地請求:人死為大,或是
說說不然妳自己想像你的女兒被誘姦之類的沒什麼好討論的掙扎
其實他們只是求你溫柔點,或至少別戳破那個人性的泡泡,原來道德只是附在情感和直覺
上的寄生蟲罷了
但是親愛的,別忘了,忠言再怎麼溫柔地說,還是會逆耳,因為人性,一切都太人性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4-28 05:50:00
與其說是林,不如說是房思琪吧。一堆人根本角色投射,林就是個病患,寫了小說,有過不適當的交往,最後未能治癒就過世了而已。
作者: cashko   2018-04-28 05:55:00
房思琪的情境就真的是受害者了,我是指出版的那個房思琪版本,不是初版其實林奕含這件事會被這麼注意同情,覺得跟她學業優秀外型亮眼有關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8-04-28 06:15:00
一堆人就是被她的悲劇才女形象迷惑而已啊,當小三還妄想扶正就算了,被甩了還不甘願的一個勁往對方身上抹屎,完全不檢討自己,這完全無法嚷嚷苟同吧!
作者: cashko   2018-04-28 06:20:00
國外做過研究,犯一樣的罪,如果罪犯是俊男美女,比較容易有輕判的現象,覺得跟這有點像,顏值就是正義啊兩年前美國也有因為強姦犯是名校生,表現出眾,法官因此輕判的,這些優秀或外型的光環引起的同情會比其他多一開始又以為是受害者,所引起的同情也更大
作者: deutyi (IL)   2018-04-28 07:05:00
真相不明模糊的地帶也很多才會引起討論
作者: hunter05469 (Vera)   2018-04-28 08:18:00
有很多模糊地帶,但大家都投射自己的情感了吧,也只願看自己想看的那一面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8-04-28 10:27:00
外遇的部分5:5 寫小說陷人於罪的部分10:0 總結7.5:2.5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8-04-28 10:45:00
會講什麼真相表示本身就對事件有預設的想像 對這種人而言可以無視所有的事實 只有自己的想像才是真相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8-04-28 11:15:00
真相就是台男誣告集團 其他還真的都不知道幻想林女悲劇性格也好幻想她母豬也好 我看大家都在幻想
作者: deathly (隱者)   2018-04-28 11:46:00
他們看不懂啦 法理情 法理絕對要站前面 後面在論情台灣人就是情理法 真的是笑死人 落後國家 永遠扶不上去因為台灣人的素質就是那樣 理盲又濫情永遠無法變成想美國那樣的強國 因為我們部份人民素質就是差
作者: a216832 (a216832)   2018-04-28 13:58:00
是啊 當前人民的素質要嘛是沒法制觀念 要嘛是沒法治觀念但有用的時候會拿法治觀念當藉口 事情過了又繼續沒法治觀念 還要戰法律系說人是法匠去年事件剛爆發的時候 就有一個平時到處罵人法匠的居然變節改拿法治觀念壓其他人 可見他討厭女生的程度比討厭法匠
作者: firework2 (花火人間)   2018-04-28 14:56:00
沒所謂的誘姦,就是已婚男子的騙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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