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警誤PO性侵犯名冊 76名狼人個資全都露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01-03 08:24:15
新聞標題:
女警誤PO性侵犯名冊 76名狼人個資全都露
新聞內容:
2018-01-03
南市婦幼隊掛網達42天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婦幼隊35歲王姓女刑警承辦在官網公告「性侵高再
犯危險人數」時大出包,誤將整份性侵犯名冊PO到市警局官網,76名性侵犯個資全都露、
放在官網長達42天才被網友發現,婦幼隊獲悉趕緊將名冊下架,但女警已涉及洩密罪,昨
被市警局記一大過、調離婦幼隊並函送台南地檢署法辦。
市警局表示,此案雖是承辦女刑警個人疏失,但婦幼隊組長、副隊長到隊長都有監督不周
之責,會追究相關主管責任,不會只由女警1人承擔責任。此案發生後,警局已要求婦幼
隊改變做法,未來員警將性侵犯人數上傳官網後須截圖傳給組長、副隊長與隊長審核有無
錯誤,並列印存檔,做到四層把關機制。
警調職送辦 未來四層機制把關
據了解,發現出包的網友向市警局反映,這份被公告的性侵高再犯危險名冊,詳載台南市
曾犯下性侵罪者名字、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地址、再犯程度及備註何時出監、目前
所在處所,連已經結案、低再犯風險者資料都公布,涉及違法。
出包的王姓女警是特考班畢業,從警資歷10年,調到婦幼隊服務6年,承辦性侵害相關業
務4、5年,想不到其熟稔的業務大凸槌,上月29日被政風室調查訪談,女警在被詢問時啜
泣說「後悔也來不及了!」
公告人數 卻貼出名單
女警稱她雙眼視差500度,去年6月中動刀矯正,結果手術後沒有改善還留下後遺症,常感
到頭暈眼花,加上要照顧2歲孩子,身心較為疲憊,不料個人健康因素影響到警察工作專
業。
昨天南市警局開會討論人事懲處,因女警觸法情節明確,決議記一大過並調離婦幼隊;另
涉洩密罪嫌部分函送南檢偵辦。
市警局表示,依法婦幼隊每月都須公告「性侵高再犯危險人數」,但王姓女警在去年11月
10日上傳檔案時,誤將檔案名稱相近的「性侵再犯危險公告名冊」上傳到市警局官網。
市警局在去年12月21日獲報發生錯誤後將檔案移除,並展開調查,除檢討婦幼隊內部疏失
,並查出從12月19日起的3天內有10多人下載瀏覽,警方將根據下載過該檔案的電腦IP位
址,通知這些網友立即刪除檔案、並勿轉傳,以免觸法。
部分網友支持警公布名單
不過,有不少網友表態支持警方應該公布高危險性侵犯個資,讓大家能夠有所防範,不應
該處罰承辦女警。
https://i.imgur.com/ZSSx7ht.jpg
南市警局婦幼隊女警誤將性侵犯名冊上傳官網公告區,長達42天才被網友發現。(記者王
俊忠翻攝)
https://i.imgur.com/9uZRHOH.jpg
女警原本應公布性侵危險人數卻出包。(記者王俊忠翻攝)
新聞連結:
https://goo.gl/ZU34wN
心得:
女孩兒認為將性侵犯名冊上傳官網公告
有無侵犯人權?
還是認為應該立法規定應將性侵犯名冊公開示眾?
作者: Jenny0725 (Jenny瑄)   2018-01-03 08:26:00
就是一邊喊要給更生人機會一邊要求洩個資?
