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因爲時間關係兼了三份工作
(其實原本是四份,但昨日已經先辭掉)
但是現在出現更好的機會說
時間很好配合,工作內容輕鬆,並且時數跟金錢性也是可以跟三份抵掉
其實是家人希望我回家裏公司幫忙
也不希望我兼差的太辛苦
只是若是答應了新的這份工作
舊的三份要全部放掉...
可是由於自己是很重承諾的人
所以不知道當面對這種情況
是應該利益為優先
還是對自己先前答應的事負責?
第一份是時數短只有三小時,可是算是跟本科系有擦到邊
但主管不太尊重設計理念
有時還會把工作要我回家做完
應該是沒有加班費的
第二份一星期只有一天
一天2~3小時不等
算是幫學校的一個計畫
比較難反悔,合約也都簽了
是怕如果現在拒絕
以後可能也沒機會繼續在這裡了
但又想到裡面的人對我的態度很差
之前也臨時爽約過
第三份是需要曬太陽請人填寫問卷
時薪很高,但聽說其實不是這麼好賺
二三份其實都還沒開始
只是不知道這樣臨時拒絕三家公司
會不會是一種很軟弱很草莓族的心態
求鄉民們指點
給點建議,謝謝!