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上班的時候,騎機車到捷運站,
看到地下停車場顯示一個車位,還想說運氣真好,
騎下去不到兩秒鐘,跟一個逆向上來的人對撞,
因為我雙載加上下坡,車子直接撞倒,兩個人也摔出去,
逆向的人反而都沒事…現在車殼破了很多,還有點發不動…
那人逆向的原因是,停車場的柵欄壞了,他進不去,
按呼叫鈴管理員又不在,他只好逆向騎上來…
當下因為趕著上班,人也只有一些皮肉傷,所以沒報警,
已經先互相留了電話,並把車牌拍下來…
後續這件車禍的責任應該如何歸屬…
我能要求他全額賠償我的車子損害嗎?
希望有經驗的可以分享…
還好她不是遇到開車的…不然可能更危險…
但我現在很擔心我的筆電有沒有撞壞…裡面很多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