作者: flutter8 (空)   2018-01-03 08:27:00
幹得好
作者: RaiGend0519 (Named RaiGend)   2018-01-03 08:30:00
這從來就不是好事 承擔女警失誤的不是犯案者 是其親屬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8-01-03 08:33:00
我覺得名冊公佈OK只是姓名以外的資訊不能出來吧==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8-01-03 08:35:00
GJ
作者: Jenny0725 (Jenny瑄)   2018-01-03 08:36:00
還是公佈照片不要公佈姓名,同姓名不是很可憐嗎
作者: ianchen300 (一折)   2018-01-03 08:41:00
請搜尋梅根法案
作者: gginindr (金城武是本名沒錯)   2018-01-03 08:52:00
沒屁用的法案 性侵害多數是熟人所為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8-01-03 08:54:00
「人」才有人權,畜生禽獸沒有
作者: littlemiss (禮特小姐)   2018-01-03 09:00:00
搞什麼飛機....................................求備份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03 09:11:00
台灣就是莫名保護犯罪人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8-01-03 09:13:00
====================求檔案=========================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8-01-03 09:14:00
好啊。推啊 棒棒
作者: aspasia2113 (小陽傘)   2018-01-03 09:16:00
當你侵害別人的時候就要想到自己有這一天啊,是你當初做的決定侵犯了自己的人權,不性侵不就好了嗎ㄎㄎ
作者: Nancy870506 (芙蓉花)   2018-01-03 09:19:00
求檔
作者: happiest (小魚)   2018-01-03 09:24:00
14樓你說的真好,台灣就是這樣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8-01-03 09:26:00
在臺灣保護犯罪者=人權監獄內國家應提供有尊嚴的生活,在監獄外生活反而像鬼島,這就是臺灣的先進人權思想~
作者: longley (澳洲大袋鼠)   2018-01-03 09:28:00
犧牲個人前途換取正義 幫推~~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18-01-03 09:30:00
為什麼要保護性侵犯!!!!!!!!!!!!!!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頭)   2018-01-03 09:38:00
為什麼保護性侵犯?因為法律規定的,法律是立委定的
作者: lightingray (lightingray)   2018-01-03 09:39:00
請先定義什麼人不用人權好嗎 那誣告的人也沒人權好了
作者: color3258 (極至透明邊緣魔法師ANN☑)   2018-01-03 09:53:00
這女警是公開"性侵高再犯危險名冊"慣犯好嗎~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03 09:55:00
這種名冊本來就應該通報里長跟當地派出所 我是覺得貼在社區公佈欄更棒
作者: winds10090 (小狐狸)   2018-01-03 10:06:00
錯在哪? 性侵犯欸
作者: Doralice   2018-01-03 10:08:00
性侵犯當育幼院院長董事會也是說要給更生人機會,為什麼要針對他..... 剛好也是台南是真弱勢還是根本是包庇權勢者的犯行呢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8-01-03 10:15:00
與其公布姓名不如公布照片,走在路上誰知道路人叫什麼名字,又沒有死神之眼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03 10:16:00
應該掛狗牌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8-01-03 10:21:00
竟然還沒有人提議在額頭刺青... 這裡真的變了!
作者: summeruse (貓膩)   2018-01-03 10:21:00
這種正義之舉還被法辦 有病
作者: quanfour (quanfour)   2018-01-03 10:22:00
親屬不負責教育性侵犯,承擔剛好而已
作者: jennifer4551 (lusheep )   2018-01-03 10:24:00
這個時候就不會說要效法美國了,ㄏㄏ
作者: purin88 (原來我是憤怒的鄉民)   2018-01-03 10:36:00
支持公佈性侵犯名單求檔
作者: emmayday (艾比)   2018-01-03 10:51:00
性侵犯再犯率很高,加上警方都說是高危險再犯族群了…是要更生什麼
作者: kay242433 (我就想住米缸裡)   2018-01-03 10:58:00
我覺得他做的很好啊
作者: rairobin (eatcatteacateattea)   2018-01-03 11:01:00
贊成17樓 自己當初選擇侵犯別人的人權 就代表你要損失自己的人權啊 不然守法的是白痴嗎…對……
作者: estyyh (我好棒棒)   2018-01-03 11:07:00
他們要什麼人權 全都給我滾
作者: deugene05 (阿星)   2018-01-03 11:07:00
作者: W1983H (人生是一種小浮誇)   2018-01-03 11:08:00
怎覺得這應該要記功才對...
作者: ppc ( )   2018-01-03 11:10:00
好人公布人數有啥屁用 幹性侵犯就是該死 沒第二句話
作者: plmokn (plmokn)   2018-01-03 11:12:00
支持女警這種垃圾罪犯有什麼人權啊 去死啦
作者: kyowu221 (kyowu221)   2018-01-03 11:17:00
支持女警!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8-01-03 11:21:00
大功一件,性侵犯沒讓他們死光就不錯了
作者: SWALLOW0716 (燕子)   2018-01-03 11:26:00
雖然政治不正確,還是覺得她做了一件好事
作者: shinshin2015 (shin)   2018-01-03 11:28:00
被性侵的沒人權,真可憐
作者: s01714   2018-01-03 11:30:00
早該公布的東西
作者: DFrank (Zero)   2018-01-03 11:31:00
性侵還有人權?笑死
作者: mytholin (芈蒐林)   2018-01-03 11:34:00
該給更生人機會 但是到處找洞戳的畜牲算人嗎?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1-03 11:35:00
我支持死刑跟狗牌 只是誣告太多了不過還好可以給錢回復名譽
作者: minacoco (米娜可)   2018-01-03 11:36:00
性侵就是該死 還講人權
作者: Jenny0725 (Jenny瑄)   2018-01-03 11:36:00
支持死刑,不然沒這麼多地方關啦
作者: daye87 (猴子)   2018-01-03 11:37:00
高風險名單為何不公佈 更什麼生 都害人一輩子了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8-01-03 11:42:00
性侵犯還算是人嗎 是人渣才對
作者: sendtony6 (TY)   2018-01-03 11:42:00
支持女警
作者: catman1977 (沒有莎士比亞的天份)   2018-01-03 11:44:00
性侵犯保護條例應納入動保法立法
作者: viela (生 活)   2018-01-03 11:44:00
被性侵的人會痛苦一輩子~ 而犯人可能會再繼續性侵下一個人要什麼人權
作者: amaranth5566 (Amaranth)   2018-01-03 11:50:00
本來就是要公布
作者: favit (living)   2018-01-03 11:53:00
性侵犯跟酒駕殺人犯一樣 這兩大敗類最沒資格談人權
作者: WorldPeace26 (金蛇纏絲手)   2018-01-03 12:02:00
我覺得這樣才好,逼得他們狗急跳牆才會有更多受害者
作者: ujay1990   2018-01-03 12:18:00
要公布也要經過法律允許 怎麼能夠非法公布個資
作者: seadf2003 (i_ki_ma_su)   2018-01-03 12:32:00
性侵者不得好死
作者: cyl61123   2018-01-03 12:52:00
人家生病了 不要這麼嚴格啦 要用愛感化喔 啾咪
作者: hiyokoinjp (hiyoko)   2018-01-03 13:12:00
公布剛好而已
作者: jaybee02 (jaybee)   2018-01-03 13:14:00
幹得好
作者: mickeygg69 (排球尊者)   2018-01-03 13:27:00
性侵畜牲沒閹割就不錯了 講什麼狗屁人權
作者: antibody27 (跟我內人握握手吧)   2018-01-03 13:39:00
豬狗不如的髒東西要人權?我寧可保護動物
作者: kuraki156 (kuraki)   2018-01-03 14:17:00
感恩的心
作者: ggreeaart (Great)   2018-01-03 14:25:00
感恩有你
作者: hermit13 (樹獺出沒)   2018-01-03 14:27:00
累犯公布沒差,一直帶給別人心理創傷自己不需要也承擔一點嗎?
作者: godmice (godmice)   2018-01-03 15:02:00
嘉獎
作者: ekimlcl (ekimlcl)   2018-01-03 16:18:00
對啊什麼年代還額頭刺青,科技可以洗掉這些渣可以低調性侵,就幫他們高調公布啊怕屁
作者: abin1024 (abin)   2018-01-03 16:32:00
「人」才有人權,畜生禽獸沒有 +1
作者: f17orget (桑妮)   2018-01-03 16:49:00
給讚
作者: maryegg (永保安康)   2018-01-03 16:54:00
性侵犯為何要人權
作者: kdnw (Ting Jhen)   2018-01-03 16:59:00
我覺得po出來才能警惕大眾啊
作者: friends29 (涼哥哥)   2018-01-03 18:03:00
最好也公布照片 我覺得公布沒什麼不好的啊 他們是罪犯誒
作者: supine (J )   2018-01-03 18:40:00
本來就該po出來讓大家知道,該記大功!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8-01-03 18:46:00
美國會通知鄰里說有性侵犯搬來了 為何台灣會這樣 ?這種犯人人權不是都學美國的嗎 ?那不是古早的時候 之後不是亂抄一通 ?
作者: Yawen1111   2018-01-03 19:55:00
PO出來才好啊,一堆廢物
作者: attack0127 (Genus)   2018-01-03 20:16:00
應該公佈照片,垃圾人權團體講什麼鬼話,會被歸類在高危險族群的通常只是一個行動垃圾...最好集中在一起丟個雄三
作者: quanfour (quanfour)   2018-01-03 20:25:00
性侵犯保護條例應納入動保法立法+1
作者: killerman098 (yaya)   2018-01-03 20:33:00
支持女警!
作者: lily99998 (Chloe)   2018-01-03 20:44:00
很抱歉,支持更生人,但覺得性侵罪是不能被原諒跟忘記的
作者: queenp (A.N.)   2018-01-03 21:11:00
防範太過?難道小孩欺負別人了,在處罰他的同時還要擔憂他處罰過當,他心裡會想說,下場同樣都是被打,以後不如把別人打死算了?防範太過留下的可能是先姦後殺?你難道不知道這些倖存者過得比死還難過的羞辱嗎對受害者而言,心想的是:搞不好死了還比較舒服
作者: lword (Ali)   2018-01-03 21:16:00
公佈名字地址跟照片即可 性侵犯毀人一生 公佈這些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rksophee (Sophee)   2018-01-03 21:52:00
性侵別人的時候怎麼沒想過受害者的人權
作者: kevin20541 (謙)   2018-01-04 02:19:00
女板也一堆法盲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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